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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溫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有調整

4月18日, 溫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召開2018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新聞發佈會, 就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的相關調整內容進行發佈。 調整主要涉及貸款最高、最低額度及計算方式, 貸款次數控制等, 並於6月1日起實施。

調整內容

1.貸款政策:

貸款額度下調

現行貸款最高額度和保底額度, 按借款人職工家庭不管夫妻雙人繳存還是單人繳存, 都是同一最高控制額度和最低保證額度, 調整為按職工家庭借款人及配偶雙人繳存、單人繳存兩種情形分別確定貸款最高額度、最低額度。

解讀:市區現行不管家庭夫妻雙人建繳或是單人建繳, 最高80萬元、最低35萬元, 調整為雙人最高70萬元、最低25萬元, 單人最高50萬元、最低20萬元。

注:表格(各縣(市、區)具體調整情況)

額度計算辦法調整

解讀:調整後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近一年的住房公積金月平均餘額×按繳存時限確定的倍數+配偶近一年的住房公積金月平均餘額×按繳存時限確定的倍數(貸款額度計算至千元, 取千元整數)。

其中:月平均餘額是指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近12個月的月均餘額(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計算)。

繳存時限倍數的確定,

以繳存時限小於等於12個月為4倍作為基準, 繳存時限每增加12個月倍數增加1倍, 最高增至10倍。

注:表格(繳存時限倍數的確定)

暫停第3次貸款申請

解讀:這項規定主要目的是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精神, 同時為了限制職工過多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現象,

支持更多未使用公積金的職工的貸款需求。 考慮到政策執行的緩衝與過渡, 6月1日前已獲得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含已結清的), 均計算為1次貸款次數。

上調最高月還款比例

將“借款人貸款時確定的每月歸還貸款本息額最高不得超過借款人及配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收入的55%”調整為“最高不得超過借款人及配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收入的60%”。

解讀:調整貸款月還款的比例的主要目的, 是考慮繳存年限相對少的職工, 按照貸款額度計算規劃確定實際可貸額度後, 通過選擇更高的月還款額和縮短還款期限的辦法, 適當增加具體可貸額度。 另一方面, 這項調整將加快貸款回收的效果。

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

解讀:為確保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專款專用, 防止炒房行為, 根據銀監會相關規定以及審計整改要求, 對這項政策規定進行調整。

2.提取政策:

無房租賃、特困低保提取更便捷

職工因無房租賃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原“單身職工每年提取額度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 職工本人及配偶每年提取額度最高不得超過2萬元。 ”調整為:“職工每月提取額度最高不得超過1千元。 ”

取消“職工因無房租賃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 須在支付房租之日起的6個月內向管理機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的規定。

市區、各縣(市)特困低保提取住房公積金原參照執行各自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調整為執行市中心參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的全市統一標準。

無房租賃、特困低保的提取,調整為“可按月申請提取,一次申請提取的月份(往前)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複提取。”

以下情形的提取受控制

繳存職工因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後又辦理了所購房退房手續的,須在辦結退房手續之日30日內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退還,逾期不退還的,依法予以追回,並視為嚴重失信行為,納入住房公積金信用資訊管理。

違規提取將載入失信記錄

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資料等騙提行為的職工,經核實,要記載其失信記錄,其失信記錄隨個人帳戶一併轉移。對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發現騙提行為的,要向其單位和紀檢部門通報。

調整背景

住房公積金資金供需失衡

此外,一些制度改革也對公積金政策提出了新要求,如住房公積金制度要進一步擴大受惠面、支持租賃住房、平衡利益分配、加強互助保障,要更加體現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等。再如現有提取、貸款政策針對住房消費需求和資金流動性變化反應不足,貸款排隊輪候時間過長,最長達6個月之久,與“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不相符合,群眾反映強烈。

記者 夏曉臘 編輯 翼然

調整為執行市中心參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的全市統一標準。

無房租賃、特困低保的提取,調整為“可按月申請提取,一次申請提取的月份(往前)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複提取。”

以下情形的提取受控制

繳存職工因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後又辦理了所購房退房手續的,須在辦結退房手續之日30日內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退還,逾期不退還的,依法予以追回,並視為嚴重失信行為,納入住房公積金信用資訊管理。

違規提取將載入失信記錄

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資料等騙提行為的職工,經核實,要記載其失信記錄,其失信記錄隨個人帳戶一併轉移。對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發現騙提行為的,要向其單位和紀檢部門通報。

調整背景

住房公積金資金供需失衡

此外,一些制度改革也對公積金政策提出了新要求,如住房公積金制度要進一步擴大受惠面、支持租賃住房、平衡利益分配、加強互助保障,要更加體現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等。再如現有提取、貸款政策針對住房消費需求和資金流動性變化反應不足,貸款排隊輪候時間過長,最長達6個月之久,與“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不相符合,群眾反映強烈。

記者 夏曉臘 編輯 翼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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