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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開放,從優化投資環境開始

“投資環境就像空氣, 空氣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資。 ”習近平主席在博鼇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主旨演講上的這則比喻, 生動闡釋了優化投資環境對進一步擴大開放的重要性, 釋放出吸引外資從政策優惠向環境改善轉變的強烈信號。

欲致魚者先通水, 欲致鳥者先樹木。 改革開放40年來, 通過政策鼓勵為主的吸引外資方式, 中國蛻變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資目的地之一。 過去5年間, 引進外資措施再升級, 從註冊審批制改備案制到削減限制性投資措施, 投資環境持續改善。 外企創造了我國近一半的對外貿易,

外資亦從“中國號”快車上巨大紅利。 合作共贏、美美與共為“中國引資樣本”寫下鮮明注腳。

居安思危、贏時思變。 我們同時也要看到, 我國正處在新舊動能轉換、經濟提質增效的關鍵階段, “要素紅利”逐步讓位于“創新紅利”, 對外資的需求亟須從量向質轉變;國際經濟深刻變革, 一些國家正通過資本回流實現“再平衡”與“再工業化”;周邊市場人力資源比較優勢日漸凸顯……不管從哪個角度看, 創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是新情況所迫, 也是新階段發展所需。

優化投資環境, 要在法律制度和管理體制上提供堅實保障。 清理廢止與大方向大原則不符的法律、修訂完善產權保護法規、加強同國際貿易規則接軌, 有些骨頭硬但必須要啃;減少市場准入限制,

加大開放力度。 掃除制度攔路虎企業才能吃下定心丸。

優化投資環境, 要在科學管理服務上下工夫。 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多改革自主權和先行先試權;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 著力破除制約市場發揮效力的體制機制障礙。 企業“少跑腿少動嘴”, 將更多精力放在經營上。

優化投資環境, 還要遵循有序優化與合理監督相結合。 不同背景資本融合發展難免摩擦磨合, 優化投資環境不是要給外資“超國民待遇”, 而是要一視同仁鼓勵內外資同台競爭, 一樣遵守“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 避免惡意收購與壟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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