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
鳳凰網財經消息,
據媒體報導,
有知情人士透露,
中國已推遲公佈旨在監管16萬億美元資產管理行業的新規。
據瞭解, 這項新規是指盛傳已久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指導意見”)。
《意見稿》在明確禁止資金池業務、提出“三單”(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管理要求的基礎上, 要求金融機構加強產品久期管理, 規定封閉式資管產品最短期限不得低於90天, 根據產品期限設定管理費率, 產品期限越長, 年化管理費率越低, 以此糾正資管產品過於短期化傾向, 切實減少和消除資金來源端和資產端的期限錯配和流動性風險。 《意見稿》還明確提出了打破剛性兌付監管要求,
另外在針對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管業務的亂象, 《意見稿》也按照“未經批准不得從事金融業務, 金融業務必須接受金融監管”的理念, 明確提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 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管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 意見稿發佈已接近半年時間, 指導意見依然沒有正式公佈, 而相關消息卻一直被釋放。 今年4月初, 證券日報消息稱, 指導意見已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 釋放了從嚴監管的強烈信號。
前華夏銀行金融市場部產品經理羅祉琦表示, 此次資管新規將“資產管理業務”界定為: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 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 同時加強了非金融機構的持牌准入, 對其發行資管產品採取了史無前例的嚴格管控。 以“一行兩會”為首的金融監管機構頒佈了一系列新規, 將16000多家已登記私募投資機構、互聯網金融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類金融機構納入了大資管監管框架。
此前21世紀經濟報導也曾報導稱, 關於資管新規的下發時間, 爭取“兩會前後”的說法較為普遍。 而資管新規過渡期, 可能延長半年至2019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