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消息, 中國證監會官網公佈了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相關人員市場禁入決定書, 駁回了趙薇夫婦、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相關當事人的申辯, 最終決定: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同時, 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 給予警告, 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 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證監會指出, 龍薇傳媒2017年2月16日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披露的公告中將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畫歸因於金融機構融資審批失敗,
證監會稱, 龍薇傳媒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 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 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 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 貿然予以公告, 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證監會表示, 龍薇傳媒註冊資金200萬元, 于成立後一個多月即擬收購境內市值達100億元上市公司29.135%的股份,
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 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自證監會宣佈決定之日起, 在禁入期間內, 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萬家文化董事長孔德永全程組織、策劃並參與控股權轉讓、融資過程、股權轉讓的變更等事項, 是對萬家文化上述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對龍薇傳媒上述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黃有龍、趙薇, 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趙政。
證監會表示, 當事人如果對本決定不服, 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覆議, 也可在收到本市場禁入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覆議和訴訟期間, 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