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國稅
地區口徑
浙江國稅、江西國稅
【浙江國稅】2016年10月熱點問題彙編 2016.11.3【江西國稅】2016年11月12366諮詢熱點問題 2016.11.30
我公司因工作需要拍了一批工作照, 請問從照相館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答:不能抵扣。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明確“攝影擴印”屬於“居民日常服務”, 同時檔第二十七條第(六)款規定, 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因此, 貴公司取得的照相館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的進項稅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標注:認為要考慮用途在先, 比如工程圖書、雜誌出版社, 難道擴印都不得抵扣嗎?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居民日常服務, 是指主要為滿足居民個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務, 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慶、養老、殯葬、照料和護理、救助救濟、美容美髮、按摩、桑拿、氧吧、足療、沐浴、洗染、攝影擴印等服務。 滿足居民個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 如果是用於生產之用的, 那自然是可以抵扣的。
山東國稅
12366營改增熱點問題 7月10日 2016.7.10
攝影擴印是否屬於其他生活服務?
答:不屬於。 其他生活服務, 是指除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和居民日常服務之外的生活服務。
標注:通常情形是這樣, 但是也不宜據此判斷就是不得抵扣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