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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公積金”南寧區直分中心公積金帳戶餘額可直接還房貸

近日,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區直分中心(以下簡稱區直分中心)推出了住房公積金對沖還貸業務。 據悉, 這是為了減輕繳存職工還款壓力,

實現“讓資料多跑路, 讓群眾少跑腿”, 積極推進“互聯網+公積金”計畫的一項便民措施。

據透露, 公積金貸款對沖還貸實施以來, 截至目前有700多人次率先體驗了該項業務。 申請公積金還貸對沖業務需要哪些材料?辦理對沖還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區直分中心工作人員對此進行了說明。

符合三大條件可申請對沖還貸業務

什麼是住房公積金對沖還貸業務?據介紹, 住房公積金對沖還貸(以下簡稱“對沖還貸”)指在區直分中心的繳存職工可使用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資金沖抵在區直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業務, 包括“月對沖還貸”和“對沖提前還貸”。

據介紹, 區直分中心的對沖還貸業務自2017年12月起上線試運行,

目前可以實現對沖還貸的是純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

那麼, 什麼樣的職工家庭符合申請對沖還貸業務呢?據瞭解, 對沖還貸業務申請對象為借款人及其配偶, 配偶不得單獨申請;當前住房公積金帳戶為非受限狀態, 受限狀態指關注、限制、違規和凍結狀態;申請時無逾期欠款。

辦理對沖還貸流程只需三步走

區直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 此前繳存職工在償還公積金貸款時, 必須於每月的還款日前, 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帳戶存入足額應還貸款數額, 以確保正常還款, 現在繳存職工還款更便捷了, 如開通了“月對沖還貸”業務, 就可以直接使用其公積金帳戶內餘額用於償還其公積金貸款。

這樣一來, 只要帳戶裡有充足的餘額, 職工無需每月再到銀行辦理還款, 且不慎逾期還款的現象也將減少。

繳存職工辦理對沖還貸業務, 只需三步走:申請人提交材料→中心受理和審批→辦結。

公積金帳戶受限時不辦理對沖還貸

“只要委託人公積金帳戶為關注、限制、違規或凍結的狀態, 都不能辦理公積金對沖還貸。 ”工作人員介紹稱。 職工還款日當日不能申請開通或停止對沖還貸;對沖還貸後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不低於100元;對沖部分提前還貸的金額必須為1萬元的整數倍;提前還貸次數之和不能超過6次。

對沖扣款順序依次為: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積金帳戶, 借款人銀行扣款帳戶, 帳戶餘額不足時,

自動進入下一扣款順序。

特別提醒, 如房屋產權、身份證號、婚姻狀況、聯繫電話、住房公積金帳戶及銀行扣款帳戶等發生變化的, 要及時到區直中心辦理變更手續。 停止對沖還貸後, 貸款仍未結清的, 借款人須繼續償還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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