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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借來的人生裡

很多年前, 在家鄉, 關景恒是非常出名的婚禮歌手, 從十六歲開始。

高一暑假參加同學表姐的婚禮, 原定的歌手沒能按時出現, 他就這樣被他的同學推到臺上去, 腦子太亂還沒有來得及拒絕, 前奏就已經結束了。 他有種強迫症一般的怪癖, 讓一首歌空空地放著伴奏在那裡等著,

他會渾身不舒服。 就像聽見有人在用刀片劃玻璃——一定要讓自己的聲音匯進那個背景音樂裡去, 才算如釋重負——不管多粗糙的音效, 只要他能把自己唱歌的聲音倒進去, 就覺得, 伸手不見五指的夜裡有月光照進來了。 他閉起眼睛不看滿室等著新人敬酒的人們, 唱了一首《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 一曲終了, 睜開眼睛, 卻見滿室觀眾驚慌地跑向某張桌子, 新郎爛醉如泥, 直直躺倒在一地的瓜子皮上。 他不知道該拿手上那個麥克風怎麼辦, 婚慶公司的老闆若有所思地看著這個緊張而滑稽的孩子——他上臺前匆忙地脫掉了校服外套, 凝視著麥克風的樣子就像那是一個手榴彈。 他走上去, 拿過這孩子手上的話筒, 問他:以後,
一百塊唱一場婚禮, 公司提成三十, 做不做? 關景恒愣了片刻, 惶恐地說:可是還得上學。

他只是覺得不該讓任何一首好聽的歌在那裡空等。

很久以後的後來, 當他發現, 自己輕而易舉做得到讓女人們空等的時候, 才意識到, 他那種對每首歌曲與生俱來的忠誠, 也許就是傳說中的天分。

十六歲的男孩的生活從此不同了。 週一至週五在校園裡循規蹈矩, 一到週六, 他會出現在小城各個星級酒店的宴會廳裡, 那是他的家鄉人們的眼界裡最豪華的所在, 他熟稔地跟樂隊成員打招呼——簡陋一點的婚禮沒有樂隊, 就跟負責音響設備的師傅寒暄, 一邊換上婚慶公司老闆借給他的, 質地粗糙的絲絨面西裝。 越來越氣定神閑, 也就越來越相信,

此刻的這個自己才是真實的。 平日裡那個在午後操場上跟夥伴們打籃球的少年, 不過是大隱隱於市。

起初一百塊一場, 接著兩百塊, 再後來一百塊一首歌——然後有一天, 輪到平時常辦婚宴的那家酒店老闆嫁女兒, 厚厚的一個紅包推到他面前:“小夥子, 你願不願意來我們酒店的西餐吧駐唱?”

高考前夕, 他意識到, 自己已經存夠了第一年上大學的學費。 雖然他已越來越厭倦那個坐在教室裡備考的自己, 不過他沒有真的放棄。 他只有這一個機會, 遠離這個自己出生的地方, 惟有遠離, 才有可能不做芸芸眾生——很多出身小城的年輕人都曾有過這樣天真的信念。 家裡知道他出去唱歌賺錢的事, 也許最初, 父母些微地表示過一點反對, 但是……總之他已經不記得自己有沒有花時間去說服他們,他成績好,話也很少。

或者說,就是因為成績好,他在這個家裡獲得了不和父母交談的權利——他們在他房間裡進進出出的時候都無聲無息,母親甚至不敢動手替他收拾書桌,因為有一回,他的一本很重要的筆記被母親放到了抽屜裡,他發過很大的脾氣。他們是一對平凡夫妻,隨處可見的那種,沉默,辛勤,逆來順受的中國人。抱著一種簡單的信念:這個孩子腦子聰明,心氣兒高,也會讀書——還生得體面,所以,他必然能懂得他們夫妻所不能懂得的事情。從他們那個年代過來的人,有一類,非常容易讓自己臣服於某種畏懼,自然而然地,開始畏懼自己的親生骨肉,當然,他們是不會承認的。

拿到錄取通知書的那天,他照舊去了西餐吧。那晚沒什麼客人,他唱的都是他自己最喜歡的歌。

直到來了北京,他才明白曾經的自 己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當他坐在窗前凝視外面那棵看著他從小長大的樹,覺得北京是一個遙遠而必然燦爛的地方。可當他身處其中,“北京”成了街角人潮兇悍的地鐵站,成了學校宿舍樓底下的早點攤,成了一打開窗戶就聞得到的某種秋天的氣味——他才知道,那個臆想中燦爛的北京,已經不在了。所謂象徵著絕對權力的長安街,只不過是一個接一個看不到盡頭的紅綠燈。沒有人認識他,沒有人見過他高中最後一場籃球賽投進去的那個救命的三分球,沒有人知道他是那個家住鳳鳴路四號院的孩子。他和所有人一樣沒有了來歷,有那麼半年左右的時間他覺得似乎失去了張嘴唱歌的能力,走了那麼遠的路,堅持了那麼久,原來只是為了讓自己更加徹底地成為芸芸眾生。第一個凜冬降臨的時候,他已經曠課快要一個月了。他問自己是不是應該打起精神來,從下週一開始,至少去上課?

大學總歸是還要畢業的,不然,就連鳳鳴路也回不去了。

“給我講講你自己,你覺得你這個人最值得講的地方是什麼。”坐在關景恒對面的那個製作人靜靜打量著他,國語不是很標準,也許是因為這個,導致他表達一件事情的時候通常有種奇怪的執拗。

關景恒不知道該從何說起,總之,面前這個人曾經只在電視裡見到過,看著他,自然而然地就覺得,不能提起鳳鳴路,提了也是沒有什麼用的。

大三那年的夏天,關景恒沒有回家——他終於還是在北京找到了唱歌的地方,酒吧是沒有暑假的,他一直唱到大學畢業,後來即使已經在格子間裡敲代碼,也依然會在週末的時候過來唱歌。公司年會的時候,他們部門把他推出去表演節目,他的演唱自然是為部門贏得了最大的紅包。微醺的程式師們此起彼伏地為他歡呼,人力資源部那些姑娘們大叫著巨星小關,會場天花板上,彩色的碎屑就如自然災害那樣墜了一地。他站在臺上,任由那些碎屑掉在他身上,他想就這樣把我埋了也好,他快24歲了,如果此生只能在這裡做他們“會唱歌的小關”,還是早點死吧。原來,“北京”也不過是一個擁有無數條“鳳鳴路”的地方,什麼首都,什麼紫禁城,都是騙人的。

“我……”他認真地略有窘迫地想了想,“我自己沒什麼值得講的。”

“不可能。”製作人寬容地笑了,“你連故事都沒有,你怎麼當明星?”

“我喜歡唱歌。”他也覺得這句話說得很蠢。

“說一些我不知道的。”

他猶豫了一會兒,像是下了很大決心那樣,深呼吸一口。他從沒想過有一天會把這個付諸語言告訴一個不熟悉的人。

只不過這個不熟悉的人,也許能改變他的命運。

“好吧,那我說說……”他有些慌亂地盯住自己面前那杯mojito,“我其實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說——我從挺小的時候就覺得我不是我自己——我本來應該是另外一個人。不是說夢想什麼的,而是……我一定得找到那個自己,我真的是個沒故事的人,可是眼前這個沒故事的人根本就不是我,我不在乎這個人生究竟是怎麼樣的,認真勤懇地活著也好,窮困潦倒地湊合著也好,做誰的兒子老公和爸爸……都無所謂,我根本就不關心這些。”他端起杯子,沒有用吸管,用力地喝掉一半,那片薄荷葉尷尬地沾到了他的嘴唇上,他用玻璃杯的邊緣刮掉了它。

“很好,想要成為一個完全不是自己的人,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不要相信那些‘要做自己’的話——等你紅了以後,那些話是說給歌迷聽的。”

這樣的對白之後,他就簽了平生第一份合同。把他送去參加選秀節目,就是合約的內容之一。從那以後,他就有種奇怪的迷信,凡是“面試”範疇內的事情,他堅信自己的運氣總是不會太差的。

後來,他站在舞臺上,光線太強。當你看不清觀眾席上任何一張臉孔的時候,你很容易就會覺得他們都是——會發出呼嘯聲的無差別生命體。他曾經離“他”那樣近,那個根本不是他但是應該是他的人。可是選秀節目總有播完的那天,觀眾們永遠等著下一季的比賽——甚至連下一季的選手都未必比他們幸運因為總體的收視率很可能趕不上隔壁電視臺的另一檔選秀節目。本應成為的“那個人”依然蟄伏在某處,他離“他”只有一根手指的距離。幻覺結束了,他知道人生此時才正式開始。依然聞得見“他”的氣味,活下去的意義全都在“他”身上,小關必須用這個平庸如超市食品袋的人生去找到“他”,找到真正的“關景恒”。

“你就是沒那麼愛我。”大學時代的女朋友曾經這樣指責過他,“我們努力一點存錢不好嗎? 過幾年,想辦法買房子結婚,每個人都是這麼過的,有那麼多人想要和我這樣過日子,可是我選了你……”

“你可以重新選一次,再選別人。”他這麼說。

她打在他臉上的那個耳光並不是很疼,只不過熱熱的。

(節選自笛安正在創作的最新長篇小說,題目為編輯所加。)

但是……總之他已經不記得自己有沒有花時間去說服他們,他成績好,話也很少。

或者說,就是因為成績好,他在這個家裡獲得了不和父母交談的權利——他們在他房間裡進進出出的時候都無聲無息,母親甚至不敢動手替他收拾書桌,因為有一回,他的一本很重要的筆記被母親放到了抽屜裡,他發過很大的脾氣。他們是一對平凡夫妻,隨處可見的那種,沉默,辛勤,逆來順受的中國人。抱著一種簡單的信念:這個孩子腦子聰明,心氣兒高,也會讀書——還生得體面,所以,他必然能懂得他們夫妻所不能懂得的事情。從他們那個年代過來的人,有一類,非常容易讓自己臣服於某種畏懼,自然而然地,開始畏懼自己的親生骨肉,當然,他們是不會承認的。

拿到錄取通知書的那天,他照舊去了西餐吧。那晚沒什麼客人,他唱的都是他自己最喜歡的歌。

直到來了北京,他才明白曾經的自 己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當他坐在窗前凝視外面那棵看著他從小長大的樹,覺得北京是一個遙遠而必然燦爛的地方。可當他身處其中,“北京”成了街角人潮兇悍的地鐵站,成了學校宿舍樓底下的早點攤,成了一打開窗戶就聞得到的某種秋天的氣味——他才知道,那個臆想中燦爛的北京,已經不在了。所謂象徵著絕對權力的長安街,只不過是一個接一個看不到盡頭的紅綠燈。沒有人認識他,沒有人見過他高中最後一場籃球賽投進去的那個救命的三分球,沒有人知道他是那個家住鳳鳴路四號院的孩子。他和所有人一樣沒有了來歷,有那麼半年左右的時間他覺得似乎失去了張嘴唱歌的能力,走了那麼遠的路,堅持了那麼久,原來只是為了讓自己更加徹底地成為芸芸眾生。第一個凜冬降臨的時候,他已經曠課快要一個月了。他問自己是不是應該打起精神來,從下週一開始,至少去上課?

大學總歸是還要畢業的,不然,就連鳳鳴路也回不去了。

“給我講講你自己,你覺得你這個人最值得講的地方是什麼。”坐在關景恒對面的那個製作人靜靜打量著他,國語不是很標準,也許是因為這個,導致他表達一件事情的時候通常有種奇怪的執拗。

關景恒不知道該從何說起,總之,面前這個人曾經只在電視裡見到過,看著他,自然而然地就覺得,不能提起鳳鳴路,提了也是沒有什麼用的。

大三那年的夏天,關景恒沒有回家——他終於還是在北京找到了唱歌的地方,酒吧是沒有暑假的,他一直唱到大學畢業,後來即使已經在格子間裡敲代碼,也依然會在週末的時候過來唱歌。公司年會的時候,他們部門把他推出去表演節目,他的演唱自然是為部門贏得了最大的紅包。微醺的程式師們此起彼伏地為他歡呼,人力資源部那些姑娘們大叫著巨星小關,會場天花板上,彩色的碎屑就如自然災害那樣墜了一地。他站在臺上,任由那些碎屑掉在他身上,他想就這樣把我埋了也好,他快24歲了,如果此生只能在這裡做他們“會唱歌的小關”,還是早點死吧。原來,“北京”也不過是一個擁有無數條“鳳鳴路”的地方,什麼首都,什麼紫禁城,都是騙人的。

“我……”他認真地略有窘迫地想了想,“我自己沒什麼值得講的。”

“不可能。”製作人寬容地笑了,“你連故事都沒有,你怎麼當明星?”

“我喜歡唱歌。”他也覺得這句話說得很蠢。

“說一些我不知道的。”

他猶豫了一會兒,像是下了很大決心那樣,深呼吸一口。他從沒想過有一天會把這個付諸語言告訴一個不熟悉的人。

只不過這個不熟悉的人,也許能改變他的命運。

“好吧,那我說說……”他有些慌亂地盯住自己面前那杯mojito,“我其實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說——我從挺小的時候就覺得我不是我自己——我本來應該是另外一個人。不是說夢想什麼的,而是……我一定得找到那個自己,我真的是個沒故事的人,可是眼前這個沒故事的人根本就不是我,我不在乎這個人生究竟是怎麼樣的,認真勤懇地活著也好,窮困潦倒地湊合著也好,做誰的兒子老公和爸爸……都無所謂,我根本就不關心這些。”他端起杯子,沒有用吸管,用力地喝掉一半,那片薄荷葉尷尬地沾到了他的嘴唇上,他用玻璃杯的邊緣刮掉了它。

“很好,想要成為一個完全不是自己的人,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不要相信那些‘要做自己’的話——等你紅了以後,那些話是說給歌迷聽的。”

這樣的對白之後,他就簽了平生第一份合同。把他送去參加選秀節目,就是合約的內容之一。從那以後,他就有種奇怪的迷信,凡是“面試”範疇內的事情,他堅信自己的運氣總是不會太差的。

後來,他站在舞臺上,光線太強。當你看不清觀眾席上任何一張臉孔的時候,你很容易就會覺得他們都是——會發出呼嘯聲的無差別生命體。他曾經離“他”那樣近,那個根本不是他但是應該是他的人。可是選秀節目總有播完的那天,觀眾們永遠等著下一季的比賽——甚至連下一季的選手都未必比他們幸運因為總體的收視率很可能趕不上隔壁電視臺的另一檔選秀節目。本應成為的“那個人”依然蟄伏在某處,他離“他”只有一根手指的距離。幻覺結束了,他知道人生此時才正式開始。依然聞得見“他”的氣味,活下去的意義全都在“他”身上,小關必須用這個平庸如超市食品袋的人生去找到“他”,找到真正的“關景恒”。

“你就是沒那麼愛我。”大學時代的女朋友曾經這樣指責過他,“我們努力一點存錢不好嗎? 過幾年,想辦法買房子結婚,每個人都是這麼過的,有那麼多人想要和我這樣過日子,可是我選了你……”

“你可以重新選一次,再選別人。”他這麼說。

她打在他臉上的那個耳光並不是很疼,只不過熱熱的。

(節選自笛安正在創作的最新長篇小說,題目為編輯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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