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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考古學與歷史學攜手 兩者將擦出怎樣的火花?

對話人

復旦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系教授 陳 淳

鄭州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張國碩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副教授 黃海烈

20世紀初, 以顧頡剛為代表的一批學者提出, 傳世文獻中有關上古史記載多有神話傳說色彩, 史料的真偽需要經過考辨。 他們的質疑動搖了歷代相傳的“三皇五帝”體系, 在客觀上推動了中國早期歷史的研究。 而安陽殷墟遺址的重大發現, 乃至新石器時代的考古材料增加, 為重建中國上古史帶來一道曙光。 尤其是自20世紀末以來, 中國考古學極大推進了中國上古史的研究。 考古學面對的是文物遺存,

而歷史學則主要以歷史文獻為研究物件, 當攜手致力於中國上古史研究時, 兩者將擦出怎樣的火花?2018年是安陽殷墟遺址考古發掘90周年。 本報記者就“歷史學與考古學對話視野下的上古史研究”的話題, 採訪復旦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系教授陳淳、鄭州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張國碩、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副教授黃海烈三位學者。

考古學為中國上古史重建開闢新路

 《中國社會科學報》:就我國上古史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而言, 考古學發揮了怎樣的作用?

張國碩:在中國上古史研究中, 考古學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 由於有關的文獻材料較為簡略或闕如, 加之僅有的一些文獻材料又摻雜諸多神話傳說的成分而且伴存有後人的思想意識和觀念, 甚至附加有作者自己臆測的成分, 致使依據傳世文獻探究上古史的局限性很大。 20世紀20年代以來, 近代考古學傳入中國, 為上古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途徑和研究方法。 1949年以來, 由於國家對文物考古事業的重視,

考古事業進入“黃金時期”, 重大考古發現接連不斷, 為深入全面研究上古史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中華文明探源工程”等一批重大科研攻關專案的開展, 為推動上古史研究向前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 一是構建起中國上古史的結構體系。 傳統文獻僅僅勾勒出秦漢以前中國上古史發展的大致脈絡, 許多層面語焉不詳。 通過考古學研究手段, 中國上古史尤其是夏商歷史發展的基本結構體系逐漸浮現出來。 從距今約9000—8000年的裴李崗時代, 到距今約7000—5000年的仰韶時代, 再到距今約5000—4000年的龍山時代, 以及距今約4000年以後到西元前221年秦統一之前的歷史面貌, 已基本被學界所認知, 呈現出前後連續發展、環環相扣、涵蓋各個層面和各個領域的特點。

二是努力克服過度“疑古”。 上古文獻材料的確有一定的“水分”, 但考古學也證明, 文獻中有關上古史的許多記載絕非憑空捏造。 許多記載都已被考古學所證實, 如文獻所載的商王朝、西周王朝主要史實的可靠性, 被考古發現的甲骨卜辭、金文以及商周文化遺存所完全證實。 在許多學者看來, 偃師二裡頭都邑, 從地域、年代、文化特徵、社會發展階段等方面印證了夏文化、夏都和夏王朝的真實存在, 證明了“夏王朝否定說”是站不住腳的。

三是為中國古代文明進程研究作出了新的重大貢獻。 通過考古工作者的不懈努力, 中國古代文明起源“一源論”或“中原中心論”的觀點逐漸被人們所拋棄, 文明起源“多支多源”和“多元一體”的看法逐漸成為學界的共識。

這些成就的取得和對古代文明新的認識, 考古學科的確功不可沒。

陳淳:考古學利用的材料突破了文獻對歷史記載的局限性, 開拓了上古史, 並將人類歷史上溯至遠古的舊石器時代。 目前最早的甲骨文年代距今3600多年前, 但是考古學將我國人類活動的歷史上溯至近180萬年前。 古代文獻僅反映了當時少數人主要是貴族和統治階級的活動和思想, 而考古學研究可以涉及上古史的方方面面, 包括生態環境、生業和經濟、人口、食譜、營養和疾病、手工業發展、交換與貿易、社會結構與等級、聚落形態和社會演變、意識形態和宗教信仰等。 目前, 分子人類學可以涉及族群的起源和流動, 結合物質文化研究可以進而追溯我國多民族國家的融合過程。與古代文獻帶有作者自身立場的主觀性相比,考古材料提供的歷史資訊更加客觀。而這些考古學中的發現都是在理論方法的更新過程中取得的。

黃海烈:考古學的研究方法和理論為研究上古史提供有力支撐。比如考古地層學和類型學作為基本研究方法,在田野考古實踐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從而建立起符合實際的考古學年代分期尺規和器物演化譜系,為中國上古史重建提供了全面系統的歷史時空框架。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理論與方法的提出,為中國古代文明起源、形成和發展的研究奠定了堅實基礎。文化因素分析方法的推廣和應用,則進一步深化了考古學文化內涵及相互關係的研究,深刻揭示了古代社會結構和歷史發展規律。當前,自然科學和先進科技手段廣泛應用於考古學研究當中,提取出諸多以往無法企及的歷史資訊,從而進一步充實了中國上古史時空框架內的具體內容。

審慎利用傳世文獻

《中國社會科學報》:有關上古史的歷史文獻很多具有神話傳說色彩,應該如何看待這些材料的研究價值?比如在關於中華文明起源的研究中,考古工作者應該如何認識歷史文獻中“三皇五帝”的傳說?

陳淳:古代文獻當然有其重要的價值,因為它提供了一個直接透視我們祖先思想的機會,而不必從他們的物質表現來間接推斷。比如甲骨文可以讓我們瞭解商王和當時一般人的宇宙觀,瞭解他們是如何看待和處理人與自然和超自然之間關係的。

同時,文字記載的意義不應被過度誇大。古代文獻的形成有著非常複雜的背景,需要審慎梳理後才能採用,這就是文獻批判精神。古代文獻不但夾雜著許多神話傳說,而且在歷史記憶的傳遞中,大量重要資訊已經丟失,有關的最初記錄也會被增飾和修改,甚至植入後世的觀點和言論。因此,雖然文獻對於考古學來說是一種非常有用的材料和資訊,但不能成為研究的嚮導,不可能期望考古學者從地下挖出三皇五帝來證明史籍記載的真偽,但能用自己的獨特方法,重建這個傳說時期的真實面貌。這種歷史的重建要比探索究竟有沒有傳說中的三皇五帝更有意義。

張國碩:就上古史研究來說,儘管有關上古史方面的文獻史料較之秦漢以後要少,但現有文獻史料畢竟能夠勾勒出這個時代歷史發展的輪廓,讓人們對上古史有一個基本的瞭解,為深入研究上古社會歷史奠定了基礎。此外,文獻材料又可以為考古研究提供許多資訊。這些資訊不僅為研究工作節約了時間,而且也為一些考古學無法解釋的遺存現象提供分析研究依據。如偃師二裡頭遺址的發現,就是在文獻記載豫西為“夏墟”的線索導引下,由史學家徐旭生調查發現並由考古工作者發掘而為世人所知。

誠然,現有上古文獻材料確實有神話傳說、後人附會、篡改、轉抄錯誤等弊病,但任何事物都有缺陷,不能因噎廢食,要相信許多文獻的記載都是有所依據的。如司馬遷《史記·殷本紀》所記載的商王世系,在甲骨文被發現之前,許多人懷疑其真實性。而甲骨文商王世系卜辭的發現,證明《史記·殷本紀》的記載基本上是正確的,只是有部分商王和先王世系位次顛倒或漏記。因此,通過對現有文獻材料進行認真、細緻的去偽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裡的“純化”工作,相信許多文獻材料完全可以成為上古史研究的依據。考古學對文獻的利用,應堅持“認真、慎重、有理有據”的方針,儘量避免胡亂結合、亂戴“帽子”的現象發生。尤其是要搞清楚考古遺存的年代和分佈地域。

黃海烈:當前,上古史研究領域內將考古材料與傳世文獻作簡單比附對照的錯誤傾向是值得警惕的。有些研究者對考古材料不做充分具體研究,隨意利用傳世文獻史料,在考古學文化上亂貼標籤,這在方法上是不可取的,所得結論也是不可信的。

從證經補史到資訊互補

《中國社會科學報》:王國維先生提出的“二重證據法”被學界視為考古學與歷史學二者研究關係的圭臬。存在文獻局限性的上古史研究領域,考古學應該如何與歷史學“合作”?

陳淳:安陽殷墟發掘是中國現代考古學的肇始,它與後來中國考古學的學術定位和價值取向關係密切。如考古學家張光直所言,殷墟發掘是由對甲骨文的尋求而促成的,而甲骨文研究更是文獻史學的延伸。於是,中國考古學在起步階段的作用主要體現在證經補史上。經過了近一個世紀的發展,當代考古學已經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雖然研究的目的與歷史學相同,但是這兩門學科無論從研究材料,還是從理論方法上都有很大的區別,提煉的資訊也完全不同。這兩門學科只能在各自擅長的領域發揮作用,從而實現資訊互補,而不宜再以傳統的“二重證據法”將兩類材料進行簡單對應和互證。對於如何重建上古史,自“古史辨”討論以來一直爭論不斷。早在20世紀30年代,李濟就批評了“惟有文字才有歷史價值”的偏見。臺灣地區的學者王汎森也批評了以文獻為導向的古史重建。如果只是在有限的文字中考證和判斷,而不是去開發文字以外的新史料,這種研究即使下了極大的功夫,積累了極深厚的功力,許多問題還是無法得其確解。解放了的考古學將會大幅度拓寬歷史學的研究範圍。

黃海烈:中國考古學是廣義歷史科學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國考古學誕生之初即圍繞著中國上古史重建的主題來開展工作,隨後的工作重心也充分表明其具有的歷史學屬性,但隨著科技考古、聚落考古、美術考古等新興考古學分支學科的崛起,考古學已不再局限於歷史學範疇,而是延及深入到自然科學、人類學、社會學、藝術學等諸多領域。這也表明,並不能將考古學簡單地視為歷史研究的輔助工具,而應強調其獨立的學科性質。

張國碩:長期以來,從事歷史文獻史料研究和專門從事考古學研究的學者被人為地分成歷史學、考古學兩個專業領域。個人認為,從中國學術實際出發,進行上古史研究,考古材料與文獻材料相結合的研究方法是必由之路。在研究過程中,必須以現有文獻材料為引導,充分利用考古材料。需要強調的是,中國考古學的最終目的是研究中國古代的人類歷史和文明發展情況。在研究過程中,會出現文獻材料與考古材料結合發生“矛盾”的現象。出現這種現象時,首先,要仔細確認所提供的考古資訊是否為經過多次實踐而得出的結論。儘量避免在取得的考古資料尚不十分充足、對所揭露的考古學文化尚未進行深入研究的情況下與有關文獻牽強聯繫。要防止把主觀推測、人為定性甚至是偽造的所謂重大“發現”當作考古材料應用於研究中。其次,在確認所提供的考古資訊準確無誤的情況下,若文獻材料與考古材料仍然發生抵牾無法解釋時,則應以考古材料顯示的資訊為準繩。這是由於考古材料反映的是當時社會的真實情況,不存在後代更改、作偽的可能性;而文獻材料在人們手中經歷了幾千年,難免存在真假摻雜的現象。

從“二重證據法”到“多重證據法”

《中國社會科學報》:考古學向跨學科方向發展,為上古史研究帶來了怎樣深化的可能?

黃海烈:王國維提出的“二重證據法”中,所謂的“地下之實物”當時主要是指出土的文字材料,包括甲骨文、金文、簡牘等。但其所載內容卻更接近傳世文獻,並能夠運用治傳世文獻之方法對其加以整理與研究。時至今日,在研究方法上則應更進一步,利用豐富的地下出土無文字的考古遺物遺跡與傳世文獻、出土文獻綜研互證,擴充史料範圍,增加證據來源,使論斷更具可信性。將考古材料、出土文獻和傳世文獻相結合重建中國上古史,要建立在依據史料各自性質所做的去偽存真、去粗取精的基礎工作之上,對史料的可信性和確定性嚴加考察。目前,從考古學角度來看,考古學文化的族屬研究是從考古研究進入歷史研究較好的切入點;從狹義歷史學的角度來看,先秦禮制研究或將成為未來傳世文獻與考古材料相結合進行整合式研究的切入點。

陳淳:傳統的“二重證據法”如今可以更加豐富,我們可以將紙上之材料看作是一種社會集體層累記憶的政治史,而地下考古材料大多是古人行為和日常生活的物質遺存,能夠通過學科交叉和科技手段的整合研究來提煉各種資訊。比如,環境考古學能夠詳細瞭解生態變遷和人地關係、人類生計方式和經濟形態的特點與演變,並瞭解社會興衰的經濟基礎;聚落考古能夠從家戶、村落到區域的不同尺度瞭解社會結構的歷時變遷與國家及城市的形成過程;人工製品的研究能夠瞭解各種器物的生產方式、勞力投入與分工、專業化程度、實用品與奢侈品的製造、使用與分配;葬俗的研究可以瞭解社會等級和分層,管窺古人的世界觀和靈魂觀;顯赫物品的象徵性研究能夠瞭解社會地位、聯盟、競爭和貴族的權力結構;分子人類學能夠提供基因的流動、人群的血緣關係和社會結構;等等。我們要認識到,無論是古代文獻還是考古材料,都是古代歷史的產物而非歷史本身。將這些反映古代不同方面的資訊加以整合並通過邏輯推理,就能比較全面地重建文獻所無法企及的古代史。在這種考古研究的基礎上,文獻可以為社會文化發展提供更具體的資訊。將考古研究與文字解讀相結合應該成為21世紀中國古史重建的路徑。

張國碩:在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學科發展日益進步的今天,學術發展也必然以新的面貌步入新的階段。實踐表明,在上古史研究中,僅僅利用“二重證據法”是不夠的,應注重吸收國內外相關學科的研究成果,大力推廣“多重證據法”或“多學科結合”的研究方法或研究範式。相信今後相當長時期內,“多重證據法”和“多學科結合”研究可能成為中國上古史研究所遵循的基本研究方法或研究範式。

原標題:以學科對話深化上古史研究

作者:張清俐

聲明: 本文圖片來源於“東方IC”

結合物質文化研究可以進而追溯我國多民族國家的融合過程。與古代文獻帶有作者自身立場的主觀性相比,考古材料提供的歷史資訊更加客觀。而這些考古學中的發現都是在理論方法的更新過程中取得的。

黃海烈:考古學的研究方法和理論為研究上古史提供有力支撐。比如考古地層學和類型學作為基本研究方法,在田野考古實踐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從而建立起符合實際的考古學年代分期尺規和器物演化譜系,為中國上古史重建提供了全面系統的歷史時空框架。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理論與方法的提出,為中國古代文明起源、形成和發展的研究奠定了堅實基礎。文化因素分析方法的推廣和應用,則進一步深化了考古學文化內涵及相互關係的研究,深刻揭示了古代社會結構和歷史發展規律。當前,自然科學和先進科技手段廣泛應用於考古學研究當中,提取出諸多以往無法企及的歷史資訊,從而進一步充實了中國上古史時空框架內的具體內容。

審慎利用傳世文獻

《中國社會科學報》:有關上古史的歷史文獻很多具有神話傳說色彩,應該如何看待這些材料的研究價值?比如在關於中華文明起源的研究中,考古工作者應該如何認識歷史文獻中“三皇五帝”的傳說?

陳淳:古代文獻當然有其重要的價值,因為它提供了一個直接透視我們祖先思想的機會,而不必從他們的物質表現來間接推斷。比如甲骨文可以讓我們瞭解商王和當時一般人的宇宙觀,瞭解他們是如何看待和處理人與自然和超自然之間關係的。

同時,文字記載的意義不應被過度誇大。古代文獻的形成有著非常複雜的背景,需要審慎梳理後才能採用,這就是文獻批判精神。古代文獻不但夾雜著許多神話傳說,而且在歷史記憶的傳遞中,大量重要資訊已經丟失,有關的最初記錄也會被增飾和修改,甚至植入後世的觀點和言論。因此,雖然文獻對於考古學來說是一種非常有用的材料和資訊,但不能成為研究的嚮導,不可能期望考古學者從地下挖出三皇五帝來證明史籍記載的真偽,但能用自己的獨特方法,重建這個傳說時期的真實面貌。這種歷史的重建要比探索究竟有沒有傳說中的三皇五帝更有意義。

張國碩:就上古史研究來說,儘管有關上古史方面的文獻史料較之秦漢以後要少,但現有文獻史料畢竟能夠勾勒出這個時代歷史發展的輪廓,讓人們對上古史有一個基本的瞭解,為深入研究上古社會歷史奠定了基礎。此外,文獻材料又可以為考古研究提供許多資訊。這些資訊不僅為研究工作節約了時間,而且也為一些考古學無法解釋的遺存現象提供分析研究依據。如偃師二裡頭遺址的發現,就是在文獻記載豫西為“夏墟”的線索導引下,由史學家徐旭生調查發現並由考古工作者發掘而為世人所知。

誠然,現有上古文獻材料確實有神話傳說、後人附會、篡改、轉抄錯誤等弊病,但任何事物都有缺陷,不能因噎廢食,要相信許多文獻的記載都是有所依據的。如司馬遷《史記·殷本紀》所記載的商王世系,在甲骨文被發現之前,許多人懷疑其真實性。而甲骨文商王世系卜辭的發現,證明《史記·殷本紀》的記載基本上是正確的,只是有部分商王和先王世系位次顛倒或漏記。因此,通過對現有文獻材料進行認真、細緻的去偽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裡的“純化”工作,相信許多文獻材料完全可以成為上古史研究的依據。考古學對文獻的利用,應堅持“認真、慎重、有理有據”的方針,儘量避免胡亂結合、亂戴“帽子”的現象發生。尤其是要搞清楚考古遺存的年代和分佈地域。

黃海烈:當前,上古史研究領域內將考古材料與傳世文獻作簡單比附對照的錯誤傾向是值得警惕的。有些研究者對考古材料不做充分具體研究,隨意利用傳世文獻史料,在考古學文化上亂貼標籤,這在方法上是不可取的,所得結論也是不可信的。

從證經補史到資訊互補

《中國社會科學報》:王國維先生提出的“二重證據法”被學界視為考古學與歷史學二者研究關係的圭臬。存在文獻局限性的上古史研究領域,考古學應該如何與歷史學“合作”?

陳淳:安陽殷墟發掘是中國現代考古學的肇始,它與後來中國考古學的學術定位和價值取向關係密切。如考古學家張光直所言,殷墟發掘是由對甲骨文的尋求而促成的,而甲骨文研究更是文獻史學的延伸。於是,中國考古學在起步階段的作用主要體現在證經補史上。經過了近一個世紀的發展,當代考古學已經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雖然研究的目的與歷史學相同,但是這兩門學科無論從研究材料,還是從理論方法上都有很大的區別,提煉的資訊也完全不同。這兩門學科只能在各自擅長的領域發揮作用,從而實現資訊互補,而不宜再以傳統的“二重證據法”將兩類材料進行簡單對應和互證。對於如何重建上古史,自“古史辨”討論以來一直爭論不斷。早在20世紀30年代,李濟就批評了“惟有文字才有歷史價值”的偏見。臺灣地區的學者王汎森也批評了以文獻為導向的古史重建。如果只是在有限的文字中考證和判斷,而不是去開發文字以外的新史料,這種研究即使下了極大的功夫,積累了極深厚的功力,許多問題還是無法得其確解。解放了的考古學將會大幅度拓寬歷史學的研究範圍。

黃海烈:中國考古學是廣義歷史科學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國考古學誕生之初即圍繞著中國上古史重建的主題來開展工作,隨後的工作重心也充分表明其具有的歷史學屬性,但隨著科技考古、聚落考古、美術考古等新興考古學分支學科的崛起,考古學已不再局限於歷史學範疇,而是延及深入到自然科學、人類學、社會學、藝術學等諸多領域。這也表明,並不能將考古學簡單地視為歷史研究的輔助工具,而應強調其獨立的學科性質。

張國碩:長期以來,從事歷史文獻史料研究和專門從事考古學研究的學者被人為地分成歷史學、考古學兩個專業領域。個人認為,從中國學術實際出發,進行上古史研究,考古材料與文獻材料相結合的研究方法是必由之路。在研究過程中,必須以現有文獻材料為引導,充分利用考古材料。需要強調的是,中國考古學的最終目的是研究中國古代的人類歷史和文明發展情況。在研究過程中,會出現文獻材料與考古材料結合發生“矛盾”的現象。出現這種現象時,首先,要仔細確認所提供的考古資訊是否為經過多次實踐而得出的結論。儘量避免在取得的考古資料尚不十分充足、對所揭露的考古學文化尚未進行深入研究的情況下與有關文獻牽強聯繫。要防止把主觀推測、人為定性甚至是偽造的所謂重大“發現”當作考古材料應用於研究中。其次,在確認所提供的考古資訊準確無誤的情況下,若文獻材料與考古材料仍然發生抵牾無法解釋時,則應以考古材料顯示的資訊為準繩。這是由於考古材料反映的是當時社會的真實情況,不存在後代更改、作偽的可能性;而文獻材料在人們手中經歷了幾千年,難免存在真假摻雜的現象。

從“二重證據法”到“多重證據法”

《中國社會科學報》:考古學向跨學科方向發展,為上古史研究帶來了怎樣深化的可能?

黃海烈:王國維提出的“二重證據法”中,所謂的“地下之實物”當時主要是指出土的文字材料,包括甲骨文、金文、簡牘等。但其所載內容卻更接近傳世文獻,並能夠運用治傳世文獻之方法對其加以整理與研究。時至今日,在研究方法上則應更進一步,利用豐富的地下出土無文字的考古遺物遺跡與傳世文獻、出土文獻綜研互證,擴充史料範圍,增加證據來源,使論斷更具可信性。將考古材料、出土文獻和傳世文獻相結合重建中國上古史,要建立在依據史料各自性質所做的去偽存真、去粗取精的基礎工作之上,對史料的可信性和確定性嚴加考察。目前,從考古學角度來看,考古學文化的族屬研究是從考古研究進入歷史研究較好的切入點;從狹義歷史學的角度來看,先秦禮制研究或將成為未來傳世文獻與考古材料相結合進行整合式研究的切入點。

陳淳:傳統的“二重證據法”如今可以更加豐富,我們可以將紙上之材料看作是一種社會集體層累記憶的政治史,而地下考古材料大多是古人行為和日常生活的物質遺存,能夠通過學科交叉和科技手段的整合研究來提煉各種資訊。比如,環境考古學能夠詳細瞭解生態變遷和人地關係、人類生計方式和經濟形態的特點與演變,並瞭解社會興衰的經濟基礎;聚落考古能夠從家戶、村落到區域的不同尺度瞭解社會結構的歷時變遷與國家及城市的形成過程;人工製品的研究能夠瞭解各種器物的生產方式、勞力投入與分工、專業化程度、實用品與奢侈品的製造、使用與分配;葬俗的研究可以瞭解社會等級和分層,管窺古人的世界觀和靈魂觀;顯赫物品的象徵性研究能夠瞭解社會地位、聯盟、競爭和貴族的權力結構;分子人類學能夠提供基因的流動、人群的血緣關係和社會結構;等等。我們要認識到,無論是古代文獻還是考古材料,都是古代歷史的產物而非歷史本身。將這些反映古代不同方面的資訊加以整合並通過邏輯推理,就能比較全面地重建文獻所無法企及的古代史。在這種考古研究的基礎上,文獻可以為社會文化發展提供更具體的資訊。將考古研究與文字解讀相結合應該成為21世紀中國古史重建的路徑。

張國碩:在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學科發展日益進步的今天,學術發展也必然以新的面貌步入新的階段。實踐表明,在上古史研究中,僅僅利用“二重證據法”是不夠的,應注重吸收國內外相關學科的研究成果,大力推廣“多重證據法”或“多學科結合”的研究方法或研究範式。相信今後相當長時期內,“多重證據法”和“多學科結合”研究可能成為中國上古史研究所遵循的基本研究方法或研究範式。

原標題:以學科對話深化上古史研究

作者:張清俐

聲明: 本文圖片來源於“東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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