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履約的重大風險及不確定性:本次簽署的協定屬於股份認購意向框架協議, 該事項的實施需以滿意的盡職調查結果、履行公司相關審議程式及簽署確定版股份購買協議等為前提, 故存在不確定性。
●對上市公司當年業績的影響:本協定為意向框架協定, 專案最終實施與否存在不確定性, 預計對公司當年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
一、框架協定簽訂的基本情況
根據駱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駱駝股份"或"公司")戰略規劃及發展需要,
Rimac、Greyp兩家公司位於克羅埃西亞首都札格雷布, 均是由創始人Mate Rimac先生設立並控股, Mate Rimac為公司CEO。 Rimac是一家專注於高性能電動汽車、傳動系統、電池系統、汽車電子、車載資訊娛樂系統等開發及生產的高科技公司, 公司的全電動超級跑車技術已經處於世界領先水準, 其旗下的電動跑車Concept One被譽為超越特斯拉的電動速度之王。 Greyp公司是一家電動自行車製造公司,
二、框架協定的主要內容
(一)駱駝股份投資總額為3千萬歐元, 其中2千7百萬歐元投資於Rimac;3百萬歐元投資於Greyp, 投資完成後, 公司將成為Rimac和Greyp公司參股股東。
(二)投資款經駱駝股份批准後將依照Rimac、Greyp公司預算用於公司產品研發, 業務拓展, 營運資金以及公司預算中(該預算需經駱駝股份在交割時批准)所規定的其它用途。
(三)交割指駱駝股份完成購買B輪優先股。
(四)在簽署本條款清單時, Rimac與駱駝股份將盡最大努力達成在中國設立製造電動汽車零部件的中外合資企業的共識。
(五)交割應限於慣常的交割條件要求, 包括但不限於:
1、由克羅埃西亞律師出具法律意見及完成滿意的法律盡職調查;
2、Rimac、Greyp公司及其每個子公司均獲得現有股東及相關方的必要批准和同意, 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和相關政府部門批准;
3、完成滿意的技術和財務盡職調查及客戶調查;
4、完成滿意的(並簽署)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公司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中外合資合同和章程;
5、駱駝股份董事會的最終批准;
6、其他合理及慣常的交割條件, 包括遵守協議, Rimac、Greyp公司和Mr. Mate Rimac的慣常陳述與保證, 以及各締約方簽署其滿意的最終投資協議。
(六)任何與本條款有關的爭議或索賠, 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解決方式為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遞交書面通知, 具體說明爭議的內容或要求後, 立即開始磋商。 如果在收到該通知的日期後三十(30)天內,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Rimac公司是一家專注於高性能電動汽車、傳動系統、電池系統、汽車電子、車載資訊娛樂系統等開發及生產的高科技公司, 其旗下的電動跑車Concept One被譽為超越特斯拉的電動速度之王, 該車超強的動力和扭力、特殊的冷卻系統、獨立的變速箱系統彰顯了該公司在電動化方面的極致能力。
此次Rimac、Greyp兩家公司首選中國, 是看重中國龐大的市場機會, 首選與駱駝股份合作, 亦是看重駱駝股份在國內電池領域的行業地位和龐大務實的線上線下市場運營體系。 而Rimac、Greyp公司與駱駝股份的合作如順利實施, 一方面將有利於公司股權投資業務發展;另一方面將有利於提高公司電動汽車電機、電控等相關零部件的技術水準, 對公司電機、電控業務的發展以及"三電+租賃"商業模式的拓展產生積極影響。雙方都對合作未來抱有樂觀的預測和憧憬。
四、重大風險提示
本次簽署的協定屬於股份認購意向框架協議,該事項的實施需以滿意的盡職調查結果、履行公司相關審議程式及簽署確定版股份購買協議等為前提,故最終實施與否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適時披露進展情況。
五、備查檔
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駱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13日
對公司電機、電控業務的發展以及"三電+租賃"商業模式的拓展產生積極影響。雙方都對合作未來抱有樂觀的預測和憧憬。四、重大風險提示
本次簽署的協定屬於股份認購意向框架協議,該事項的實施需以滿意的盡職調查結果、履行公司相關審議程式及簽署確定版股份購買協議等為前提,故最終實施與否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適時披露進展情況。
五、備查檔
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駱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