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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生經》經名與“六方”內外義

文 / 張愛林

《善生經》是佛教的一部講在家眾生活倫理的經典, 有多個譯本, 存世的梵文漢譯本有四部:一是《長阿含經》卷十一後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的《善生經》, ;二是《中阿含經》卷三十三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的《善生經》;三是後漢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譯的《佛說屍迦羅越六方禮經》一卷, 或名《屍迦羅越六向拜經》;四是西晉沙門支法度譯的《佛說善生子經》一卷。 《開元釋教錄》謂安世高譯本為長阿含本之異譯;僧伽提婆譯本為《中阿含》本之異譯。

見於經錄的還有四部亡佚本:一是西晉竺法護譯的《大六向拜經》;二是東晉西域三藏祗多蜜譯的《威革長者六向拜經》(“威革”又作“威華”);三是東晉居士竺難提譯《威革長者六向拜經》;四是劉宋沙門釋慧簡譯《善生子經》。 亡佚本中, 竺法護譯本為長阿含本的同本異譯, 後三為中阿含本的同本異譯。

此經亦見於南傳巴厘語藏經,

為《長部》第三十一經, 巴厘語名為Siṅgālovādasuttantaṃ, 有英、日、漢等譯本, 2016年程恭讓教授發佈了該經巴厘語的漢文新譯, 名《教授施迦羅越經》。

學界一般認為, 《長阿含經》為法藏部經典, 《中阿含經》為說一切有部經典, 巴厘語藏為上座部分別說系銅鍱部經典。 從對律藏的重視和貢獻看, 二者應屬優波離系一脈, 創立法藏部的曇無德尊者與創立上座部分別系銅鍱部的摩哂陀尊者又皆為阿育王派遣的傳教師, 摩哂陀前往錫蘭, 曇無德到阿波蘭多迦(今阿富汗境內), 因為與罽賓的說一切有部相鄰甚至共處, 法藏部自然會受到有部的影響。

但種種證據表明, 法藏部與今天南傳上座部的法緣關係更密切, 《善生經》也都編在長部。

從經的立題看, 長阿含本、中阿含本、支法度本、巴厘藏本和亡佚的慧簡本為單人立題, “善生”音譯為“屍迦羅越”, 因為文中的主角子承父名, 父子同名“善生”, 善生指父親還是兒子不好確定, 如支法度譯的《佛說善生子經》, 釋慧簡譯《善生子經》即可以確定“善生”指父親, 巴厘藏的《教授施迦羅越經》, 對“施迦羅越”說的經, 當指兒子。 亦有人法立題或單法立題的, 如《佛說屍迦羅越六方禮經》、《威革長者六向拜經》。 亦有單法立題的, 如《大六向拜經》。

《佛說屍迦羅越六方禮經》從經文內容看, 屍迦羅越指兒子, 而《威革長者六向拜經》中“威革長者”顯然指父親。 “威革”或“威花”這個詞令人費解, “革”與“花”(華)大概是一個字。 “威革(花)”之名從何而來未見有說, 或為善生之小名或別名。 如該經在《瑜伽師地論》中稱之為《屍佉絡迦經》(《瑜伽師地論》卷44〈17菩提分品〉, 《大正藏》卷30, 頁538c), 玄奘法師高足窺基法師撰寫的《瑜伽師地論略纂》雲:“此翻為頂髻持, 即頭上頂髻也, 又屍迦名髻, 洛迦名執髻, 即執髻也。 此是八名如長阿含, 或是異生小時名也。

”(《大正藏》卷43, 頁153 a。 “八名”疑為“別名”, 誤把“別”傳抄為“捌”, 輾轉誤寫為“八”。 “異生”疑為“善生”, “異”為“善”的訛誤, 如《瑜伽師地論義演》卷17雲:“屍佉絡迦者, 唐雲頂髻持, 頂上持髻, 名頂髻持, 複言善生是別名也” 見《金藏》120冊, 頁152 a)。 “威革(花)”或許與頂髻的形狀有關。

屍迦羅越似乎有一位著名的比丘尼母親, 在佛陀聲聞比丘尼弟子中信解第一, 名“私伽羅母”, "私伽羅”當是善生的巴厘文音譯。 漢譯南傳巴厘語藏《譬喻經》中私伽羅母自述(見《漢譯南傳大藏經》卷59, 頁402a)雲:

一七

我子私伽羅, 彼喜信邪道, 邪見入稠林, 熱心禮六方。

一八

入城行乞食, 見彼禮諸方, 佛陀立道中, 對彼行教誡。

大概其子私伽羅比較有名, 母以子聞, 人謂之“私伽羅母”, 如舍利弗尊者, 子以母而聞名“舍利子”。

善生是一位具有倫理人格傾向的人,依善誡而生活,尊父命禮六方。“六方”即東、南、西、北、上、下六個方位。為什麼禮六方?中阿含本的理由是:“東方若有眾生者,我盡恭敬、供養、禮事彼。我盡恭敬、供養、禮事彼已,彼亦當恭敬、供養、禮事我”,(《大正藏》卷1,頁638a)南西北上下亦複如是。這種禮尚往來也是倫理性人格的一種特徵,在人際關係中追求和遵循善。但善生禮拜的物件卻不是現實中的物件,而是來自父親的信仰和教誡,六方可能存在與人相類甚至比人更高的眾生,卻不知道這些眾生是否真實存在。佛陀曾用有人想立梯上堂,卻不知堂之所在的譬喻,形容外道信仰之虛妄,信仰神,卻從未見過神,善生禮拜六方亦與此相似。大乘《優婆塞戒經》的主角也是善生,也是從善生禮拜六方的事件展開。中國高僧大德的注疏常常稱《優婆塞戒經》為《善生經》,而不是阿含部的《屍迦羅越經》。如果單說《善生經》的名字,實際有大小乘兩種。

《優婆塞戒經》謂善生尊父命禮拜六方是六師外道之說,認為有六位神主宰著六方。“東方之土屬於帝釋,有供養者,釋提桓因則為護助;南方之土屬閻羅王,有供養者,彼閻羅王則為護助;西方之土屬婆樓那天,有供養者,彼婆樓那則為護助;北方之土屬拘毘羅天,有供養者,彼拘毘羅則為護助;下方之土屬於火天,有供養者,火天則為護助;上方之土屬於風天,有供養者,彼亦為護。”(《大正藏》卷24,頁1034a)六師思想與佛教皆屬於當時的沙門思潮。這些神,婆羅門教中有,佛教中也有,但神格不同,六師中亦有人信仰也不奇怪。信仰同名之神,或者仙,或者佛,同名所指並不見得同一,關鍵是其所信神、仙、佛之實德能是什麼,所信神的位格(Person)比名字更重要。信仰佛菩薩,如果沒有親近具德的善知識,自己又不讀經典,信仰什麼十有八九都會變質,魔鬼可能假借神的名義,狐狸精可以冒充觀世音菩薩,所以讀經典是建立正見非常重要的途徑。

佛對善生禮拜六方進行了修正,非以身拜六方,而以心隨法行,遠離十四垢業,所謂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等四結業,貪嗔癡怖等四非處,及六損財法,即耽酒、博戲、放蕩、迷著伎樂、惡友相損。禮敬聖法六方,六方即親子、師生、夫妻、親友、雇主與雇工、施主與沙門婆羅門等六種倫理關係。在這六種倫理關係中,權利與義務都是雙向的。如《中阿含經》卷33之《善生經》雲:“居士子!如東方者,如是子觀父母,子當以五事奉敬供養父母。雲何為五?一者增益財物,二者備辦眾事,三者所欲則奉,四者自恣不違,五者所有私物盡以奉上。子以此五事奉敬供養父母,父母亦以五事善念其子。雲何為五?一者愛念兒子,二者供給無乏,三者令子不負債,四者婚娶稱可,五者父母可意所有財物盡以付子。父母以此五事善念其子。居士子!如是東方二俱分別。居士子!聖法律中東方者,謂子、父母也。”(《大正藏》卷1,頁640c,641a)

如德國哲學家康得所言,倫理關係產生的律法表述為某種對自己的直言命令,“我必須如何”,表現為一種自律的法則。而不是假言命題,“如果某某如何,我才能如何”,這與佛教的七佛通戒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的意義是相同的,尤其以“自淨其意”為基礎之基礎,為核心之核心。

《優婆塞戒經》中,“六方”意義進一步昇華為大乘六波羅蜜,東方為佈施、南方為持戒,西方為忍辱,北方為精進,下方為禪定,上方為智慧。《優婆塞戒經》卷1雲:“善男子!我佛法中亦有六方,所謂六波羅蜜。東方則是檀波羅蜜。何以故?始初出者,為出智慧光因緣故,彼東方者屬眾生心。若有眾生能供養彼檀波羅蜜,則為增長壽命與財。南方即是屍波羅蜜。何以故?屍波羅蜜名之為右。若人供養,亦得增長壽命與財。西方即是羼提波羅蜜。何以故?彼西方者名之為後,一切惡法棄於後故。若有供養,則得增長壽命與財。北方即是毘離耶波羅蜜。何以故?北方名號勝諸惡法。若人供養,則得增長壽命與財。下方則是禪波羅蜜。何以故?能正觀察三惡道故。若人供養,亦得增長命之與財。上方即是般若波羅蜜。何以故?上方者即是無上無上故。若有供養,則得增長命之與財。善男子!是六方者,屬眾生心,非如外道六師所說。”(《大正藏》卷24,頁1034b)佛教以數歸納諸法,名為法數,法數為指月之指,見月而忘指。在《優婆塞戒經》中,六方不但象徵六度,同時也象徵六種倫理關係,東方為父母,男方為師長,西方為妻子,北方為善知識,下方為奴婢,上方為沙門婆羅門。

《屍迦羅越經》和《優婆塞戒經》都有禮拜上方為恭敬禮拜供養沙門、婆羅門之說。真正的沙門婆羅門無論其信仰如何,無不具有有慈悲喜舍精神,無不心懷眾生,都是真理的追求者,終極嚮往的追夢人,雖不一定皈依,但都值得大眾恭敬供養。釋迦牟尼佛累劫修行中,亦多世作苦行仙人,舍利弗尊者以外道身份聞緣起偈當下證須陀洹果,故皆應禮敬一切沙門、婆羅門,包括一切有終極追求的大心之士。

善生是一位具有倫理人格傾向的人,依善誡而生活,尊父命禮六方。“六方”即東、南、西、北、上、下六個方位。為什麼禮六方?中阿含本的理由是:“東方若有眾生者,我盡恭敬、供養、禮事彼。我盡恭敬、供養、禮事彼已,彼亦當恭敬、供養、禮事我”,(《大正藏》卷1,頁638a)南西北上下亦複如是。這種禮尚往來也是倫理性人格的一種特徵,在人際關係中追求和遵循善。但善生禮拜的物件卻不是現實中的物件,而是來自父親的信仰和教誡,六方可能存在與人相類甚至比人更高的眾生,卻不知道這些眾生是否真實存在。佛陀曾用有人想立梯上堂,卻不知堂之所在的譬喻,形容外道信仰之虛妄,信仰神,卻從未見過神,善生禮拜六方亦與此相似。大乘《優婆塞戒經》的主角也是善生,也是從善生禮拜六方的事件展開。中國高僧大德的注疏常常稱《優婆塞戒經》為《善生經》,而不是阿含部的《屍迦羅越經》。如果單說《善生經》的名字,實際有大小乘兩種。

《優婆塞戒經》謂善生尊父命禮拜六方是六師外道之說,認為有六位神主宰著六方。“東方之土屬於帝釋,有供養者,釋提桓因則為護助;南方之土屬閻羅王,有供養者,彼閻羅王則為護助;西方之土屬婆樓那天,有供養者,彼婆樓那則為護助;北方之土屬拘毘羅天,有供養者,彼拘毘羅則為護助;下方之土屬於火天,有供養者,火天則為護助;上方之土屬於風天,有供養者,彼亦為護。”(《大正藏》卷24,頁1034a)六師思想與佛教皆屬於當時的沙門思潮。這些神,婆羅門教中有,佛教中也有,但神格不同,六師中亦有人信仰也不奇怪。信仰同名之神,或者仙,或者佛,同名所指並不見得同一,關鍵是其所信神、仙、佛之實德能是什麼,所信神的位格(Person)比名字更重要。信仰佛菩薩,如果沒有親近具德的善知識,自己又不讀經典,信仰什麼十有八九都會變質,魔鬼可能假借神的名義,狐狸精可以冒充觀世音菩薩,所以讀經典是建立正見非常重要的途徑。

佛對善生禮拜六方進行了修正,非以身拜六方,而以心隨法行,遠離十四垢業,所謂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等四結業,貪嗔癡怖等四非處,及六損財法,即耽酒、博戲、放蕩、迷著伎樂、惡友相損。禮敬聖法六方,六方即親子、師生、夫妻、親友、雇主與雇工、施主與沙門婆羅門等六種倫理關係。在這六種倫理關係中,權利與義務都是雙向的。如《中阿含經》卷33之《善生經》雲:“居士子!如東方者,如是子觀父母,子當以五事奉敬供養父母。雲何為五?一者增益財物,二者備辦眾事,三者所欲則奉,四者自恣不違,五者所有私物盡以奉上。子以此五事奉敬供養父母,父母亦以五事善念其子。雲何為五?一者愛念兒子,二者供給無乏,三者令子不負債,四者婚娶稱可,五者父母可意所有財物盡以付子。父母以此五事善念其子。居士子!如是東方二俱分別。居士子!聖法律中東方者,謂子、父母也。”(《大正藏》卷1,頁640c,641a)

如德國哲學家康得所言,倫理關係產生的律法表述為某種對自己的直言命令,“我必須如何”,表現為一種自律的法則。而不是假言命題,“如果某某如何,我才能如何”,這與佛教的七佛通戒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的意義是相同的,尤其以“自淨其意”為基礎之基礎,為核心之核心。

《優婆塞戒經》中,“六方”意義進一步昇華為大乘六波羅蜜,東方為佈施、南方為持戒,西方為忍辱,北方為精進,下方為禪定,上方為智慧。《優婆塞戒經》卷1雲:“善男子!我佛法中亦有六方,所謂六波羅蜜。東方則是檀波羅蜜。何以故?始初出者,為出智慧光因緣故,彼東方者屬眾生心。若有眾生能供養彼檀波羅蜜,則為增長壽命與財。南方即是屍波羅蜜。何以故?屍波羅蜜名之為右。若人供養,亦得增長壽命與財。西方即是羼提波羅蜜。何以故?彼西方者名之為後,一切惡法棄於後故。若有供養,則得增長壽命與財。北方即是毘離耶波羅蜜。何以故?北方名號勝諸惡法。若人供養,則得增長壽命與財。下方則是禪波羅蜜。何以故?能正觀察三惡道故。若人供養,亦得增長命之與財。上方即是般若波羅蜜。何以故?上方者即是無上無上故。若有供養,則得增長命之與財。善男子!是六方者,屬眾生心,非如外道六師所說。”(《大正藏》卷24,頁1034b)佛教以數歸納諸法,名為法數,法數為指月之指,見月而忘指。在《優婆塞戒經》中,六方不但象徵六度,同時也象徵六種倫理關係,東方為父母,男方為師長,西方為妻子,北方為善知識,下方為奴婢,上方為沙門婆羅門。

《屍迦羅越經》和《優婆塞戒經》都有禮拜上方為恭敬禮拜供養沙門、婆羅門之說。真正的沙門婆羅門無論其信仰如何,無不具有有慈悲喜舍精神,無不心懷眾生,都是真理的追求者,終極嚮往的追夢人,雖不一定皈依,但都值得大眾恭敬供養。釋迦牟尼佛累劫修行中,亦多世作苦行仙人,舍利弗尊者以外道身份聞緣起偈當下證須陀洹果,故皆應禮敬一切沙門、婆羅門,包括一切有終極追求的大心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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