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於對商品房違規銷售和虛假宣傳違法違規
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仲介服務機構、買受人:
根據省住建廳關於加大查處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工作要求, 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整治, 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我市開展了一系列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活動。 在專項整治過程中, 我局對有關企業、個人做出處理, 現通報如下:
一、海南雲房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備房地產銷售代理資格擅自代理銷售商品房,
二、海南德佑和興房地產行銷策劃有限公司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 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我局依據該《辦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 對該司處以罰款三萬元並給予警告, 暫停其網上簽約資格, 限期三個月整改。
三、海南康弘投資有限公司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 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我局依據該《辦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 對該司處以罰款三萬元並給予警告,
四、海南樂居旅遊地產資訊服務有限公司為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專案提供房地產仲介服務, 鑒於該司尚未在我市進行仲介機構及經紀人員備案, 自本通報下發之日起, 該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在我市辦理仲介機構及經紀人員備案, 暫停該司辦理網上簽約業務, 限期三個月整改。
五、海口易達行盛聯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董某在微信發佈商品房價格和貸款等不實資訊, 涉嫌房地產虛假宣傳, 自本通報下發之日起, 撤銷該司及其工作人員在我市的仲介機構及經紀人員備案, 暫停其網上簽約資格, 限期三個月整改。
請各開發企業、仲介機構嚴格按照省六部門發佈的《關於做好穩定房地產市場工作的通知》(瓊建房【2018】81號)及省住建廳《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要求的通知》(瓊建房【2018】95號)要求,
特此通報。
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