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讀的時候, 先要解其言。 這就是說, 首先要懂得它的文字;它的文字就是它的語言。 語言有中外之分, 也有古今之別。 就中國的漢語籠統地說, 有現代漢語, 有古代漢語, 古代漢語統稱為古文。
詳細地說, 古文之中又有時代的不同, 有先秦的古文, 有兩漢的古文, 有魏晉的古文, 有唐宋的古文。 中國漢族的古書, 都是用這些不同的古文寫的。 這些古文, 都是用一般漢字寫的, 但是僅只認識漢字還不行。 我們看不懂古人用古文寫的書, 古人也不會看懂我們現在的報紙。 這叫語言文字關。 攻不破這道關, 就看不見這道關裡邊是什麼情況,
中國有句老話說是“書不盡言, 言不盡意”, 意思是說, 一部書上所寫的總要比寫那部書的人的話少, 他所說的話總比他的意思少。 一部書上所寫的總要簡單一些, 不能像他所要說的話那樣囉嗦。 這個缺點倒有辦法可以克服。 只要他不怕囉嗦就可以了。 好在筆墨紙張都很便宜, 文章寫得囉嗦一點無非是多費一點筆墨紙張, 那也不是了不起的事。
可是言不盡意那種困難,
從前人說, 讀書要注意字裡行間, 又說讀詩要得其“弦外音, 味外味”。 這都是說要在文字以外體會它的精神實質。 這就是知其意。 司馬遷說過:“好學深思之士,
語言文字是説明瞭解書的意思的拐棍。 既然知道了那個意思以後, 最好扔了拐棍。 這就是古人所說的“得意忘言”。 在人與人的關係中, 過河拆橋是不道德的事。 但是, 在讀書中, 就是要過河拆橋。
上面所說的“書不盡言”“言不盡意”之下, 還可再加一句“意不盡理”。 理是客觀的道理;意是著書的人的主觀的認識和判斷, 也就是客觀的道理在他的主觀上的反映。 理和意既然有主觀客觀之分, 意和理就不能完全相合。 人總是人, 不是全知全能。 他的主觀上的反映、體會和判斷,
所以讀書僅至得其意還不行, 還要明其理, 才不至於為前人的意所誤。 如果明其理了, 我就有我自己的意。 我的意當然也是主觀的。 也可能不完全合乎客觀的理。 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互相比較, 互相補充, 互相糾正。 這就可能有一個比較正確的意。 這個意是我的, 我就可以用它處理事務, 解決問題。
好像我用我自己的腿走路, 只要我心裡一想走, 腿就自然而然地走了。 讀書到這個程度就算是能活學活用, 把書讀活了。 會讀書的人能把死書讀活;不會讀書的人能把活書讀死。 把死書讀活, 就能把書為我所用, 把活書讀死, 就是把我為書所用。
從前有人說過:“六經注我, 我注六經。 ”自己明白了那些客觀的道理, 自己有了意, 把前人的意作為參考, 這就是“六經注我”。 不明白那些客觀的道理, 甚而至於沒有得古人所有的意, 而只在語言文字上推敲, 那就是“我注六經”。 只有達到“六經注我”的程度, 才能真正地“我注六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