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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骨灰位所有權只有20年?到期不續費隨時“灰飛煙滅”......

“住房”在任何時候都可謂頭等大事, 但你知道嗎, 在香港, 除了人生在世買不起房, 現在連死後的“入土為安”都很難!

資料圖

目前, 私人經營的骨灰龕(kan1)位動輒數萬、數十萬, 不少港人只買得起政府提供的公眾骨灰龕位, 和公屋(香港廉租房)輪候一樣, 都是要排隊抽籤的, 有時候等待時間長達四、五年。

所以, 為了減少市民的輪候時間, 香港政府的官員們想了個辦法 —— 迴圈利用!

骨灰龕變成“續費制”?

食物環境衛生署近期提出了一個公眾龕位的新配售安排, 為新一批推出的龕位設立20年的使用年期限制, 之後每10年續期一次。

續期費用人家也想好了, 初步訂為:標準及大型龕位分別收1400港元及1800港元、即是首次收費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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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 先人骨灰存放了20年後, 如果後人不給龕位付費續期, 政府就會自行把骨灰處理掉。 (一般會將其撒在紀念花園或指定海域)

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常任秘書長謝淩潔貞是這麼解釋的:

“如果你說龕位同樣是2800元、3600元, 一些是永久的、一些是20年的, 所有人都會抽永久的。 我們是否要世世代代的香港人, 用他們本來可以建樓、醫院、學校, 老人中心的地方, 來永久地安放再沒有後人去聯繫或拜祭的骨灰?”

聽起來似乎有點道理, 不過和你一樣, 柳丁君也感覺哪裡不太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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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從網路留言來看, 不少香港市民都並不買帳:

網友留言批評政府做法。 圖:Facebook截圖

(除了對沒有子孫的人很不公平, 也對先人毫無尊重, 假設一個對其他人很有啟發性的人去世但孤家寡人, 別人幾十年後去哪裡拜祭?也有人會想尋親, 你這樣做法有沒有搞錯!?)”

為何出此“下策”?

這裡咱們也從政府角度看一看, 做出這樣的安排,背後邏輯為何?

香港現在共有八個可供配售的公眾骨灰安置所,分別位於哥連臣角、鑽石山、大圍富山、葵湧、和合石、長洲、坪洲和南丫島。

鑽石山靈灰安置所 圖:網路

按現行制度:龕位一經配售,便可永久安放骨灰;若獲配售者願意放棄龕位,那麼這個位置則可再作配售。然而,公眾骨灰龕位的輪候時間非常長,除了位於離島的骨灰安置所外,其餘的動輒須等候三年,最長的更超過八年。

當下不少市民只能無奈地選擇將親人骨灰放置于街邊的“長生店” —— 一種提供短期骨灰寄存業務的店鋪。

有些市民在輪候到龕位之前,只能暫時將先人骨灰安置在街邊的“長生店”中。資料圖

個中原理不難理解,公屋你買了還有可能賣,可骨灰位一旦“入住”,能有幾個人還願意轉手?所以自然公共的龕位供不應求。

而據最新資料統計顯示,本港死亡人數持續上升,預計10年間每年死亡人數的增幅達26%,20年增幅達58%。

隨著私營龕位越來越貴,普羅大眾根本買不起,對公眾骨灰龕位的需求只會越來越大,政府當然也著急,此時制定一套“可持續性”的公眾龕位政策勢在必行。

資料圖

現實中,確實也有不少售出已久的公眾龕位鮮有後人打理或拜祭。於是政府便本著善用有限資源的原則,制定了這麼一項政策,加快龕位流轉。

但是,話也說回來,對於“無人問津”、“無人拜祭”的定義又是怎樣呢?有業內人士就認為,先人往往要百年時間才被後人完全“遺忘”,所以這種20年續期的措施對增加所謂的流轉性,道理上是說不通的。

此外,柳丁君在想,如果先人骨灰沒有“續費”而被丟掉後又有親友出現,政府不怕被人一紙訴狀告上法庭麼?

資料圖

是否存在其他解決方案?

你可能會問,政府為何不多建幾個場所,為市民安置骨灰龕位?只可惜說到土地的開發,香港的小夥伴都懂的,港府在這方面一貫行動遲緩,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早在2010年的時候,前香港特首曾蔭權提出在全港18區,每區興建骨灰龕設施,以應付各區市民需要;當時食物及衛生局物色了24個擬建選址。按照當時的計畫,是可以增加差不多90萬個新的公眾龕位的,但是一晃8年過去了,當初的計畫完成了嗎?

答案是:沒有!

資料圖

24塊土地當中,除了一塊地被改為重置公眾殮房之外,只有14塊地是通過了當地區議會的諮詢,可以提供59萬個新龕位,暫時只有黃大仙鑽石山和離島區長洲兩處落成啟用,但僅提供了2,540個龕位;

此外還有9塊地(可提供約30萬個龕位),連諮詢都還沒開展,啟用更是遙遙無期。

也就是說,這8年來,香港的公眾骨灰龕位只增加了2,540個,占整體目標僅0.28%!據2015年底的香港政府審計署報告,2016至2018年,公營骨灰龕位幾乎是“零供應”。

排不到公眾龕位,市民只得將骨灰暫放于“長生店”

有議員就批評港府在公眾龕位問題上缺乏管治意志,沒有魄力。其指出,政府該做的應該是說服各區議會接受選址安排,向公眾交出公眾龕位的建造時間表,而不是以這種缺乏尊重的方式“淘汰”掉先人的位置。

也有議員建議,當局可以考慮在公眾龕位使用年期限制上,考慮一下先試點,推出新的公眾龕位時,選擇當中的一部分作有年期限制的龕位,其他龕位則繼續維持永久,讓市民自己來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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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柳丁君就想問:如果有得選,誰又會選擇定期“續費”的龕位?

做出這樣的安排,背後邏輯為何?

香港現在共有八個可供配售的公眾骨灰安置所,分別位於哥連臣角、鑽石山、大圍富山、葵湧、和合石、長洲、坪洲和南丫島。

鑽石山靈灰安置所 圖:網路

按現行制度:龕位一經配售,便可永久安放骨灰;若獲配售者願意放棄龕位,那麼這個位置則可再作配售。然而,公眾骨灰龕位的輪候時間非常長,除了位於離島的骨灰安置所外,其餘的動輒須等候三年,最長的更超過八年。

當下不少市民只能無奈地選擇將親人骨灰放置于街邊的“長生店” —— 一種提供短期骨灰寄存業務的店鋪。

有些市民在輪候到龕位之前,只能暫時將先人骨灰安置在街邊的“長生店”中。資料圖

個中原理不難理解,公屋你買了還有可能賣,可骨灰位一旦“入住”,能有幾個人還願意轉手?所以自然公共的龕位供不應求。

而據最新資料統計顯示,本港死亡人數持續上升,預計10年間每年死亡人數的增幅達26%,20年增幅達58%。

隨著私營龕位越來越貴,普羅大眾根本買不起,對公眾骨灰龕位的需求只會越來越大,政府當然也著急,此時制定一套“可持續性”的公眾龕位政策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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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確實也有不少售出已久的公眾龕位鮮有後人打理或拜祭。於是政府便本著善用有限資源的原則,制定了這麼一項政策,加快龕位流轉。

但是,話也說回來,對於“無人問津”、“無人拜祭”的定義又是怎樣呢?有業內人士就認為,先人往往要百年時間才被後人完全“遺忘”,所以這種20年續期的措施對增加所謂的流轉性,道理上是說不通的。

此外,柳丁君在想,如果先人骨灰沒有“續費”而被丟掉後又有親友出現,政府不怕被人一紙訴狀告上法庭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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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其他解決方案?

你可能會問,政府為何不多建幾個場所,為市民安置骨灰龕位?只可惜說到土地的開發,香港的小夥伴都懂的,港府在這方面一貫行動遲緩,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早在2010年的時候,前香港特首曾蔭權提出在全港18區,每區興建骨灰龕設施,以應付各區市民需要;當時食物及衛生局物色了24個擬建選址。按照當時的計畫,是可以增加差不多90萬個新的公眾龕位的,但是一晃8年過去了,當初的計畫完成了嗎?

答案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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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塊土地當中,除了一塊地被改為重置公眾殮房之外,只有14塊地是通過了當地區議會的諮詢,可以提供59萬個新龕位,暫時只有黃大仙鑽石山和離島區長洲兩處落成啟用,但僅提供了2,540個龕位;

此外還有9塊地(可提供約30萬個龕位),連諮詢都還沒開展,啟用更是遙遙無期。

也就是說,這8年來,香港的公眾骨灰龕位只增加了2,540個,占整體目標僅0.28%!據2015年底的香港政府審計署報告,2016至2018年,公營骨灰龕位幾乎是“零供應”。

排不到公眾龕位,市民只得將骨灰暫放于“長生店”

有議員就批評港府在公眾龕位問題上缺乏管治意志,沒有魄力。其指出,政府該做的應該是說服各區議會接受選址安排,向公眾交出公眾龕位的建造時間表,而不是以這種缺乏尊重的方式“淘汰”掉先人的位置。

也有議員建議,當局可以考慮在公眾龕位使用年期限制上,考慮一下先試點,推出新的公眾龕位時,選擇當中的一部分作有年期限制的龕位,其他龕位則繼續維持永久,讓市民自己來進行選擇。

資料圖

不過柳丁君就想問:如果有得選,誰又會選擇定期“續費”的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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