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 深交所發佈對深圳市愛迪爾(002740)珠寶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據監管函, 2016年3月21日, 愛迪爾董事會審議通過了向湖南珍迪美珠寶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珍迪美”)增資300萬人民幣的議案。
愛迪爾在正式投資後, 委派公司董事蘇永明擔任珍迪美董事, 珍迪美成為愛迪爾關聯方。 2016年, 愛迪爾與珍迪美發生關聯交易
5618.47萬元, 占愛迪爾2015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 5.92%, 愛迪爾未及時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式並披露上述關聯交易, 直至
2017年3月29日才經董事會審議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並對外披露。
深交所認為, 愛迪爾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第 2.1 條和第 10.2.5
條的規定。 要求愛迪爾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 吸取教訓, 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