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會議決定對自 2018 年 5 月1 日起對進口抗癌藥實施零關稅, 較大幅度降低抗癌藥生產、進口環節增值稅稅負;及時將進口創新藥納入藥品集中採購和醫保目錄中, 切實降低急需抗癌藥的群眾支付價格;鼓勵創新藥進口上市, 臨床試驗申請由批准制改為到期默認制;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對創新化學藥設置最高 6 年的資料保護期。
預計實際稅收降幅可達 10%, 傳導至藥品降價需要一定時間。 我國進口藥物稅收主要由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組成, 目前我們進口藥品關稅稅率為3%-6%,
外資企業品種結構和市場定位有差異, 直接影響較小。 進口抗癌藥種類與國產藥品有所差別, 目前我國進口抗腫瘤藥為 68 款, 進口品種主要集中於替尼類小分子靶向藥等獨家藥, 其中 31 款為獨家品種, 國內企業並不生產, 市場直接競爭不大。 在市場定位方面, 外資進口藥定價普遍超過國內 30%-100%, 因此小幅降價不會影響醫生和患者在品種選擇上的傾向。
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倒逼國內企業創新轉型。
投資建議: 由於稅收實際降幅仍比較小, 價格傳導仍需一定時間, 且進口腫瘤藥產品結構與市場定位與國產藥存在差異, 本次進口抗癌藥實施零關稅與較大幅度降低增值稅稅負對國產藥造成影響有限。 而會議提出的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等鼓勵創新政策措施, 將倒逼國內醫藥企業重視創新, 持續加大創新研發投入,
風險提示:進口藥品降價超預期, 政策執行不及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