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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

發表本文的《倫敦書評》(1988年9月15日出版)

1947年12月美國作家蘇珊·桑塔格應邀與湯瑪斯·曼喝茶。 當時她十四歲, 滿腦子都是文學和生命的嚴肅性。

她有一個好朋友, 也是她的跟班, 這男生給當時住在加州的湯瑪斯·曼寫了封信, 說他倆在讀他的書, 崇拜他超過其他所有人。 年輕的桑塔格小姐聽說信的事兒後很震驚, 一個偉大作家怎麼能被兩個中學生打擾呢;再度震驚的是, 大作家不但回了信, 還請他倆去喝茶。 她說曼會浪費時間約她見面很“古怪”;再說, 她已經讀過他的書, 為什麼還要見他本人呢。 接下來的周日他們見了面, 她的失望之深, 令她在接下來的四十年裡絕口不提此事。 她和朋友沒有犯傻出洋相, 曼也沒有為難他們。 只是他跟她期待的完全不一樣, 既不嚴厲也不輕蔑也不深奧。 恰恰相反, 他說的話都太容易懂了, 平庸、浮誇、無聊。 現如今她說:“如果他說話像他寫的書那樣,
我是不會介意的。 我慢慢開始介意的是, 他說話像寫書評。 ”

我明白蘇珊·桑塔格的意思, 但肯定不會像她那麼評價書評, 不然我豈不是入錯了行。 很明顯, 在一本好書的成就和一篇好書評的成就之間存在巨大的鴻溝, 這一鴻溝也體現在:世上有那麼多好書, 好的書評卻少得可憐。 通常情況下, 書評作者頂多期望書評編輯或是發表過他文章的刊物能一直惦記著他。 很多人會覺得, 一本糟糕或平庸的書還是要比一篇有效或有趣的書評更高級——這種寫書的就是要比寫書評的更接近上帝的看法並不是那麼不證自明的, 至少我不這麼看。 沒人會否認書評本質上是寄生性的, 寫起來更快也更容易,

但一篇書評仍然可以比一本書更高明或更深思熟慮。 學院派捏著鼻子大叫“報屁股文章”的時候也應該考慮一下這點。

在英國讀書人並不多。 你在地鐵裡看一圈, 也許能看到有人(通常是個男人)在讀羅伯特·陸德倫的驚悚小說, 或者有人(通常是個女人)在讀凱薩琳·庫克森的言情小說。 運氣好的日子你會看到有人讀安妮塔·布魯克納的小說。 在不坐地鐵的人當中——上流社會和中上階層大部分人唯讀關於他們自己的書, 寫他們的書可多了。 跟大學有關係的人會讀書, 有些人甚至會讀自己領域之外的書。 但大體上說, 讀書人並不多, 那些讀書的也不看書評。 當然我這樣說是誇張, 但也不算太誇張, 否則的話出版社應該比現在開心很多才對。

這會導致兩種情況。 其一, 學院興趣之外的有趣圖書越來越少了。 以小說為例, 七十年前, 西瑞爾·康諾利形容寫小說書評是“白種男人的報文墳墓”:“在叢生的植被中清掃出一小塊地方”, 他接著哀歎, “叢林一夜間以兩倍速入侵”。 叢林如今已經縮水成植物園了, 前不久一位書評人在《泰晤士報》上說:“出版社還在繼續出版小說處女作堪稱奇跡。 ”比起在叢生植被中披荊斬棘, 現在的評論人被要求每週一次為岌岌可危的脆弱花朵做人工呼吸。 “救救小說吧, ”一個年輕小說家對著書評人哀求道。 一百年前, 小說寫作尚在繁榮期, 對小說和小說家什麼粗魯評論都有。 亨利·詹姆斯這樣評《我們共同的朋友》:“可憐的是,

貧窮不是暫時的尷尬, 而是永恆的枯竭。 ”很難想像現在的書評人敢對任何一本小說說出那樣的話。 不忍卒讀和不好讀的小說被視作非凡才華的象徵, 如果你看一眼全國報刊上發表的書評, 會發現每週都充斥著滿滿的形容詞——“豐富, 神秘, 有活力”, “準確, 帶勁, 好笑”——盡是些好心腸的書評人給二三流小說的評語, 看著就能印到該作者下一本書的腰封好評上去。 一本小說的書評跟另一本小說的書評相似度極高, 而兩篇書評都既不真實也不可信, 有點警惕性的文學編輯可能會反感他被強加於身的挽救小說的責任呢。 今日英國的小說評論現狀看上去有點像是福利國家殘留的最後一口剩飯。

其二, 讀者短缺會導致作者短缺。 柴契爾治下的英國鄙陋、貪婪、精神匱乏。最高薪酬和最低薪酬之間的差距達到二十五年來最高水準。光倫敦就有超過三萬個無家可歸的兒童,天知道有多少剛過完青春期的百萬富翁們在股市裡玩耍。許多年輕人感覺他們永遠找不到工作,開始對生活無所謂,而他們的父母在中年就被迫退休。我們以前覺得還不錯的體制——國民醫保服務、大學、BBC都分崩離析,公平競爭的老派觀念早已從人們記憶中淡去。當其他國家的政府致力於開放時,我國政府萬事保密,根本不承認有“公共利益”之類的東西存在。

《倫敦書評》網站主頁

《倫敦書評》不是那種滿足於發表無關痛癢的評論、而對此類現象保持沉默的文學刊物。但要討論這類事情,找到一種腔調也不是那麼容易。反對之的有正式的、非正式的、左翼的、中間的,但好像都沒什麼話說,放炮的就更少了。你若想尋求指導,只會發現陳詞濫調和絕望。至於年輕人,他們不太表達觀點。我們的風格很多時候不是他們的風格,他們的風格是大寫的“Style”,喜歡意象高於詞彙,也缺乏寬度和辨析。十五或二十年前我們要找人寫英國大事可一點兒不難:書很多,可以提供由頭——退休公務員的回憶錄啦,或是寫工業衰退的因果的學術論文;但現在有思想的作者肯寫這樣的題目的人少之又少。以前我們國家沒那麼多麻煩的時候,大學裡全是人——歷史學家、哲學家、文學教授都急著發表意見。如今他們有的去了美國,留在英國的人裡有些只肯在電視上開十分鐘金口,而我們則絞盡腦汁尋覓能在不引用學術黑話的前提下寫上三千字好好討論問題的人。填補這空白的唯一法子好像就是在封面和內頁裡多印些圖片,再把圖片說明寫長點兒。一本寫十七世紀瑞典宮廷生活的書寄到我們編輯部,十分鐘就能找到一個好作者,只要把書打包寄出去就行了。但要找一個能寫英國本土關乎民生大事的人,卻可能花上好多天。

許多綜合性或專門的日報、週刊都會登書評,也都比較嚴肅。所以書評人並不愁沒處發表。普利莫·萊維的書《被淹沒和被拯救的》在十到十二份報刊上得到相當篇幅的討論。萊維也許是個特例(沒有多少被翻譯成英語的作家能得到如此關注程度),但嚴肅報刊對待書評的態度可以通過以下事實衡量:二戰後英國誕生的《獨立報》是唯一一份每天發表一篇書評的全國性報紙,而且這是英國任何報紙都沒有做過的。另一方面,所有這些報刊選擇書評人的面都非常窄,對讀者來說,本周喬·史密斯是給《衛報》寫米蘭·昆德拉、還是給《觀察家》寫卡夫卡、還是給《泰晤士報文學增刊》寫濟慈只是一個概率問題。

既然每份刊物都有獨家撰稿人——我又誇張了,但也沒那麼誇張——區分刊物的除了那些顯而易見的因素(文章長度、各自代表的智識立場)之外,就是它們如何使用這些撰稿人。比方說,一個作者會為一份刊物寫他專業領域的書評,為另一份刊物寫小說評論或是勇敢地挑戰當下的政治問題。這可能只是概率問題,或者後一家刊物要比前一家更歡迎政治爭議話題,不管是哪種原因,在公眾心目中,這位元作者都會與後一家刊物聯繫更緊密,雖然他還繼續在別處寫學術類話題。不過這也不完全是話題的問題,一位元書評人會為不同類型的編輯寫不同類型的文章——除非他是個明星作家。

《維爾梅斯談〈倫敦書評〉》,載2013年11月10日出版的第257期《東方早報·上海書評》。

一個報紙編輯跟電影導演不是一類人,導演的光芒會完全壓倒編劇。不論什麼刊物,作者的名字都要比編輯更受關注。然而,編輯約來的稿件的氣質微妙地(或張揚地)同化了他所編輯的刊物的氣質,若是一個作者被《新政治家》和《旁觀者》同時要求評同一本書,他可能會寫出兩篇截然不同的書評來。在這個例子中,差異不完全是政治的體現,而是不那麼明顯的語調的體現——至少在英國,語調還是與政治立場緊密相關的。要繼續拿演藝業相比較的話,應該說一個編輯更像話劇導演而非電影導演,話劇永遠因其作者而著名,無論導演在排練中有何貢獻。以上三類例證中作者及其經理之間註定是緊張的,雖然有時會痛苦,但總是能開花結果。在創造力的等級制中,電影導演要比編劇強勢太多,後者幾乎只能同意前者的任何要求。文學編輯得努力工作才能贏得作者的尊重。因為作者傾向于將編輯(新聞業或出版業)看成是一幫有志於寫作卻一事無成、如今只能亂改別人心血的人。在這種情境裡,女編輯地位就更低,我有時候會感覺作者發給我文章就像送洗衣服一樣:洗洗燙燙就是女人的工作,改拼寫錯誤、改標點符號也一樣。應該加一句,在這點上女作者跟男作者並無差別。

西瑞爾·康諾利在《承諾的種種敵人》(Enemies of Promise)裡寫過:“有人說一個作家的風格是他對讀者的想像決定的,他是為自己寫,為朋友、師長或上帝寫,為受過良好教育的上層人寫,為較低階層但想要受教育的人寫,還是為一個敵意的陪審團寫——寫作風格也會隨之變化。”有人會說《倫敦書評》的編輯腦子裡總有一個敵意的陪審團在:這個陪審團由邏輯學家和學究組成,總在找虛弱的論證和站不住腳的斷語的茬;陪審團裡還有懷疑論者和愛唱反調者,他們在每一個群情洶湧的時刻都目露懷疑,看你們能不能落到實際行動上;陪審團裡還有很容易就對成天找茬感到厭倦的熱血人,懷疑一切歐陸理論的普通英國人,以及懷疑本國通俗語言的英國理論家。我們不像《紐約客》,我們沒有那麼多人手和時間去查驗每一篇待發文章裡的每個事實。但我們每個人都是編輯助理,會仔細看每一篇文章,在保持作者風格的前提下不給邏輯學家和學究抓到硬傷(作者的,也是編輯的)的機會;同時還要在作者的論證基礎相對堅實時,允許他/她的高興和不滿得到盡情發揮。至於理論和通俗之爭,以及各自所代表的意識形態之爭,我們覺得二者都應該歡迎,只要說得有理就好(當然我們也知道理性不應成為討論的終點)。

不過,我們的歡迎不是沒有限度的。一份刊物,即便是文學刊物,也該有個立場,哪怕這立場會因應對時局而改變,或隨其所發表的作者的思考而改變。它既要容納日常生活的語言和關懷,也要承認過於簡單化甚至清晰化會帶來的問題;它還得容納批評性文字,並對其迷惑性保持警覺。它得有堅持信念的勇氣(包括相信自己更高明),還得做好因為堅持信念失去朋友的準備。它得有勇氣讚揚那些未必受大眾喜愛的作家,還得反對那些它不信任的作品,哪怕這些作品在其他媒體都一片叫好。它還得承認有一些問題、觀點和寫作方式必須被提上日程進行討論,無論編輯的個人喜好。哪怕再聽從良心的文學編輯也會有發表他們本人不同意甚至不相信的文章的時候。一份文學刊物的立場是經年累月定義的,通過它的判斷,也通過這些判斷運用在所討論之議題的廣度。讀者會以一周或一月為基礎,對某一期或某一篇文章下評判。但長遠看來,更重要的是刊物演進的方式,它提出並討論的問題,或是它回避的問題,它如何看待同時代的政治和文化,以及它為塑造它們所付出的努力。

(發表於1988年9月15日《倫敦書評》)

柴契爾治下的英國鄙陋、貪婪、精神匱乏。最高薪酬和最低薪酬之間的差距達到二十五年來最高水準。光倫敦就有超過三萬個無家可歸的兒童,天知道有多少剛過完青春期的百萬富翁們在股市裡玩耍。許多年輕人感覺他們永遠找不到工作,開始對生活無所謂,而他們的父母在中年就被迫退休。我們以前覺得還不錯的體制——國民醫保服務、大學、BBC都分崩離析,公平競爭的老派觀念早已從人們記憶中淡去。當其他國家的政府致力於開放時,我國政府萬事保密,根本不承認有“公共利益”之類的東西存在。

《倫敦書評》網站主頁

《倫敦書評》不是那種滿足於發表無關痛癢的評論、而對此類現象保持沉默的文學刊物。但要討論這類事情,找到一種腔調也不是那麼容易。反對之的有正式的、非正式的、左翼的、中間的,但好像都沒什麼話說,放炮的就更少了。你若想尋求指導,只會發現陳詞濫調和絕望。至於年輕人,他們不太表達觀點。我們的風格很多時候不是他們的風格,他們的風格是大寫的“Style”,喜歡意象高於詞彙,也缺乏寬度和辨析。十五或二十年前我們要找人寫英國大事可一點兒不難:書很多,可以提供由頭——退休公務員的回憶錄啦,或是寫工業衰退的因果的學術論文;但現在有思想的作者肯寫這樣的題目的人少之又少。以前我們國家沒那麼多麻煩的時候,大學裡全是人——歷史學家、哲學家、文學教授都急著發表意見。如今他們有的去了美國,留在英國的人裡有些只肯在電視上開十分鐘金口,而我們則絞盡腦汁尋覓能在不引用學術黑話的前提下寫上三千字好好討論問題的人。填補這空白的唯一法子好像就是在封面和內頁裡多印些圖片,再把圖片說明寫長點兒。一本寫十七世紀瑞典宮廷生活的書寄到我們編輯部,十分鐘就能找到一個好作者,只要把書打包寄出去就行了。但要找一個能寫英國本土關乎民生大事的人,卻可能花上好多天。

許多綜合性或專門的日報、週刊都會登書評,也都比較嚴肅。所以書評人並不愁沒處發表。普利莫·萊維的書《被淹沒和被拯救的》在十到十二份報刊上得到相當篇幅的討論。萊維也許是個特例(沒有多少被翻譯成英語的作家能得到如此關注程度),但嚴肅報刊對待書評的態度可以通過以下事實衡量:二戰後英國誕生的《獨立報》是唯一一份每天發表一篇書評的全國性報紙,而且這是英國任何報紙都沒有做過的。另一方面,所有這些報刊選擇書評人的面都非常窄,對讀者來說,本周喬·史密斯是給《衛報》寫米蘭·昆德拉、還是給《觀察家》寫卡夫卡、還是給《泰晤士報文學增刊》寫濟慈只是一個概率問題。

既然每份刊物都有獨家撰稿人——我又誇張了,但也沒那麼誇張——區分刊物的除了那些顯而易見的因素(文章長度、各自代表的智識立場)之外,就是它們如何使用這些撰稿人。比方說,一個作者會為一份刊物寫他專業領域的書評,為另一份刊物寫小說評論或是勇敢地挑戰當下的政治問題。這可能只是概率問題,或者後一家刊物要比前一家更歡迎政治爭議話題,不管是哪種原因,在公眾心目中,這位元作者都會與後一家刊物聯繫更緊密,雖然他還繼續在別處寫學術類話題。不過這也不完全是話題的問題,一位元書評人會為不同類型的編輯寫不同類型的文章——除非他是個明星作家。

《維爾梅斯談〈倫敦書評〉》,載2013年11月10日出版的第257期《東方早報·上海書評》。

一個報紙編輯跟電影導演不是一類人,導演的光芒會完全壓倒編劇。不論什麼刊物,作者的名字都要比編輯更受關注。然而,編輯約來的稿件的氣質微妙地(或張揚地)同化了他所編輯的刊物的氣質,若是一個作者被《新政治家》和《旁觀者》同時要求評同一本書,他可能會寫出兩篇截然不同的書評來。在這個例子中,差異不完全是政治的體現,而是不那麼明顯的語調的體現——至少在英國,語調還是與政治立場緊密相關的。要繼續拿演藝業相比較的話,應該說一個編輯更像話劇導演而非電影導演,話劇永遠因其作者而著名,無論導演在排練中有何貢獻。以上三類例證中作者及其經理之間註定是緊張的,雖然有時會痛苦,但總是能開花結果。在創造力的等級制中,電影導演要比編劇強勢太多,後者幾乎只能同意前者的任何要求。文學編輯得努力工作才能贏得作者的尊重。因為作者傾向于將編輯(新聞業或出版業)看成是一幫有志於寫作卻一事無成、如今只能亂改別人心血的人。在這種情境裡,女編輯地位就更低,我有時候會感覺作者發給我文章就像送洗衣服一樣:洗洗燙燙就是女人的工作,改拼寫錯誤、改標點符號也一樣。應該加一句,在這點上女作者跟男作者並無差別。

西瑞爾·康諾利在《承諾的種種敵人》(Enemies of Promise)裡寫過:“有人說一個作家的風格是他對讀者的想像決定的,他是為自己寫,為朋友、師長或上帝寫,為受過良好教育的上層人寫,為較低階層但想要受教育的人寫,還是為一個敵意的陪審團寫——寫作風格也會隨之變化。”有人會說《倫敦書評》的編輯腦子裡總有一個敵意的陪審團在:這個陪審團由邏輯學家和學究組成,總在找虛弱的論證和站不住腳的斷語的茬;陪審團裡還有懷疑論者和愛唱反調者,他們在每一個群情洶湧的時刻都目露懷疑,看你們能不能落到實際行動上;陪審團裡還有很容易就對成天找茬感到厭倦的熱血人,懷疑一切歐陸理論的普通英國人,以及懷疑本國通俗語言的英國理論家。我們不像《紐約客》,我們沒有那麼多人手和時間去查驗每一篇待發文章裡的每個事實。但我們每個人都是編輯助理,會仔細看每一篇文章,在保持作者風格的前提下不給邏輯學家和學究抓到硬傷(作者的,也是編輯的)的機會;同時還要在作者的論證基礎相對堅實時,允許他/她的高興和不滿得到盡情發揮。至於理論和通俗之爭,以及各自所代表的意識形態之爭,我們覺得二者都應該歡迎,只要說得有理就好(當然我們也知道理性不應成為討論的終點)。

不過,我們的歡迎不是沒有限度的。一份刊物,即便是文學刊物,也該有個立場,哪怕這立場會因應對時局而改變,或隨其所發表的作者的思考而改變。它既要容納日常生活的語言和關懷,也要承認過於簡單化甚至清晰化會帶來的問題;它還得容納批評性文字,並對其迷惑性保持警覺。它得有堅持信念的勇氣(包括相信自己更高明),還得做好因為堅持信念失去朋友的準備。它得有勇氣讚揚那些未必受大眾喜愛的作家,還得反對那些它不信任的作品,哪怕這些作品在其他媒體都一片叫好。它還得承認有一些問題、觀點和寫作方式必須被提上日程進行討論,無論編輯的個人喜好。哪怕再聽從良心的文學編輯也會有發表他們本人不同意甚至不相信的文章的時候。一份文學刊物的立場是經年累月定義的,通過它的判斷,也通過這些判斷運用在所討論之議題的廣度。讀者會以一周或一月為基礎,對某一期或某一篇文章下評判。但長遠看來,更重要的是刊物演進的方式,它提出並討論的問題,或是它回避的問題,它如何看待同時代的政治和文化,以及它為塑造它們所付出的努力。

(發表於1988年9月15日《倫敦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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