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 是法律規定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日, 近來“奔富酒園”商標備受侵權困擾的東方明日(晉江)進出口有限公司, 繼啟動了“雷霆獵狐”清掃商標侵權的專項行動後, 為維護商標品牌的合法權益, 正本清源, 向媒體公開了一份律師函, 以法律的形式正式開啟了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維權行動, 具體內容如下:
律師嚴正聲明
福建達業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東方明日(晉江)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明日)之委託, 就近期某些單位或者個人發佈關於東方明日作為“奔富酒園”合法商標持有人的一些不實資訊,
1、註冊號為第11157214號33類“奔富酒園”商標系東方明日申請註冊並已經獲得國家商標總局批准(見註冊證書), 該商標於2015年12月14日註冊公告, 核准商品的範圍包括葡萄酒、白蘭地等, 作為該商標權利人的專用權有效期限為:2014年07月14日至2024年07月13日;
2、東方明日已於2016年11月3日將“奔富酒園”商標的使用權和相關法律許可權授權轉讓給奔富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並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要求在國家商標局進行了正式的使用許可備案(見備案書);
3、截止到目前, 沒有任何司法判決或者行政行為禁止東方明日(晉江)進出口有限公司或者奔富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奔富酒園”商標,
4、奔富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名稱中的“奔富”是企業字型大小, 系經過國家工商局核准登記的國家級合法註冊企業, 公司己於2017年2月18日在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正式掛牌上市開始進入資本市場(公司簡稱:奔富股份, 股權代碼:210673), 因此, 權利人在對外宣傳活動中使用企業字型大小都是合法合規的;
5、“奔富酒園”的葡萄酒產品系從澳大利亞原瓶進口(英文商標名稱為:RUSH RlCH), 所有進口的產品均符合中國海關與中國檢驗檢疫局關於進口食品的相關規定,
6、東方明日和奔富股份一直在使用的“奔富酒園”商標與澳大利亞另一個品牌Penfolds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關聯性, 權利人曾多次發表過《律師聲明》專門澄清與這個商標的法律關係, 也不允許任何人將其它英文名稱翻譯成“奔富”或“奔富酒園”。 作為商標權利人在宣傳活動中使用“奔富酒園”等並無任何不妥之處, 現在只有他人才可能會侵犯“奔富酒園”商標的專用權;
7、作為“奔富酒園”的商標權利人或者“奔富”企業字型大小的所有人,
8、自本聲明發佈之日起, 若任何單位和個人再繼續散播、轉發對“奔富酒園”商標權利人不實資訊或者故意詆毀等行為,
特此聲明!
福建達業律師事務所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