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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編制虛假的資料包表 廣州群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被處罰

千龍網北京4月18日訊 近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發佈的粵保監罰〔2018〕3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廣州群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因設立、變更分支機搆營業場所未按規定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被廣東監管局處罰。

決定書顯示, 2016年至今, 廣州群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在設立分支機搆和變更分支機搆營業場所時未按規定報告, 同時存在編制虛假的資料包表等違法違規行為。

設立、變更分支機搆營業場所時未按規定報告的行為違反了《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十)項的規定。

根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第七十條的規定,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責令廣州群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改正, 給予警告並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編制虛假的資料包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的規定,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責令廣州群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改正, 給予廣州群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罰款35萬元和停止接受新業務3個月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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