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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中國散戶炒股為什麼老虧?因為你是這樣被“割韭菜”的

還珠格格陪伴了一代人的成長。 不知不覺中, 我們已至中年, 小燕子趙薇的事業也越做越大, 橫跨演藝界和商界, 一度被譽為女版“巴菲特”。

可最近, 趙薇卻接連攤上大事。

就在昨天, 證監會發佈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相關市場禁入決定書, 駁回了趙薇夫婦、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相關當事人的申辯, 最終決定: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這一處罰究竟意味著什麼?事情來龍去脈又是如何?公道君(ID:bjrbplb)在此為大家略作梳理。

一蛇吞象:震驚八方的天價收購案

在分析之前, 公道君先為大家介紹下人物角色:

趙薇: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孔德永:萬家文化(上市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 萬家文化控股股東萬好萬家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6年12月23日 萬家集團與龍薇傳媒簽訂《股份轉讓協定》

根據協定, 趙薇控股的龍薇傳媒打算花30.6億買下大股東萬家集團的1.8億股份, 持股比例占29.13%, 成為萬家文化的實控人。 這一起天價收購案, 震驚了娛樂圈和財經圈, 也引來了監管層的注意。

2016年12月27日 萬家文化公告控股權轉讓事項

這一喜訊使得萬家文化股票應聲大漲, 大股東喜笑顏開。

2016年12月29日 萬家文化公告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

巨額資金來自哪裡?趙薇財務實力究竟如何?

2017年1月12日 龍薇傳媒對上交所問詢函回復

真是不問不知道, 一問嚇一跳。 這起天價收購案, 竟然是趙薇夫婦自掏腰包6000萬借款30億。 高達51倍的杠杆率, 讓傳說中的“蛇吞象”成了真。 過去只聽說一些華爾街金融大鱷有時這樣玩, 沒想到小燕子膽這麼肥!

2017年2月13日 萬家集團與龍薇傳媒簽署《補充協定》

短短2個月後, 趙薇改口, 從買29.135%的股權改為“舉牌”買個5.0396%, 縮水近83%, 原因是融資遇到了難題。

2017年2月16日 龍薇傳媒等對上交所問詢函做出回復:

協定簽訂後一直積極聯繫銀行, 銀行就是不批貸啊。 那些興沖沖入場的股民也是心頭一緊。

2017年3月29日 交易終止

龍薇傳媒與萬家集團協商一致, 簽訂解除協定。 無數股民, 夢碎萬家。

2017年4月1日 萬家文化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萬家文化股價“一瀉千里”。

在短短3個多月的時間裡, 從實際控制人擬變更, 到擬轉讓上市公司5.0396%股份, 再到愚人節之際的“分手”, 股價攔腰斬斷、市場漣漪陣陣, 這就是趙薇天價收購“鬧劇”的全過程。

暗藏玄機:一場瞞天過海的空手套白狼

事出古怪必有妖。各種有悖常理的操作,從一開始就預示著女版“巴菲特”的資本運作存有違法之嫌。根據證監會的處罰決定,小燕子一共有“五宗罪”:

●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龍薇傳媒關於籌資計畫和安排的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龍薇傳媒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

●龍薇傳媒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畫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龍薇傳媒關於積極促使本次控股權轉讓交易順利完成的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簡言之,這五宗罪大概分為兩類:“暗箱操作”+“空手套白狼”

▲資訊披露違規,即“暗箱操作”

眾所周知,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利益實體,利益牽涉廣泛。尤其對於廣大股民而言,股價的點滴波動直接影響腰間的荷包。《證券法》等相關法規均要求上市公司對自己的一言一行進行詳細披露,以免誤導投資者。

更重要的是,披露資訊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而此次小燕子挑起的收購“鬧劇”,多次出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問題,違法違規甚是嚴重。

比如,隱瞞自己借錢收購的事實,且明知融資無果,卻遲遲不向市場披露,妄圖瞞天過海。後來不得不公之於眾,卻謊稱“四處奔走、積極解決”,實則毫無動作、聽之任之。

如此種種,都觸碰了相關法律對資訊披露的最嚴重認定,招致頂格處罰實屬應得。

▲高杠杆收購,即“空手套白狼”

資本市場並購可以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但一般性要求是收購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金實力。

縱觀這起收購案,龍薇傳媒資金準備嚴重不足,僅能提供6000萬元自有資金,其餘近30億元需通過外部融資。根據相關規定,並購交易價款中並購貸款所占比例不應高於60%,本起收購案的貸款比例則超過98%,屬於赤裸裸的違規行為。

更搞笑的是,截至證監會出具《告知書》,龍薇傳媒自身竟然連註冊資本未實繳到位,空殼公司空手套白狼的吃相真是太難看。

目前來看,除了120萬的罰款,“禁入市場5年”對於趙薇夫婦而言,意味著5年之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說白了,就是他們不能在資本市場“翻雲覆雨”,未來等待他們的可能還有數以萬計的股民索賠。

這樣的處罰看似頗重,但相比歐美監管法規,我們對上市公司信披違規的處罰懲戒力度還遠遠不夠,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程度也大有欠缺。比如,美國對上市公司信披違規,動輒開出幾億罰單,而且監管部門還可直接向上市公司提出民事賠償。但不管怎麼說,這次監管部門開出的罰單,給某些操縱市場的不法分子提了一醒。我們相信隨著法規的完善,這樣難看的吃相將越來越少。

▲本文圖片來源網路

暗藏玄機:一場瞞天過海的空手套白狼

事出古怪必有妖。各種有悖常理的操作,從一開始就預示著女版“巴菲特”的資本運作存有違法之嫌。根據證監會的處罰決定,小燕子一共有“五宗罪”:

●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龍薇傳媒關於籌資計畫和安排的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龍薇傳媒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

●龍薇傳媒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畫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龍薇傳媒關於積極促使本次控股權轉讓交易順利完成的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簡言之,這五宗罪大概分為兩類:“暗箱操作”+“空手套白狼”

▲資訊披露違規,即“暗箱操作”

眾所周知,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利益實體,利益牽涉廣泛。尤其對於廣大股民而言,股價的點滴波動直接影響腰間的荷包。《證券法》等相關法規均要求上市公司對自己的一言一行進行詳細披露,以免誤導投資者。

更重要的是,披露資訊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而此次小燕子挑起的收購“鬧劇”,多次出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問題,違法違規甚是嚴重。

比如,隱瞞自己借錢收購的事實,且明知融資無果,卻遲遲不向市場披露,妄圖瞞天過海。後來不得不公之於眾,卻謊稱“四處奔走、積極解決”,實則毫無動作、聽之任之。

如此種種,都觸碰了相關法律對資訊披露的最嚴重認定,招致頂格處罰實屬應得。

▲高杠杆收購,即“空手套白狼”

資本市場並購可以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但一般性要求是收購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金實力。

縱觀這起收購案,龍薇傳媒資金準備嚴重不足,僅能提供6000萬元自有資金,其餘近30億元需通過外部融資。根據相關規定,並購交易價款中並購貸款所占比例不應高於60%,本起收購案的貸款比例則超過98%,屬於赤裸裸的違規行為。

更搞笑的是,截至證監會出具《告知書》,龍薇傳媒自身竟然連註冊資本未實繳到位,空殼公司空手套白狼的吃相真是太難看。

目前來看,除了120萬的罰款,“禁入市場5年”對於趙薇夫婦而言,意味著5年之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說白了,就是他們不能在資本市場“翻雲覆雨”,未來等待他們的可能還有數以萬計的股民索賠。

這樣的處罰看似頗重,但相比歐美監管法規,我們對上市公司信披違規的處罰懲戒力度還遠遠不夠,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程度也大有欠缺。比如,美國對上市公司信披違規,動輒開出幾億罰單,而且監管部門還可直接向上市公司提出民事賠償。但不管怎麼說,這次監管部門開出的罰單,給某些操縱市場的不法分子提了一醒。我們相信隨著法規的完善,這樣難看的吃相將越來越少。

▲本文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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