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普陀山”被要求撤回IPO 律師建言建立名稱核准制度

本報記者 徐超 杭州報導

在中國佛協發聲、舟山國資委給出明確意見後, 對位於浙江舟山普陀山的普陀山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市申請進行整改,

並就名稱使用、業務範圍規範等方面是否符合《宗教事務條例》和《關於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精神取得相關部門明確意見。

舟山國資委態度明確

普旅股份位於中國四大佛教聖地之一的舟山普陀山, 因為公司名稱開頭就是“普陀山”, 因此2017年6月30日普旅股份首發招股書後就引發外界強烈關注, 認為上市後股票名稱很可能就叫“普陀山”。

今年4月2日普旅股份更新招股書後, 中國佛教協會4月11日在官網發佈了題為《誰在將佛教商業化?普陀山上市的憂思》的文章, 就普旅股份IPO態度鮮明表示反對, 稱借佛教聖地之名商業化, 不僅有違國家宗教法規和政策, 也傷害佛教形象,

是整個社會的悲哀。

該文發佈後同樣引來外界的高度關注, 《華夏時報》記者專門向中國佛協發去採訪函, 始終未獲回應。 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舟山當地佛協和舟山政府關係融洽, 對於普旅股份要上市並不反對, 所以中國佛協官網上的文章可能不是舟山那邊的意思。 至於出家人, 與世無爭, 所以不願意對此事回應。

4月12日, 舟山市國資委在聽取普旅股份申報上市情況後就給出明確意見, 公司的上市資產不涉及任何宗教資產, 生產經營活動也不涉及任何宗教場所, 如果上市通過, 不以“普陀山”作為股票名稱。

舟山國資委明確, 普旅股份申報上市是深化該市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重大舉措, 上市資產純屬企業經營性資產,

不涉及任何宗教資產, 生產經營活動也不涉及任何宗教場所。 普旅股份也會嚴格按照《宗教事務條例》要求, 堅決反對利用宗教進行商業炒作, 認真執行國家宗教局等12部委《關於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要求》, 切實規範經營活動, 維護普陀山在佛教界的聲譽, 充分尊重廣大宗教界人士和信眾的情感。

律師:亟需建立名稱核准制度

雖然普旅股份在披露招股書明確上市計畫後, 外界的爭議和關注就沒有斷過, 但中國佛協的文章出來之前, 政府部門和監管層並沒有對此有過回應和表過態度。 在舟山市國資委回應後, 證監會的要求也被認為是對佛協文章的回應。

上海天銘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宋一欣律師認為,

因為宗教場所和宗教聖地名字的特殊性, 引來爭議很正常, 這件事上反映出的迫切一點, 是證監會應該借此儘快出臺上市公司名稱核准制度。 “工商有一套取名制度, 哪些名字不能作為公司名稱註冊, 我印象中好像證監會並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上市公司的名字各種各樣的都有。 ”宋一欣律師認為, 證監會如果也有一套名稱核准制度, 比如明確普陀山、九華山、少林寺不能作為股票名稱, 那麼外界就不會有上市公司拿特有名稱做股票名字的擔憂了。

公開信息顯示, 普陀山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11月3日, 是一家綜合性旅遊服務企業, 主營業務為旅遊客車客運、旅遊索道客運、旅遊水路客運、香品生產銷售、旅遊商品銷售、旅遊配套服務等業務,

主要經營區域位於普陀山風景名勝區內。 公司股東為浙江普陀山發展集團(持股比例58.04%)、浙江中旅會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8.17%)、舟山市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79%)。 浙江普陀山發展集團的控股方是舟山國資委, 因此普旅股份的實控人是舟山國資委。

編輯:劉春燕 主編:陳鋒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