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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趙薇等個人“頂格處罰”,投資者索賠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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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週刊-經濟網訊 中國證監會4月16日晚間公佈了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相關人員市場禁入決定書。 最終決定:

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 給予警告, 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

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 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駁回了趙薇夫婦、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相關當事人的申辯, 最終認定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 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

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 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 且貿然予以公告, 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此外, 證監會還認定龍薇傳媒關於籌資計畫和安排的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畫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關於積極促使本次控股權轉讓交易順利完成的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等違法事實。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 證監會對祥源文化處以60萬元罰金、對趙薇等個人處以30萬元罰金, 屬於頂格處罰, 充分表明其違法情節嚴重, 監管部門嚴懲此類違法行為。

根據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 上市公司和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

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損失。

厲律師提醒投資者依法維權、理性維權, 並不是上市公司被處罰了, 所有虧損的投資者都可以獲得賠償, 最終由法院來決定索賠條件和賠付金額。 虛假陳述索賠專業性很強, 索賠週期可能長達兩三年, 建議投資者事先諮詢專業律師, 根據自身交易情況, 分批或暫緩起訴, 避免給法院造成巨大審判壓力, 同時, 也可以降低索賠訴訟風險。

證監會列出“5宗罪”

據證監會處罰決定書顯示:

1、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 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 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 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 且貿然予以公告,

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收購共需資金305,990萬元, 收購方案中, 龍薇傳媒自有資金6,000萬, 剩餘資金均為借入, 杠杆比例高達51倍。 在《股份轉讓協定》簽訂後, 龍薇傳媒才與相關銀行商談融資, 而該銀行的融資款項需經總行審批流程, 能否最終審批通過尚存在不確定性。

龍薇傳媒在本次收購前一個月成立, 期間未進行資金的充分籌備, 在境內可支付資金有限、金融機構擬融入資金缺乏充分準備的情況下, 採取高杠杆收購方式, 簽訂股權轉讓協定。 在履行能力、履行結果不確切, 收購行為真實性、準確性不能保證的情況下, 貿然公佈收購資訊。 其行為因其名人效應等因素疊加, 嚴重誤導市場及投資者, 引發市場和媒體的高度關注,

致使萬家文化股價大幅波動, 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2、龍薇傳媒關於籌資計畫和安排的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龍薇傳媒在2017年1月12日的問詢函回復中稱向金融機構質押融資149,990萬元, 披露融資金額與中信銀行融資方案中擬向龍薇傳媒提供融資30億元的實際情況不符。

龍薇傳媒在2017年1月12日的問詢函回復中披露的款項支付方式為確定的步驟、確定的金額, 未完整披露款項支付方式將隨金融機構的審批情況進行調整的情況。

龍薇傳媒未在公告中明確金融機構融資存在的巨大不確定性, 存在重大遺漏。

3、龍薇傳媒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

2017年1月12日, 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給上交所問詢函的回復中稱,

金融機構股票質押融資審批流程預計於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 證據顯示, 2017年1月23日, 萬家集團、龍薇傳媒已知曉其向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的融資計畫未通過中信銀行總行審批。 截至2017年1月31日, 龍薇傳媒並沒有與任何金融機構達成融資合作。

4、龍薇傳媒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畫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龍薇傳媒在2017年2月16日通過萬家文化披露的公告中將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畫歸因於金融機構融資審批失敗, 未披露在應支付第二筆股權轉讓款時, 銀必信未準備足夠資金的事實, 存在重大遺漏。

5、龍薇傳媒關於積極促使本次控股權轉讓交易順利完成的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2017年1月12日, 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給上交所問詢函的回復中稱,“若龍薇傳媒未能及時足額取得金融機構股票質押融資,龍薇傳媒將積極與萬家集團進行溝通以使本次交易順利完成,同時繼續尋求其他金融機構股票質押融資。”

證據顯示,在中信銀行審批失敗之後,龍薇傳媒未積極與萬家集團溝通,沒有再聯繫過其他金融機構尋求融資,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根據孔德永詢問筆錄,在中信銀行融資審批失敗後,龍薇傳媒方面沒有與萬家集團方面積極溝通,2017年2月7日,黃有龍派代表趙政直接與孔德永商談終止收購控股權事項。同時黃有龍、趙政等人的詢問筆錄也表示,在中信銀行融資方案未獲審批後,龍薇傳媒無人再聯繫過其他金融機構。

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給上交所問詢函的回復中稱,“若龍薇傳媒未能及時足額取得金融機構股票質押融資,龍薇傳媒將積極與萬家集團進行溝通以使本次交易順利完成,同時繼續尋求其他金融機構股票質押融資。”

證據顯示,在中信銀行審批失敗之後,龍薇傳媒未積極與萬家集團溝通,沒有再聯繫過其他金融機構尋求融資,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根據孔德永詢問筆錄,在中信銀行融資審批失敗後,龍薇傳媒方面沒有與萬家集團方面積極溝通,2017年2月7日,黃有龍派代表趙政直接與孔德永商談終止收購控股權事項。同時黃有龍、趙政等人的詢問筆錄也表示,在中信銀行融資方案未獲審批後,龍薇傳媒無人再聯繫過其他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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