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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公積金繳存新政今起實施,這個變化你一定要知道!

好!消!息!

無錫公積金繳存職工迎來利好~

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 今天起, 我市住房公積金可用來償還組合住房貸款。

此次出臺的新政將進一步提高公積金保障水準, 改善民生, 滿足組合貸款職工的還款需求。

新政有哪些變化?

1. 對委託還貸物件進行調整

本次政策的調整, 將原委託還貸物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且住房貸款本息尚未還清的借款人、配偶、產權人及其同戶直系親屬——調整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且住房貸款本息尚未還清的借款人、配偶及直系親屬。

2. 增加組合住房貸款還貸業務

新政策在原委託還貸業務涵蓋公積金住房貸款、商業性住房貸款基礎上增加了組合住房貸款還貸業務。

小布提醒大家:

借款人的住房貸款發放銀行

應先與公積金中心簽訂

委託轉帳還貸業務協議,

委託人方可辦理委託還貸業務~

舉個例子, 某職工每月繳公積金4000元, 已有組合住房貸款, 每月商業貸款還款額3000元, 公積金貸款還款額2000元;

按照以往政策, 只能在商貸或公積貸款中擇其一, 也就是說, 最多可以用公積金還款3000元。 而根據新辦法, 該名職工可以用公積金帳戶同時對公積金和商貸進行還款, 即最高可還款4000元。

來來來

讓我們看一下組合貸款怎麼辦理

適用物件

原委託還貸對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且住房貸款本息尚未還清的借款人、配偶、產權人及其同戶直系親屬。

現調整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且住房貸款本息尚未還清的借款人、配偶及參與還貸的直系親屬。

委託還貸業務涵蓋範圍

借款人的住房貸款發放銀行應先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委託轉帳還貸業務協議, 委託人方可辦理委託還貸業務。

還貸方式及提取金額

1

逐月還貸

逐月還貸是指按月在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提取住房公積金, 劃轉到用於還貸的個人銀行帳戶中, 抵償借款人上月歸還的住房貸款本息。

逐月還貸必須在本人住房公積金(不包含新職工住房補貼)帳戶中保留逐月還貸委託協定簽訂之日前, 最近一個月的住房公積金月實繳額的12倍(以下簡稱保留餘額);提取金額根據委託人上月末住房公積金餘額,

提取保留餘額以上部分、並且不超過借款人上月歸還的住房貸款本息(不包含提前還貸部分)的金額。

2

逐年還貸

逐年還貸是指按年在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提取住房公積金, 劃轉至借款人貸款發放銀行, 提前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提取金額根據委託人與公積金中心約定還款月的上月末住房公積金餘額(以百元為單位), 提取不超過借款人剩餘住房貸款本息的金額。

委託還貸辦理要件

借款人本人申請辦理委託還貸業務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住房貸款合同;借款人配偶及參與還貸的直系親屬申請辦理委託還貸的, 除提供本人身份證和住房貸款合同外, 還需提供婚姻證明、戶口名簿等與借款人的關係證明。

還款規則及協定終止約定

1

還款規則

(1)職工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委託還貸協議後,公積金中心在協議約定時間從委託人的公積金帳戶中提取暫行辦法規定的金額,按委託人申請的還貸方式劃轉還貸資金。

(2)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有多筆貸款的,委託人只能選擇委託償還同一筆貸款。組合住房貸款在該辦法中視為一筆貸款。

(3)委託人可自主選擇逐月或逐年還貸,但同一筆貸款只能選擇一種委託還貸方式。在整個還貸期間一筆貸款可申請變更一次委託還貸方式。

2

協議終止約定

(1)委託還貸期間,委託人的還款義務發生變化的,須在還款義務發生變化之日起至最近一次的委託還貸約定提取日前,辦理終止委託還貸手續。

(2)委託人存在連續三個月未發生還款行為且貸款本金餘額為零的、公積金帳戶註銷的、已解除委託還貸協議的情形之一的,委託還貸關係終止。

幾點注意事項

1

從今天起,借款人及配偶均可通過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辦理委託還貸簽、解約業務。微信公眾號暫不支持參與還貸的直系親屬委託還貸簽約,職工可通過住房貸款放款銀行或中心櫃面辦理委託還貸簽約業務。

2

組合住房貸款簽約時仍按公積金住房貸款、商業性住房貸款分別簽署委託還貸協定。已經簽署過組合住房貸款中公積金住房貸款或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職工,可通過以上方式補簽組合住房貸款中的另一份委託還貸協議,但只能選擇與已簽協定同一種還款方式。

3

如果委託人已經簽訂了組合住房貸款的公積金貸款部分或商業貸款部分,可以直接簽訂委託償還組合貸款尚未簽約部分的協定(借款人和配偶可以通過“無錫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辦理)。

4

今天起,公積金住房貸款逐月還貸時間調整為每月14日(遇節假日順延),按暫行辦法規定提取委託人公積金帳戶上的金額,在3個工作日內劃轉到委託人用於還貸的個人銀行帳戶中。商業性住房貸款逐月委託還貸時間不作變動。委託還貸逐年還貸時間調整為委託人選定還款月的第2個工作日,按暫行辦法規定提取委託人帳戶上的金額,在5個工作日內劃轉至貸款銀行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還款規則及協定終止約定

1

還款規則

(1)職工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委託還貸協議後,公積金中心在協議約定時間從委託人的公積金帳戶中提取暫行辦法規定的金額,按委託人申請的還貸方式劃轉還貸資金。

(2)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有多筆貸款的,委託人只能選擇委託償還同一筆貸款。組合住房貸款在該辦法中視為一筆貸款。

(3)委託人可自主選擇逐月或逐年還貸,但同一筆貸款只能選擇一種委託還貸方式。在整個還貸期間一筆貸款可申請變更一次委託還貸方式。

2

協議終止約定

(1)委託還貸期間,委託人的還款義務發生變化的,須在還款義務發生變化之日起至最近一次的委託還貸約定提取日前,辦理終止委託還貸手續。

(2)委託人存在連續三個月未發生還款行為且貸款本金餘額為零的、公積金帳戶註銷的、已解除委託還貸協議的情形之一的,委託還貸關係終止。

幾點注意事項

1

從今天起,借款人及配偶均可通過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辦理委託還貸簽、解約業務。微信公眾號暫不支持參與還貸的直系親屬委託還貸簽約,職工可通過住房貸款放款銀行或中心櫃面辦理委託還貸簽約業務。

2

組合住房貸款簽約時仍按公積金住房貸款、商業性住房貸款分別簽署委託還貸協定。已經簽署過組合住房貸款中公積金住房貸款或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職工,可通過以上方式補簽組合住房貸款中的另一份委託還貸協議,但只能選擇與已簽協定同一種還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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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託人已經簽訂了組合住房貸款的公積金貸款部分或商業貸款部分,可以直接簽訂委託償還組合貸款尚未簽約部分的協定(借款人和配偶可以通過“無錫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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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公積金住房貸款逐月還貸時間調整為每月14日(遇節假日順延),按暫行辦法規定提取委託人公積金帳戶上的金額,在3個工作日內劃轉到委託人用於還貸的個人銀行帳戶中。商業性住房貸款逐月委託還貸時間不作變動。委託還貸逐年還貸時間調整為委託人選定還款月的第2個工作日,按暫行辦法規定提取委託人帳戶上的金額,在5個工作日內劃轉至貸款銀行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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