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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澱國稅新聞04

新華網

市場監管總局:推廣通過手機使用電子營業執照。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表示, 將在全國推廣通過手機使用電子營業執照, 隨時驗證核實證照使用人的身份和用途, 目前已在天津、江蘇開展試點應用。 (記者 趙文君)

經濟參考報

國企將率先落實擴大開放新舉措。 4月11日, 在博鼇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期間舉辦的國企改革分論壇上, 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肖亞慶表示, 中國進一步擴大開放新征程的開啟, 吹響了中國企業和全球經濟融合發展的號角, 中國的中央企業和國有企業將率先實現高品質發展,

率先擴大開放, 落實相關舉措。 (記者 王璐 閆磊 吳茂輝 實習記者 黃可欣)

中國證券網

商務部:1-3月實際使用外資同比增長0.5%。 商務部12日公佈資料顯示, 1-3月全國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14340家, 同比增長124.7%;實際使用外資2275.4億元人民幣, 同比增長0.5%(折345.1億美元, 同比增長2.1%)。 (作者: 梁敏)

每日經濟新聞

稅務部門出手, 企業少交社保將被整治。 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 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這意味著, 與實際收入相掛鉤的個人所得稅與社保繳費將走向統一, 困擾多年的企業欠繳社保的問題也有望迎刃而解。

問:我公司(假設A公司)收到客戶(假設B公司)開具的一張違約金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金額為200萬元, 增值稅額為34萬元, 由於我公司簽訂的材料採購合同對應的生產計畫變更, 取消了原合同, 以此作為未執行合同的違約金賠償給銷售方, 我們取得的這張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嗎?

答:首先, 根據上面案例我們判斷A公司支付給B公司的含稅金額234萬元的違約金是否屬於增值稅上界定的價外費用。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第六條規定, 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結合上述檔分析, A公司與B公司之間的合同未執行就終止了, A公司支付給B公司的違約金不屬於增值稅上界定的價外費用, 按規定不應開具增值稅發票,

B公司只需向A公司開具收據即可。

其次,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第九條規定,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 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最後, 根據上述分析, A公司與B公司之間發生的違約行為不屬增值稅應稅行為, B公司卻錯誤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A公司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不符合規定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建議, A公司收到開具錯誤的專票應及時與客戶溝通, 可以作退票處理或認證後再作轉出進項稅額, 避免發生涉稅風險。 總之, 類似於此類不應開具發票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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