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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清、邱碧旋

公 告

(2015)獅執字第2277號

邱志清、邱碧旋: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施葫蘆與被執行人邱志清、邱碧旋債權一案中, 因被執行人邱志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 本院已裁定拍賣或變賣被執行人邱志清名下的址于石獅市長福審計局宿舍樓301號的的房地產【房產證號:獅房權證湖濱字第06031號、土地證號:獅湖國用(0224)第0377號】。 並依法委託泉州華天資產評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進行了評估, 評估結果為:被執行人邱志清名下的址于石獅市長福審計局宿舍樓301號的的房地產價值為633100元(大寫:陸拾三萬三仟壹佰圓)(需要詳細瞭解上述評估報告,

可到本院執行庭查閱、複製或領取)因無法有效聯繫到你, 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泉華天資評字(2018)第031號評估報告書, 自公告之日起經過7日即視為送達。 如對上述評估報告有異議, 自公告送達期滿後10日內向本院書面提出。 逾期本院將依法公開拍賣。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連絡人:許自猛

聯繫電話:0595-8861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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