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 大連市交警支隊中山大隊在三八廣場、港灣廣場、二七廣場、友好廣場設置臨時檢查點, 成功抓獲了一名無證駕駛人員。 違法駕駛人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當天15時30分左右, 民警在設置的臨時檢查點檢查時, 發現有一輛小客車形跡可疑, 便將其攔截。
民警讓駕駛人出示駕駛證。 駕駛人隋某稱, “駕駛證未隨身攜帶。 ”於是, 民警準備通過警務E通查詢。 隋某眼看藏不住了, 將自己被吊銷駕駛證的事實說出來。 民警查詢確認, 隋某的駕駛證處於吊銷狀態, 而且其駕駛的車輛未按規定日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原來, 隋某在2014年因交通事故被吊銷駕照, 其駕駛行為屬於無證駕駛。 交警部門對其做出了行政拘留15日, 並處罰款2200元(含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違法行為的罰款)的處罰。 當天21時許, 隋某被民警送至大連市拘留所, 執行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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