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場流行這樣一句話, “三年清知縣, 十萬雪花銀”, 也有種說法是, “三年清知府, 十萬雪花銀”。 無論是知縣, 還是知府, 都說明這在清朝當官是一個油水很足的職業。
要知道, 這可是地方官, 和朝廷大員有著很大的區別。 滿清入關後就制定了文官的俸祿制度, 二品官員每年領到俸銀105兩、祿米105石;三品官每年能領俸銀130兩、祿米130石, 四品官每年能領俸銀105兩、祿米105石;七品官每年能領俸銀45兩、祿米45石。 知府屬於正四品, 知縣屬於正七品, 兩人三年就能貪污十萬銀子, 難怪當時有錢人花錢也要買官來做。
那麼收復新疆的民族英雄左宗棠為官30年, 他死後留下了多少財產呢?早年的左宗棠, 因參加科舉, 屢試不中, 對仕途心灰意冷。 太平軍攻打長沙時, 左宗棠因接濟曾國藩部軍餉以奪取被太平軍佔領武昌, 被清廷任命為兵部郎中用, 開啟了長達30年的仕途生涯。
在30年的仕途生涯, 左宗棠的功勳可謂光彩奪目, “平定撚回”、“ 進軍新疆”、“伊犁談判”、“總督兩江”、“中法戰爭”等。 這些功績任何一個, 放在當時的官員身上可以自豪一生了。 光緒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左宗棠在福州病逝, 享年73歲。
左宗棠去世時的官位官至東閣大學士、軍機大臣, 這是正一品的官職。 如此高的官位, 而且還為官30年, 怎麼也得有一定的財產吧, 要知道清廷每年撥付的養廉金就有3萬兩銀子, 另外其他灰色收入, 按理他去世後應該留給兒孫的財產不會很少。
據左宗棠曾孫左景伊表示, “曾祖父去世後, 四個兒子每人只分到5千兩銀子,
早在左宗棠68歲時, 他就立下了遺囑, “我廉餘不以肥家, 有餘輒隨手散去。 ”左宗棠這樣說的, 也是這樣做的,
對家裡人苛刻, 可國家有難則慷慨解囊, 光緒三年山西、河南大漢,左宗棠則捐助一萬多兩養廉金。
光緒三年山西、河南大漢,左宗棠則捐助一萬多兩養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