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存貨為例, 期末對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
成本就是歷史成本, 可變現淨值就是銷售回籠資金減去進一步發生的銷售稅費等。 孰低, 就是哪一個低按照哪一個在資產負債表列示。
假設某項存貨, 歷史成本是100萬元, 可變現淨值是80萬元。 這時候按照80萬元計量存貨價值, 需要計提20萬元減值準備。
按照資產概念, 資產會帶來經濟利益流入, 帳面100萬存貨, 就意味著起碼帶來100萬元的經濟利益流入, 由於現在只能帶來80萬元的利益流入, 因此, 其中20萬元“不在符合資產概念”, 需要計提存貨減值準備,
假設帳面價值是100萬元, 可變現淨值是120萬元, 這時候按照成本計量, 不調整帳面價值。
為什麼這時會計準則不允許調整存貨價值呢?主要是體現“謹慎性”會計資訊品質原則的運用, 謹慎性要求不高估資產和收益, 不低估負債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