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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已延期工地冷清 業主擔心“爛尾” 開發商表示……

交房已延期工地冷清 業主擔心“爛尾”

房開表示, 將承擔違約責任, 賠付業主違約金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柳州訊本來約定2017年12月底交房, 但被告知需要推遲幾個月時間, 而工地上已非常冷清, 看不到熱火朝天的施工景象, 柳州市龍泉路一在建社區的購房業主不禁擔心自己買的房子變成“爛尾樓”。 記者從該樓盤開發商獲悉, 目前柳州市住建委已對此介入協調, 開發商正加緊推進工程收尾進度並儘快交房。

據瞭解, 該社區1號至9號樓已竣工交房, 延期交房的是10號和12、13號樓及地下室。 合同約定竣工日期為2017年10月,

目前收尾工程尚未完成, 導致2017年12月底無法按時交房。

該工程合同暫定總價為16594萬元, 目前房開已付款16067萬元, 達到工程合同總價的96.8%, 根據合同保留3%作為工程質保金。 目前1號至9號樓已完成結算工作, 10號和12、13號樓未完成結算。

據瞭解, 社區大部分業主都是剛需, 屬於第一次購房, 部分業主對於延期交房不禁擔心自己的房子變成“爛尾樓”。 更讓業主們擔心的是, 施工現場並沒有正常施工的場面, 所看到的情形是“只看到幾個工人在那幹活”。 房開方面證實這一說法:“本來需要10個人做的工, 就只有兩個人在做。 ”

據瞭解, 由於種種原因, 施工方的工程進度有所放緩。 今年春節後至4月初, 施工進入相對停滯的狀態, 工程進度變緩進而影響後續的竣工驗收環節。

經過房開與施工方協調測算, 完成收尾工程並達到交房條件, 預計需要3個月時間, 未盡事宜待竣工驗收後雙方根據合同協商解決。

社區房開商表示, 在抓緊工程收尾、房屋驗收和交房進度的同時, 將根據購房合同關於逾期交房的約定, 依法承擔責任, 賠付業主違約金。

如果房開和施工方沒有達成一致, 施工方沒有恢復正常施工怎麼辦?房開方面表示, 萬一出現該種情形, 收尾工程將另行組織協力廠商進場施工, 不會這樣無限期拖延下去, 由此所產生的相關費用開支, 再通過法律途徑另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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