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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信披違規行為 *ST上普及相關責任人遭通報批評

【電纜網訊】近日, 因存在信披違規行為, *ST上普及相關責任人遭上交所通報批評。

存在信披違規行為 *ST上普及相關責任人遭通報批評

據上交所發佈的通告顯示, 經查明, *ST上普存在業績預告資訊披露不準確、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未履行決策程式且未及時披露的資訊披露違規行為。 其中, 在2017年1月26日, 公司披露2016年度業績預虧公告, 預計公司2016年度經營業績將出現虧損,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4億元至-2.6億元左右。 3月15日, 公司披露2016年度業績預虧更正公告, 預計2016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5億元至-5億元。 4月22日, 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 公司2016年度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72億元, 與更正後的預告業績一致。

對此, 上交所表示, 公司年度業績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 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 *ST上普前次業績預告的淨利潤資料與實際淨利潤資料相差超過80%,

且遲至3月15日才披露更正公告。 公司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 且未及時更正。

同時, 2017年4月15日, *ST上普披露關於使用募集資金臨時用於歸還銀行貸款的公告。 公告顯示, 2016年12月2日, 因公司下屬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資金緊張導致逾期未能及時歸還招商銀行貸款, 而從招商銀行募集資金帳戶提取996萬元臨時用於歸還招商銀行貸款, 並於2016年12月29日歸還996萬元及利息10084.5元至募集資金帳戶。

上交所認為, 公司以閒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 應當根據相關規定, 履行公司董事會的審議程式並及時公告, 但公司遲至2017年4月15日才補充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式並公告, 資訊披露不及時。

綜上所述, *ST上普業績預告不準確且未及時更正、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未履行程式且未及時披露的行為,

違反了相關規定。 因此, 上交所決定對*ST上普和公司時任財務負責人鄭建華予以通報批評, 此外, 對於該紀律處分, 將通報中國證監會, 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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