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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 | 券商之後戰火燒至期貨公司,私募場外期權全線叫停

4月16日下午, 多方信源向第一財經確認, 17日開始, 繼私募基金開展場外期權業務的券商埠被喊停後, 期貨子公司也被下發窗口指導, 即日起暫停新增與私募基金合作做的場外期權業務, 存續業務亦不得展期。 這意味著, 私募的場外期權業務被全線按下暫停鍵。

“券商埠被停後, 還有期貨公司的人借機宣傳他們還可以做, 但沒想到才這幾天就也被停了。 ”一券商期權業務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透露。

一位期貨公司場外期權業務負責人也稱, 上周券商對接私募基金的場外期權介面被切斷後, 就預測不久後,

期貨子公司的場外期權業務也會被暫停, 畢竟私募基金不能與券商合作了, 個股場外期權的市場需求就會流入到期貨子公司, 仍舊存在漏洞, 如今全面被暫停就完全堵住了漏洞。

據第一財經記者從業內獲悉, 此次政策主要意在堵住個股場外期權, 大量散戶利用高杠杆做個股場外期權, 市場普遍杠杆在10倍左右, 波動特別大的會高一些。

“場外期權這塊如果是跟股票相關的, 那確實可能隱含著相對風險, 暫停也正常。 ”一位元期貨公司董事長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目前監管層降低金融杠杆、降低市場風險決心明顯, 這也是其中的一個措施。

4月12日, 證監會發佈《場外個股期權交易風險警示問答》提示風險稱, 一些互聯網平臺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群組等方式招攬客戶,

為投資者提供場外個股期權交易服務。 但這些平臺並沒有相應的金融業務資質, 內控合規機制不健全, 權利金要求過高, 缺乏資金協力廠商存管機制, 存在明顯風險隱患。

“這些平臺往往使用‘高杠杆’、‘虧損有限而盈利無限’、‘虧損無需補倉’等誤導性宣傳術語, 片面強調甚至誇大個股期權的收益, 弱化甚至不提示個股期權風險。 ”證監會在上述問答中提醒投資者, 通過這些平臺參與場外個股期權交易, 存在較大的風險, 若平臺存在欺詐行為或者發生“跑路”等風險事件, 自身權益難以保障。

上述期貨公司場外期權業務負責人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監管的政策較為明確,

意在堵住私募變相給大量散戶進入這個市場提供通道, 之後應該會出臺一個比較完善的政策, 也並非所有的散戶都不允許, 可能會對符合條件的散戶放開, “畢竟從去年四季度到現在, 市場的確有點亂”。

另一從事場外期權的私募人士也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預計後續對場外期權的監管會出臺全新政策。

4月11日, 證券公司與私募基金開展場外期權業務被監管叫停, 要求不得新增業務規模, 存量業務到期自動終止, 不得續期。 彼時就有從事場外期權的陽光私募董事長對第一財經透露, 場外期權將出臺新規。 “對場內場外期權統一管理, 出臺細則, 對場外期權尤其個股期權要求更嚴、門檻更高, 比如杠杆將不超過一定比例,

機構的金融資產要求也將在2000萬以上。 ”該人士稱。

但上述期貨公司場外期權業務負責人認為, 場內場外期權應該不會統一管理, 因為場內期權品種有限, 而且能做這些品種的客戶本身也符合適當性要求, 新的政策可能主要對場外期權進行規範。

“核心的問題在於, 要弄清楚場外期權裡面的風險, 以及和實體經濟的關係。 ”上述期貨公司董事長認為, 如果場外期權的品種與實體經濟、中國未來製造業升級發展有相關性, 那麼可以發展;另外, 其中的風險能否清晰判斷, 有效甄別。 要開展場外期權, 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對於期貨子公司不得新增與私募基金合作做的場外期權業務給期貨子公司帶來的影響, 上述期貨公司場外期權業務負責人認為,

對期貨子公司的影響應該不大, 因為期貨子公司做個股場外期權業務較少, 而與私募合作的也主要是做個股場外期權, 做商品場外期權則主要是與現貨企業、產業客戶合作。

“對期貨子公司具體每家的影響不一樣, 如果有些子公司專門做這一類產品(個股場外期權), 和實體經濟沒有多大關係, 主要是收取各種費用, 那麼業務停止後將對他們的收益等各方面有影響;但有些子公司沒有做個股場外期權方面, 都是與實體相關的, 則不會受影響。 ”上述期貨公司董事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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