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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購房者注意 您的這些權益開發商都做了承諾

東莞陽光網訊根據上級部門有關部署, 東莞正重拳查處房地產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行為。 近日,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同發佈《關於落實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 為切實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 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 應在《商品房預售方案》第十項《企業承諾書》中, 增加承諾不限制、不阻撓、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內容。 增加後, 開發商在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 共需做出如下7項行為承諾:

一、自覺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商品房銷售管理規定。

二、在取得預售許可證10天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對外銷售。

三、遵守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相關規定。

四、按規定的公示方式及要求在銷售現場清晰明示預售許可證、商品住房預售方案、開發企業資質證書等資訊。

五、不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遵守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 保證使用預售款專用帳戶辦理全部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收存和支付手續;保證預售資金首先用於預售商品房的工程建設和繳交相關稅費, 確保預售商品房如期竣工交付。

七、保證商品房在交付使用時達到規定(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 並向購房人出示相關證明資料;未達到規定(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時, 不強制購房人收樓。

另外, 東莞所有在售(含預售及現售)新建商品住房專案的開發企業應在樓盤銷售現場顯著位置(如商品房銷售資訊公示欄),

公示向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承諾不限制、不阻撓、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承諾書, 承諾內容包括:

一、支援和推薦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積極向購房人講解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貸款利率等政策, 向購房人提供駐點律師、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等諮詢管道。

二、積極配合購房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手續。

三、不限制購房人使用貸款銀行。

四、不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不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檔。

通知強調, 市住建局將會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組織不定期專項檢查, 對開發企業承諾不限制、不阻撓、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承諾書公示情況加強核查。 對於存在限制、阻撓、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將根據通知規定責令整改, 作出嚴肅處理。

據市公積金中心業務管理科負責人介紹, 今年以來, 我市已處理59宗房地產開發商拒貸問題。 通過約談等方式, 督促拒貸開發商落實整改措施。 目前, 大部分開發商已明確, 將支援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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