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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林醋業IPO受阻 多項財務資料“變臉”

紫林醋業被取消IPO審核。 創意圖片/新京報記者 王遠征

紫林醋業被取消IPO審核, 兩次招股書主要財務資料不一致;分析稱其再上市艱難,

前景堪憂

排隊近兩年, 曾兩次遞交招股書的紫林醋業IPO之路再遭變數。 4月10日, 證監會發文稱, 取消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檔的審核。

儘管具體原因尚不明確, 但紫林醋業IPO之路一直備受質疑:其兩次招股書中主要財務資料相去甚遠, 過度依賴經銷商、戰略模式不清晰等問題也為其上市埋下隱患。 分析認為, 綜合各種因素, 紫林醋業再上市之路將更加艱難。

IPO審核取消或與財務資料出入有關

4月4日, 證監會發佈公告稱, 鑒於山西紫林醋業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關事項需進一步核查, 決定取消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檔的審核。 儘管證監會並未透露取消審核原因, 但由於兩份招股書中披露的多項財務資料不一致, 紫林醋業被質疑財務管理有漏洞。

證監會官網資訊顯示, 紫林醋業曾在2016年6月20日、2017年12月19日遞交招股說明書。 仔細比對可以發現, 同一時期的員工人數、各銷售管道收入、原材料採購價格等多項資料在兩份招股書中均存在不一致的情況。

2016年招股書顯示, 2014年, 紫林醋業經銷商、自營收入分別為27867.06萬元、70.33萬元;2015年自營收入為80.47萬元。

而到了2017年招股書中, 其2014年經銷商、自營收入分別變成了27795.14萬元、142.25萬元;2015年自營收入則變為179.06萬元。

此外, 紫林醋業採購的玻璃瓶價格出入也較大。 2016年招股書顯示, 2014年、2015年其採購玻璃瓶的價格分別為0.26元/個、0.24元/個, 而2017年招股書中則顯示為0.45元/個、0.44元/個。

就紫林醋業被取消IPO, 至匯戰略行銷首席顧問張戟、品牌行銷專家路勝貞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均表示,

證監會取消企業審核有多種因素, 但招股書中呈現出的財務資料問題和漏洞是比較重要的原因之一。

此外, 路勝貞對紫林醋業的上市目的也提出質疑。 從股東結構來看, 紫林醋業第一大股東為董事長羅建純, 第二大股東為行政部經理劉志紅, 二人為夫妻關係, 共持有紫林醋業約71%股權。 此外, 其重要股東基本來自風投企業。 他認為, 紫林醋業可能是迫于股東壓力急切上市。

4月13日起, 新京報記者就招股書資料不一致等問題多次聯繫紫林醋業, 其公關人員回應稱, 公司領導沒時間, 無法回應。

過度依賴經銷商管道

資料顯示, 紫林醋業主營食醋系列產品, 同時涵蓋醋飲料、料酒和其他調味品。 據中國調味品協會2016年度統計資料,

2016年度食醋行業年產量在 10萬噸以上的企業有3家, 紫林醋業排名第三。

就IPO募資用途, 紫林醋業在招股書中解釋稱, 主要為投產10萬噸釀造食醋生產線、建設行銷網路、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等。 然而過度依賴經銷商、銷售集中度不高等因素, 也被業內視為阻礙紫林醋業上市的風險之一。

紫林醋業2017年招股書顯示, 2014年-2017年上半年, 紫林醋業經銷商管道銷售收入占總銷售收入比重分別為97.23%、96.71%、95.99%、96.06%。 與此相對應, 其商超直銷和自營管道總占比不超過5%。

值得注意的是, 紫林醋業在招股書中也明確提到, 過多依賴經銷商管道將失去流通環節部分利潤, 並影響對終端客戶的瞭解度, 以至於不能對市場作出快速反應,

導致終端競爭失利。 此外, 紫林醋業主要通過年度經銷合同對經銷商進行管理, 經銷商除購銷業務受公司影響, 其餘管理皆獨立於公司。 如果經銷商實力跟不上公司發展要求或嚴重違反合同, 則將對公司銷售收入造成影響。

專家稱紫林再上市之路艱難

儘管紫林醋業近幾年業績保持增長勢頭, 但其非食醋項目仍有待拓展市場。

招股書顯示, 2014年-2016年, 紫林醋業非主營項目產能利用率普遍偏低, 均不超過10%。 其中, 醋飲料產能利用率分別為0.5%、3.5%、5%, 料酒等其他調味品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3%、4.33%、7.67%。 就醋飲料產品而言, 其毛利率已經由2014年的65.02%逐年下跌至2016年的31.65%, 2017年上半年則跌至30.16%。

張戟認為, 紫林醋業並未找到山西陳醋品類走向全國的清晰戰略模式, 在模式和產品方面,紫林仍在延續傳統,未來如何實現增長和擴張不得而知。“僅此一點,紫林醋業再上市之路就已相對艱難。”

新京報記者 張曉榮

在模式和產品方面,紫林仍在延續傳統,未來如何實現增長和擴張不得而知。“僅此一點,紫林醋業再上市之路就已相對艱難。”

新京報記者 張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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