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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聯創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江西聯創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363 證券簡稱:聯創光電 編號:2018-012

江西聯創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2017年4月28日, 財政部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財會[2017]13號, 以下簡稱“通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對於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

要求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2)2017年12月25日財政部修訂並發佈《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 以下簡稱“通知”),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該通知要求編制2017年度及以後期間的財務報表。 公司根據該規定, 在利潤表中新增了“資產處置收益”項目, 並對淨利潤按經營持續性進行分類列報。 本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等的相關規定, 對可比期間的比較資料進行調整, 此項會計政策變更採用追溯調整法。

由於財政部的上述規定, 江西聯創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需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並按以上檔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會計準則。

2018年4月13日, 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及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二、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通知的要求, 公司將對原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的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和損失變更為列報於“資產處置收益”。 列示資產處置收益2017年度金額為36,096.86元。 並對可比期間的比較資料進行調整, 此項會計政策變更採用追溯調整法, 調減2016年營業外收入1,040,026.03元, 調減2016年營業外支出337.61元, 調增資產處置收益1,039,688.42元, 本次變更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意見

獨立董事意見: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公司的實際情況, 變更後的會計政策有利於更加客觀、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未損害公司和股東, 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監事會意見: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檔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 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 其決策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規定, 沒有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特此公告。

江西聯創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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