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房產>正文

押金難退、房屋遭破壞 西安租房季這些問題一定要注意

從3月開始, 隨著招聘旺季到來, 西安的房屋租賃市場也逐漸火爆起來。 與此同時, 華商報新聞熱線029-88880000接到關於租房過程中涉及仲介、押金、租賃合同等方面的投訴也明顯增多。 為避免糾紛, 在租房過程中, 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投訴1

網上租房 圖片與實際不符 不想租了 仲介要收手續費轉租費

今年3月, 王女士通過網上租房平臺, 看中了長安大街3號社區一間合租房的臥室, “當時看照片房間挺乾淨, 一個月房租900元, 跟對方聯繫後才知道是仲介。 ”王女士稱, 當時跟對方聯繫上後, 對方又給她發了好幾張房間的“實拍照片”,

看起來挺不錯, “最近租房的人多, 我就想趕緊定下來, 當時分兩次給對方用微信轉了500元定金。 ”

王女士稱, 3月中旬, 自己先去該仲介公司簽訂了租房合同, 按照押一付三的要求, 支付了100天的房租3000元, 又交了900元押金。 此外, 按照仲介的要求, 除了房租外, 她還交納了一年的房間公共區域管理費365元。

但讓王女士沒想到的是, 去看房時, 才發現房子實際跟照片“反差太大”。 “一進房子, 就發現客廳及公共區域的燈是壞的, 整個房子光線很暗, 廚房裡亂七八糟, 很髒, 牆面上還有蟑螂屍體。 ”王女士稱, 看到房子衛生差, 自己當即就提出不想租了, 仲介則表示:“簽了合同就不能反悔, 但可以幫著轉租, 需要交200元手續費, 再簽訂一份轉租協議,

幫你轉租出去, 但轉租還需要300元轉租費。 ”

多次和仲介溝通無果後, 王女士只能與仲介簽訂了轉租協定, “已經快一個月了, 房子也沒轉租出去, 我交給仲介的近4000元, 也壓在仲介那裡。 ”

4月12日, 華商報記者看到了王女士與仲介公司簽訂的這份租賃合同。 合同上注明, 租賃日期從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6月25日, 租賃的為主臥。 其中, 在乙方義務這一條, 乙方在租住該房期間, 不得將該房轉租。

4月12日下午, 華商報記者以租房為名來到王女士租住的長安大街社區3號社區5號樓, 在其租住的房間外, 記者看到房門沒有貓眼, 留有一個雞蛋大小的圓洞, 用手一戳, 就能看到客廳。 進入房間後, 記者發現廳內光線很暗, 租住在這裡的兩個小姑娘稱, 燈壞了,

仲介說會來修理, 廚房門外, 堆著大堆的紙盒、爛袋子等垃圾雜物。 王女士租住的房子門鎖著, 租客稱“現在沒人住, 仲介就上鎖了”。

華商報記者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網上查到, 2月9日,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曾發佈一條《關於租賃房屋過程中需要注意事項的重要公告》, 其中就提到, 與王女士簽訂合同的該仲介公司近期多次被舉報, 在“出租房屋時, 口頭承諾承租人事項不兌現, 致使承租人利益受損”。

4月13日, 華商報記者聯繫該仲介公司客戶服務中心, 工作人員表示:“雙方已經簽訂了合同, 對方以自己工作調動為由不租了, 屬於單方面違約。 我們為了幫助她減少損失, 才說讓她簽訂轉租協議幫她轉租,

只讓她交轉租費而已, 畢竟我們不可能白提供服務吧!”

>>相關提醒

仲介服務與承諾不符 可撥12315投訴

“我們接到市民投訴後, 也跟這家公司聯繫過, 希望對雙方存在的糾紛進行調解, 但這家公司到現在一直沒有回復。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租賃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 因沒有執法權, 接到投訴後, 他們只能進行調解。

記者在採訪中也發現, 不少市民遇到這類問題時, 往往不知道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對此, 12315消費維權熱線工作人員表示, 如果租客發現房屋內設施等與合同內約定的不一樣, 或仲介提供的服務與其承諾的不符, 就可以撥打12315投訴, 由其協調處理。

隨後, 華商報記者又諮詢了西安市12358價格舉報熱線, 工作人員稱,

目前仲介收費實行市場調節, “但每項收費必須明碼標價, 並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掛出來, 也就是說, 每項收費都應該提前告知消費者。 ”

仲介收取轉租費和手續費是否合理?針對這一問題, 4月13日華商報向西安市碑林區物價局發函諮詢, 工作人員表示, 他們會儘快調查處理。

投訴2

租期沒到想搬走 房東不給退押金

租房合同沒到期想搬走, 房東以“違約”為由, 不給退押金, 到底該不該?4月11日, 市民劉女士向華商報反映, 稱自己在高新路附近一社區租了一套128平方米的房子, 租金4000多元/月, 一季度結一次, 押金3000元。

“這套房子我們已經租了四五年了, 今年因為生意的原因不能繼續租了, 合同還有半年多才到期, 我們提前給房東說, 結果他說我們違約,不給我退押金。”劉女士稱,自己之前也租過其他房子,按照慣例,只要租滿一年後,在合同沒到期時想退租,提前一個月給房東打招呼就行。

“當時簽的合同也很含糊,只說‘期滿退押金’,沒明確說是租房期還是交租金期,現在房東就以這個為由,說我們違約,不給退押金。”

>>業內人士

一切以合同條款為准

劉女士提前退租的行為是否違約,房東扣除押金是否合理?

對此,西安高新區一家仲介公司的負責人表示,一般在實際操作中,房東或仲介跟租客簽訂的合同中都會明確,一切以合同條款為准,一般來說,在租賃期內,租客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甲方則應退還相應的租金。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的,就得和房東協商解決。

投訴3

退房要押金仲介說沒押金條不退

3月20日,市民馮先生在科技路一社區的租房合同到期,離開前將租房合同以及水電交費收據備齊,前去仲介辦理退房手續時,仲介卻以沒有“押金條”為由不給退。

馮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今年春節前,他通過科技路西口一家房屋仲介租了一個單間,租期兩個月,每月租金600元,押金600元,另外再加收水電物業等費用。“當時簽完合同後,我印象中對方沒有給我押金條。”

“沒有押金條就不能證明我交押金了嗎?如果當時沒有交押金,仲介怎麼會把房子租給我?”馮先生氣憤地說,兩個月下來,他總共給仲介支付了2000多元,當時退押金時,仲介的人也承認有押金這個事實,卻以“沒有押金條財務沒法通過”為由,就是不給退。

4月10日,協商無果後,馮先生選擇了報警,經民警調解,仲介給他退了450元押金。“當時調解時,仲介一名人員說,從私人角度承認有交押金的事實,但沒有押金條無法退全款只能退一半,我堅決不同意,最後被扣了150元。”

4月11日,華商報記者來到該仲介公司,剛一進店門就看到一面牆上貼著一張A4紙,上面列印著“注意,週六、周日不辦理押金;退押金必須帶押金票和合同,沒有押金票退不了押金”的提醒。

當記者提出要租房時,對方介紹了相關價格和事宜,記者問要是沒有押金條能否退還押金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沒有押金條很難退錢,因為財務必須要押金條才能退款。當記者提出要是真的拿不出怎麼辦?對方稱:“這種情況之前發生過一次,需要寫證明,還要讓大領導簽字,很麻煩。”

編輯:強鑫

>>律師提醒

押金條丟失 只要能證明交過押金就該退

陝西一葉律師事務所徐睿國律師表示,押金條只是已交押金的一種憑證,如果押金條不慎遺失,租客如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自己確實向房東(仲介)交過押金,租客就可以向法院起訴。押金條的丟失不會成為合法的抗辯理由,法院一般會判決出租方退還承租方押金的。除押金條外,租客還能提供的證據包括銀行轉帳記錄、租房合同中寫明“押金已付”、電話錄音、短信、微信記錄等。

徐睿國說:“舉個例子,如果租金和押金都是通過銀行轉帳等有據可查的方式來支付的,就會有相關的轉帳記錄,可以根據租房合同中的規定的租金和押金情況計算出實際支付情況,以此為證據。”

出租方扣除押金是否合法?

現實生活中,承租方退房時能全款拿回押金的寥寥無幾,都會被出租方以物品損壞等理由部分或是全額扣除押金。出租方扣押金的行為合法嗎?

租房押金的作用是擔保,是租房者與房東雙方的民事約定,押金暫時沒有出現在法律明文規定中。退租時如果房東以“房屋或屋內物品損壞”為由要求賠償,索賠的金額不受押金金額的限制。出租方甚至可以按照自己的實際損失,要求超出押金的損失賠償。所以為了避免退租時的押金糾紛,在租房交押金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

簽合同交押金應注意哪些事項?

為了能全額拿回押金,承租方在簽租房合同及交押金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四點:

一是儘量選擇大的、信譽好的仲介公司;

三是瞭解燃氣費、水電費的交納情況,燃氣表、水電錶的讀數要在入住當天標注在合同上,以免退租時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四是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房屋設施無毀損,業主應在租約期滿後幾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押金。

投訴4

房屋被租客搞得“面目全非”房東索賠費周折

4月9日,西安市民武女士向華商報反映,稱自己一套房子租出去快一年後,居然被租客搞得“面目全非”,她依照租房協議中的相關約定要求對方進行修復,雙方遲遲不能達成一致。

據武女士介紹,她的這套房子位於電視塔長豐園社區,剛裝修完沒多久,2017年4月14日,房子租給了周某,押金1650元,租金每月1650元,租期一年。2018年2月底周某提出退房,武女士到房子查看時發現房子已被搞得“面目全非”——地面有黑污漬且牆面發黑,陽臺牆面乳膠漆掉落,淋浴器開關、軟管、花灑缺失,入戶對講機線路斷開……武女士當場就提出,讓租客周某搬走前儘快修復房屋設施,並且修復完才能退房屋押金。

“2月底他搬走後我發現房子沒有修過,甚至還欠了兩個月的物業費和一些電費。之後我與周某又聯繫了幾次,對方卻表示房屋內能修的會維修,但沒法還原成租房時的樣子,之前的押金他也不要了。”武女士說,租房協議中有“乙方退房時,房間內的設施要完好無損”這條約定,現在對方把房屋弄成這樣想用押金來抵扣維修費,也太讓人生氣了,“退一步講,那1650元押金作為賠償,我大概算了一下也不夠呀。清明節時我又與周某聯繫,但至今沒有音信。”

4月10日,記者提出要去房屋查看,武女士表示因為房子租期還未到,為了避免雙方再起爭議,表示不願在房客不在場的情況下,單方面進入房子。

4月11日,記者聯繫到房客周某瞭解情況。周某說,關於房屋的損壞情況確實存在,今年2月底他已經搬走,預計將剩餘的一個月房費和押金與房屋維修費相抵,“武女士非要我把房子恢復成原來的樣子,這我沒法做到。”

最後,周某表示願意將房屋所欠的物業費交清,並安排人把房屋再收拾一下,爭取做到雙方都滿意。

>>律師分析

房屋日常損耗外租客應承擔設施損壞費用

針對武女士遇到的情況,徐睿國律師表示,租賃雙方簽訂的租房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正常情況下,根據租房協定約定,租客在交了房屋租金後,既享有租屋居住權,也享有房屋傢俱和相關電器的使用權。房屋租金不但是整間屋子的居住租金,同時也包含了房屋裡面傢俱和電器的日常損耗費用。但是,假如租客在承租期間由於使用不當,造成出租房屋配套設施及傢俱、家電等物品的非正常損壞,租客應當遵守協議中的相關約定賠償出租方的損失,而出租方也有權在收取的押金範圍內合理扣減該部分損失。

徐睿國還表示,只要損失是在合理範圍內的,在解除租賃合同的前提下押金可以抵扣損壞的損失,不足的由租客補償給出租者,如果損失比押金低,出租者扣除損失後要將多餘部分退還租客;如果不在解除租賃合同的前提下,房屋設施由租客損壞的,由租客賠償損失,押金不可以抵扣。

華商報記者 馬群 楊平

結果他說我們違約,不給我退押金。”劉女士稱,自己之前也租過其他房子,按照慣例,只要租滿一年後,在合同沒到期時想退租,提前一個月給房東打招呼就行。

“當時簽的合同也很含糊,只說‘期滿退押金’,沒明確說是租房期還是交租金期,現在房東就以這個為由,說我們違約,不給退押金。”

>>業內人士

一切以合同條款為准

劉女士提前退租的行為是否違約,房東扣除押金是否合理?

對此,西安高新區一家仲介公司的負責人表示,一般在實際操作中,房東或仲介跟租客簽訂的合同中都會明確,一切以合同條款為准,一般來說,在租賃期內,租客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甲方則應退還相應的租金。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的,就得和房東協商解決。

投訴3

退房要押金仲介說沒押金條不退

3月20日,市民馮先生在科技路一社區的租房合同到期,離開前將租房合同以及水電交費收據備齊,前去仲介辦理退房手續時,仲介卻以沒有“押金條”為由不給退。

馮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今年春節前,他通過科技路西口一家房屋仲介租了一個單間,租期兩個月,每月租金600元,押金600元,另外再加收水電物業等費用。“當時簽完合同後,我印象中對方沒有給我押金條。”

“沒有押金條就不能證明我交押金了嗎?如果當時沒有交押金,仲介怎麼會把房子租給我?”馮先生氣憤地說,兩個月下來,他總共給仲介支付了2000多元,當時退押金時,仲介的人也承認有押金這個事實,卻以“沒有押金條財務沒法通過”為由,就是不給退。

4月10日,協商無果後,馮先生選擇了報警,經民警調解,仲介給他退了450元押金。“當時調解時,仲介一名人員說,從私人角度承認有交押金的事實,但沒有押金條無法退全款只能退一半,我堅決不同意,最後被扣了150元。”

4月11日,華商報記者來到該仲介公司,剛一進店門就看到一面牆上貼著一張A4紙,上面列印著“注意,週六、周日不辦理押金;退押金必須帶押金票和合同,沒有押金票退不了押金”的提醒。

當記者提出要租房時,對方介紹了相關價格和事宜,記者問要是沒有押金條能否退還押金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沒有押金條很難退錢,因為財務必須要押金條才能退款。當記者提出要是真的拿不出怎麼辦?對方稱:“這種情況之前發生過一次,需要寫證明,還要讓大領導簽字,很麻煩。”

編輯:強鑫

>>律師提醒

押金條丟失 只要能證明交過押金就該退

陝西一葉律師事務所徐睿國律師表示,押金條只是已交押金的一種憑證,如果押金條不慎遺失,租客如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自己確實向房東(仲介)交過押金,租客就可以向法院起訴。押金條的丟失不會成為合法的抗辯理由,法院一般會判決出租方退還承租方押金的。除押金條外,租客還能提供的證據包括銀行轉帳記錄、租房合同中寫明“押金已付”、電話錄音、短信、微信記錄等。

徐睿國說:“舉個例子,如果租金和押金都是通過銀行轉帳等有據可查的方式來支付的,就會有相關的轉帳記錄,可以根據租房合同中的規定的租金和押金情況計算出實際支付情況,以此為證據。”

出租方扣除押金是否合法?

現實生活中,承租方退房時能全款拿回押金的寥寥無幾,都會被出租方以物品損壞等理由部分或是全額扣除押金。出租方扣押金的行為合法嗎?

租房押金的作用是擔保,是租房者與房東雙方的民事約定,押金暫時沒有出現在法律明文規定中。退租時如果房東以“房屋或屋內物品損壞”為由要求賠償,索賠的金額不受押金金額的限制。出租方甚至可以按照自己的實際損失,要求超出押金的損失賠償。所以為了避免退租時的押金糾紛,在租房交押金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

簽合同交押金應注意哪些事項?

為了能全額拿回押金,承租方在簽租房合同及交押金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四點:

一是儘量選擇大的、信譽好的仲介公司;

三是瞭解燃氣費、水電費的交納情況,燃氣表、水電錶的讀數要在入住當天標注在合同上,以免退租時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四是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房屋設施無毀損,業主應在租約期滿後幾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押金。

投訴4

房屋被租客搞得“面目全非”房東索賠費周折

4月9日,西安市民武女士向華商報反映,稱自己一套房子租出去快一年後,居然被租客搞得“面目全非”,她依照租房協議中的相關約定要求對方進行修復,雙方遲遲不能達成一致。

據武女士介紹,她的這套房子位於電視塔長豐園社區,剛裝修完沒多久,2017年4月14日,房子租給了周某,押金1650元,租金每月1650元,租期一年。2018年2月底周某提出退房,武女士到房子查看時發現房子已被搞得“面目全非”——地面有黑污漬且牆面發黑,陽臺牆面乳膠漆掉落,淋浴器開關、軟管、花灑缺失,入戶對講機線路斷開……武女士當場就提出,讓租客周某搬走前儘快修復房屋設施,並且修復完才能退房屋押金。

“2月底他搬走後我發現房子沒有修過,甚至還欠了兩個月的物業費和一些電費。之後我與周某又聯繫了幾次,對方卻表示房屋內能修的會維修,但沒法還原成租房時的樣子,之前的押金他也不要了。”武女士說,租房協議中有“乙方退房時,房間內的設施要完好無損”這條約定,現在對方把房屋弄成這樣想用押金來抵扣維修費,也太讓人生氣了,“退一步講,那1650元押金作為賠償,我大概算了一下也不夠呀。清明節時我又與周某聯繫,但至今沒有音信。”

4月10日,記者提出要去房屋查看,武女士表示因為房子租期還未到,為了避免雙方再起爭議,表示不願在房客不在場的情況下,單方面進入房子。

4月11日,記者聯繫到房客周某瞭解情況。周某說,關於房屋的損壞情況確實存在,今年2月底他已經搬走,預計將剩餘的一個月房費和押金與房屋維修費相抵,“武女士非要我把房子恢復成原來的樣子,這我沒法做到。”

最後,周某表示願意將房屋所欠的物業費交清,並安排人把房屋再收拾一下,爭取做到雙方都滿意。

>>律師分析

房屋日常損耗外租客應承擔設施損壞費用

針對武女士遇到的情況,徐睿國律師表示,租賃雙方簽訂的租房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正常情況下,根據租房協定約定,租客在交了房屋租金後,既享有租屋居住權,也享有房屋傢俱和相關電器的使用權。房屋租金不但是整間屋子的居住租金,同時也包含了房屋裡面傢俱和電器的日常損耗費用。但是,假如租客在承租期間由於使用不當,造成出租房屋配套設施及傢俱、家電等物品的非正常損壞,租客應當遵守協議中的相關約定賠償出租方的損失,而出租方也有權在收取的押金範圍內合理扣減該部分損失。

徐睿國還表示,只要損失是在合理範圍內的,在解除租賃合同的前提下押金可以抵扣損壞的損失,不足的由租客補償給出租者,如果損失比押金低,出租者扣除損失後要將多餘部分退還租客;如果不在解除租賃合同的前提下,房屋設施由租客損壞的,由租客賠償損失,押金不可以抵扣。

華商報記者 馬群 楊平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