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董與股東互懟,
沒有贏家,
只有虧吃,
且吃虧的不在少數。
首先是萬科的全體股東。
寶能持有萬科股票的帳面收益也大打折扣。
其次是劉姝威、華生,
虧的是名聲和聲譽。
萬科股價下跌的事實,
的確損害了包括中小股東在內的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這一點應是劉姝威和華生萬萬沒有想到的
文/馬皖秋
一直以來, 多數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與股東之間的緣分比較淺:提名獨董候選人時, 絕大多數股東不參與, 任由大股東操心;選舉獨董時, 不捧場, 任由大股東操辦。 然而, 萬科有點不一般, 獨董與股東之間的緣分比較特殊, 動不動就弄出點動靜, 把市場鬧得亂哄哄的。
“互懟”沒有贏家
兩年前, 寶能集團與華潤集團為了爭坐萬科的第一把交椅, 鬧的不可開交。 時任萬科獨董的華生說華潤的閒話, 連帶著對寶能集團口誅筆伐了許久, 引得萬科股價上躥下跳,
先說現任獨董劉姝威, 她給證監會及劉主席寫了一封公開信, 大意是, 钜盛華通過七個資管計畫持有萬科6.89%的股份, 這些資管早到期了, 钜盛華遲遲不予清盤, 這樣做違規, 請證監會及劉主席主持公道。 沒等證監會發話, 钜盛華立即發佈公告, 狠狠懟了劉姝威一頓, 大意是:資管計畫期滿了不假, 不過, 這些計畫都已經與相關方分別簽署了補充協議, 把清算期給延長了, 至於延長到何時,
劉姝威心猶不甘, 連發五問質疑钜盛華的澄清公告:“相關方”是誰?沒有證券監管機構的批准, 誰有權力“延長前述資管計畫清算期”?這些行為符合哪些法律法規和規定?為什麼沒有依法公告“延長前述資管計畫清算期”?甚至連萬科管理層都不知道, 直到《給證監會並劉士余主席的信》公開發表後才被迫透露。 為什麼有這麼大的膽量?對於劉姝威的這一次懟, 钜盛華選擇了沉默。 在第二個回合, 劉姝威貌似占了上風。
華生的發聲似乎起了刺激作用, 劉姝威今年4月8日以《寶能的“顏色革命”》指責寶能:寶能動用巨額保險資金和銀行資金損害實體經濟;寶能控股南玻趕走創業團隊致使其業績惡化、涉嫌獨資控股前海人壽、得到浙商銀行違規出資;華潤置地2015年把土地出讓價109億元的地塊以4億多元轉讓給寶能後,
其實, 獨董與股東互懟, 沒有贏家, 只有虧吃, 且吃虧的不在少數。 首先是萬科的全體股東。 在1月底的互懟之後的第一個交易日, 房地產板塊普遍上漲, 萬科A的股價跌5.73%,
都忘了自己初心
產生兩敗俱傷的結局並非偶然。 這事從一開始, 就註定不會有好的結局。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獨董劉姝威、華生與股東在互懟的時候, 都忘記了初心!
獨董的初心是什麼?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 獨立董事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本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這其中的“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就是獨立董事的初心。
獨董劉姝威懟寶能的行為,並沒有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更沒有維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相反是損害了股東的利益。劉姝威的請求不太合理,她提到的“不管當時是否延長了資管計畫都應該清退”沒有法律依據,資管計畫在本質上來說是一個合同關係,雙方達成一致要求延長的話,只要不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應該干涉。劉姝威說的依據只是一個部門規章,不足以否定合同延續的有效性。
華生懟寶能的行為同樣損害了全體股東的利益。其在發聲時,沒有曬出相應的證據,難以說服眾人。其作為卸任不久的獨董,理應更加審慎地對待與萬科有關的事項,在發聲時理應更加慎重。
再看寶能,作為股東初心無疑就是實現利益最大化。然而,钜盛華的表現確實有些任性,一方面,它繼續看好萬科的發展前景,認為萬科的股價還會上漲,所以就把清算期延長了;另一方面,不主動披露清算期已經延長的資訊,而這一資訊對公司股價有較大的影響。至少到目前,萬科的股價處於下跌通道,因而,所有股東的利益都受到了損害。
公利為大不逾矩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獨董和股東都須牢記自己的初心,時刻以初心為標準來指導自己的一言一行。
就獨董而言,要以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全體股東的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為出發點,禁止為部分股東利益代言,禁止憑一時興起亂言。
就股東而言,要以促進自己利益最大化為出發點,按照資本市場的遊戲規則賺取合法利益,不可操縱市場、胡作非為。
為了不忘初心,獨董和股東都要時刻關注自己的言和行,使自己的言行服務于初心。因此,一要誠實守信,二要勤勉盡責;三要多做調查研究;四要履行正當程式。
試想,如果劉姝威事先做一番調查研究,可能她就不會寫公開信了,也就不會與钜盛華互懟了;如果钜盛華把延期清算的資訊及時披露了,可能就不會招致獨董劉姝威的懟了;如果劉姝威通過萬科向钜盛華瞭解資管計畫的事情,钜盛華也許就不會懟她了;如果卸任獨董華生在發聲的同時,能夠拿出相關依據來,通過擺事實講道理的方式示人,寶能集團就無法回懟了。如果上述“如果”都實現了,萬科的獨董與股東之間的緣分就不會那麼特殊了,就算緣分結的淺一點的話,也遠比結“仇”強的多。
差之毫釐,謬以千里。人人只有不折不扣地實踐“初心”,初心才能如約而至,否則的話,真的是“謬以千里”了。
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這其中的“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就是獨立董事的初心。獨董劉姝威懟寶能的行為,並沒有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更沒有維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相反是損害了股東的利益。劉姝威的請求不太合理,她提到的“不管當時是否延長了資管計畫都應該清退”沒有法律依據,資管計畫在本質上來說是一個合同關係,雙方達成一致要求延長的話,只要不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應該干涉。劉姝威說的依據只是一個部門規章,不足以否定合同延續的有效性。
華生懟寶能的行為同樣損害了全體股東的利益。其在發聲時,沒有曬出相應的證據,難以說服眾人。其作為卸任不久的獨董,理應更加審慎地對待與萬科有關的事項,在發聲時理應更加慎重。
再看寶能,作為股東初心無疑就是實現利益最大化。然而,钜盛華的表現確實有些任性,一方面,它繼續看好萬科的發展前景,認為萬科的股價還會上漲,所以就把清算期延長了;另一方面,不主動披露清算期已經延長的資訊,而這一資訊對公司股價有較大的影響。至少到目前,萬科的股價處於下跌通道,因而,所有股東的利益都受到了損害。
公利為大不逾矩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獨董和股東都須牢記自己的初心,時刻以初心為標準來指導自己的一言一行。
就獨董而言,要以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全體股東的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為出發點,禁止為部分股東利益代言,禁止憑一時興起亂言。
就股東而言,要以促進自己利益最大化為出發點,按照資本市場的遊戲規則賺取合法利益,不可操縱市場、胡作非為。
為了不忘初心,獨董和股東都要時刻關注自己的言和行,使自己的言行服務于初心。因此,一要誠實守信,二要勤勉盡責;三要多做調查研究;四要履行正當程式。
試想,如果劉姝威事先做一番調查研究,可能她就不會寫公開信了,也就不會與钜盛華互懟了;如果钜盛華把延期清算的資訊及時披露了,可能就不會招致獨董劉姝威的懟了;如果劉姝威通過萬科向钜盛華瞭解資管計畫的事情,钜盛華也許就不會懟她了;如果卸任獨董華生在發聲的同時,能夠拿出相關依據來,通過擺事實講道理的方式示人,寶能集團就無法回懟了。如果上述“如果”都實現了,萬科的獨董與股東之間的緣分就不會那麼特殊了,就算緣分結的淺一點的話,也遠比結“仇”強的多。
差之毫釐,謬以千里。人人只有不折不扣地實踐“初心”,初心才能如約而至,否則的話,真的是“謬以千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