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泰安海關瞭解到, 根據海關總署日前發佈的24號公告, 自4月10日起, 優惠貿易協定項下進口報關單納入“自報自繳”適用範圍, 至此, 除涉及公式定價、特案貨物的報關單外, 所有報關單均適用“自報自繳”模式。
錄入報關單資訊, 勾選“自報自繳”選項, 檢查系統自動計算的稅款金額, 最後點擊“確認”申報。 日前, 岱銀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報關員熟練地操作完這一套流程, 半分鐘後便收到了海關通關系統發送的回執。 企業通過電子支付完成稅款繳納, 進口報關單自動放行。
“海關此次擴大自報自繳適用範圍,
“自報自繳”以企業誠信管理為前提, 為守法企業提供快速便捷的通關服務。 “將複雜的涉稅報關單審核由放行前移到放行後, 在進一步縮短通關時間的同時, 便利企業操作。 ”泰安海關綜合業務科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 此外, 若“自報自繳”與匯總徵稅模式疊加, 可帶來更大的通關提速, 如果適用匯總徵稅模式的企業在申報時勾選“自報自繳”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