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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歡案背後還有多少黑惡罪行

4月12日, 於歡案開審首日中午第一次休庭, 庭審旁聽人員正重新排隊入庭。 新京報記者 王清以 攝

議論風生

近日, 備受矚目的“於歡案”背後牽涉的吳學占涉黑團夥案,

在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法院開審。 同時, 另一起觸目驚心的案件浮出水面。

起訴書顯示, 早于於歡案4年前, 吳學占團夥曾對冠縣東古城鎮古北村村民王秀娥施行過非法拘禁和殘忍折磨。 侵害原因則是王秀娥持續信訪, 東古城鎮領導安排吳學占對其“看管控制”。

很難想像, 這樣的惡行居然是在涉事鎮領導指使下進行。 時任鎮領導可能未必關心具體的“看管控制”細節, 但以“維穩”的名義, 將訪民置於黑惡勢力的“魔爪”下, 於法不容。

縱觀整個事件, 吳學占團夥與東古城鎮有關方面的互動, 儼然成為一種利益交換。 這一團夥把截訪、維穩等當成了一門“生意”, 不止於此, 他們還從鎮政府無償獲贈18畝土地等更多利益。

鎮政府也恰恰看重吳學占團夥的“震懾力”。 雙方可謂一拍即合, 各取所需。 至於民眾的利益、法律的權威乃至一個社會最為重要的公平公正, 則全拋腦後。

這一事件暴露出一些地方公權力對民眾利益的層層盤剝。 事件的起因是王秀娥沒能拿到丈夫車禍賠償款, 這筆錢究竟到哪裡去了, 既然已經走完相關程式, 想必不難查清。 然而, 在長達6年時間裡無人過問, 及至王秀娥萬般無奈走上上訪之路。 相關部門的主要精力卻集中在想辦法如何制止上訪而非解決問題。

到頭來, 倚仗涉黑團夥背後, 不僅會造成養癰成患的後果, 還會間接助長其氣焰, 縱容其壯大。 而於歡案中的“辱母”情節, 也跟這些涉黑團夥被姑息之間,

形成了某種關聯。

檢討此案, 除了吳學占團夥無所不用其極的侵害手段之外, 尤其應該注意到當下個別基層官員的“亂作為”:安排涉黑團夥看管訪民, 既不見法的影子, 也看不到對民眾利益受損的同情。 這顯然不可能真正實現維穩目標——維穩的關鍵應該是正本清源, 實現從源頭上的治理, 而非半道截訪。

此案無疑是一個慘痛教訓:這邊廂是涉事基層官員對黑惡勢力不嚴厲打擊反而倚重, 那邊廂是不積極解決民眾訴求。 這導致了小案子在徇私枉法中演變為積案, 也讓黑惡勢力在“利益勾連”中越做越大。

正因如此, 要切實保障民眾合法權益, 讓每個人都能感受到法治公平, 必須採取高壓態勢, 依法打擊黑惡勢力,

同時也要遏止那種對黑惡勢力養癰成患的“潛規則”, 避免於歡案重演。

□麥加(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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