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中旬, 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快速了結了一樁股權投資糾紛案, 有效維護了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去年11月, 5位在內蒙古某投資公司入股的投資人, 在企業陷入經營資金周轉困難時, 擔心自己投資無法收回, 就要求解除雙方協議書, 返還入股款及利息, 從而引發了利益糾紛。
該委仲裁庭認真調查瞭解當事人訴求和困難, 分析案情、證據, 在辨法析理基礎上為雙方當事人研究制定調解方案, 最終促成當事人雙方握手言和。
如今, 依靠仲裁委員會解決民商事領域糾紛者越來越多。
近年來, 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在宣傳仲裁法律制度、優化辦案管理流程、加強案件監督及抓好仲裁隊伍建設等方面發力,
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主任鄭平介紹, 仲裁程式具有“當事人意思自治、專家斷案、一裁終局、快捷靈活、保密性強”的特點, 沒有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等諸多優越性。
為讓更多市場主體瞭解、熟悉仲裁法律制度, 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加大在重點行業、重要領域的宣傳力度, 特別是在金融領域大力宣傳推廣仲裁法律制度, 建立健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 在烏蘭察布市、錫林郭勒盟、興安盟3地設立了呼和浩特金融仲裁院仲裁中心, 為延伸仲裁工作觸角、拓寬仲裁服務領域、提高金融機構的仲裁意識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在仲裁立案中, 不斷改進工作方法, 優化仲裁流程, 增加服務設施, 提高立案品質和效率。 將立案流程細化為9大項47小項, 對仲裁文書中不適應案件流程、不方便當事人使用的都進行修改和完善,
在立案大廳設置了電子觸控式螢幕、仲裁文書展放台、書寫、調解工作臺, 便於當事人自助查詢仲裁機構、仲裁員相關資訊, 取用仲裁文書等。 加強網站運營, 為仲裁員、當事人瞭解仲裁法律法規、相關司法程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文書材料下載等提供方便。 還推行了郵寄立案和預約立案等便民措施。 創新了送達方式和途徑, 利用微信、QQ及短信平臺向當事人、仲裁員送達相關材料, 通知相關事宜, 保證了送達的及時性、準確性和記錄的完整性, 大大提高了辦案效率。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 加大了對仲裁員審理案件的協調、指導和監督力度。
兩年來, 當事人向呼和浩特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和不予執行案件40件, 占裁決案件數量的6.5%;被中院撤銷仲裁裁決案件2件, 占裁決案件數量的0.32%。 較低撤銷申請率和司法糾正率, 從一個側面折射出仲裁案件品質值得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