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愛建信託、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在內的信託公司負責人紛紛表示, 個人是他們傾向銷售的對象, 信託公司目前的定位,
相比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而言, 信託投資公司的優勢顯而易見。 前者主要立足資本市場, 而信託公司的經營範圍則更為廣泛, 除了可以經營資產管理、投資基金、債券承銷以及企業購並重組、項目融資等券商或基金的業務, 它還可以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 受託經營動產、不動產以及智慧財產權等財產和財產權。 總而言之, 信託公司可以涉足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產業市場, 是目前唯一准許同時在證券市場和實業領域投資的金融機構。 投資領域的多元化使得它的投資風險相對於證券投資低了許多, 而5%左右的信託收益率又高於銀行存款利率和國債、企業債券利率,
另一個資金信託品種——房地產信託火爆, 則與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政策不無關聯。 2003年6月, 央行公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 對開發商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條件作出了嚴格限制, 導致開發商的前期土地貸款銀行已經無法介入, 於是極具靈活性的信託作為融資方式被及時引進, 通過信託的形式解決前期貸款, “四證”[1]辦齊, 銀行貸款再後續介入進去。
相對銀行貸款而言, 房地產信託融資方式不但可以降低房地產企業整體的融資成本, 節約財務費用, 而且期限彈性較大。 同時, 信託在資金供給方式上更加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