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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減值處理體現什麼會計原理

以存貨為例, 期末對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

成本就是歷史成本, 可變現淨值就是銷售回籠資金減去進一步發生的銷售稅費等。 孰低, 就是哪一個低按照哪一個在資產負債表列示。

假設某項存貨, 歷史成本是100萬元, 可變現淨值是80萬元。 這時候按照80萬元計量存貨價值, 需要計提20萬元減值準備。

按照資產概念, 資產會帶來經濟利益流入, 帳面100萬存貨, 就意味著起碼帶來100萬元的經濟利益流入, 由於現在只能帶來80萬元的利益流入, 因此, 其中20萬元“不在符合資產概念”, 需要計提存貨減值準備,

這裡體現會計上“資產”的概念在具體業務處理中的運用, 追根索源, 體現資產負債表觀的要求, 重視企業對所控制資源的確認與計量問題。

假設帳面價值是100萬元, 可變現淨值是120萬元, 這時候按照成本計量, 不調整帳面價值。

為什麼這時會計準則不允許調整存貨價值呢?主要是體現“謹慎性”會計資訊品質原則的運用, 謹慎性要求不高估資產和收益, 不低估負債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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