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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曲路市區段改造工程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出爐

因定曲路改造提升, 需對市區段改造工程項目實施房屋徵收。 決定如下↓↓↓

規劃紅線如下↓↓↓

補償方案如下↓↓↓

定曲路市區段改造工程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為做好定曲路市區段改造工程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工作, 根據《定州市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等檔, 結合項目實際情況, 特制訂本方案。

一、徵收範圍及徵收時限

(一)徵收範圍:博陵街舊轉盤至勝利街涉及被徵收的房屋。

(二)徵收時限: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40日內完成。

二、徵收補償安置方式

按照市場經濟原則, 通過產權調換或貨幣補償方式進行補償安置。

(一)住宅

1.產權調換

(1)帶院平房或樓房的被徵收人可自願選擇以下兩種補償方式:

①帶院平房或樓房, 根據宅基占地面積按1:1比例置換居住安置用房建築面積, 一層房屋及附屬物由評估機構按照房屋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評估後予以貨幣補償。

帶院樓房, 有合法手續的二層或三層建築, 二、三層房屋不再另行評估, 根據二層、三層建築面積分別按1:0.8比例、1:0.6比例置換居住安置用房建築面積;無合法手續的二層或三層建築, 由評估機構按照房屋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評估後予以貨幣補償。

②帶院平房或樓房, 根據宅基地面積按1:1.15比例置換居住安置用房建築面積, 一層房屋及附屬物不再另行評估。

帶院樓房, 有合法手續的二層或三層建築, 二、三層房屋不再另行評估。 根據二層、三層建築面積分別按1:0.8比例、1:0.6比例置換居住安置用房建築面積;無合法手續的二層或三層建築, 由評估機構按照房屋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評估後予以貨幣補償。

(2)單元樓及商住樓住宅部分根據被徵收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按1:1比例置換居住安置用房套內建築面積;單元樓附屬倉房按市場價格評估後予以貨幣補償。

被徵收人可用置換後的居住安置用房建築面積按1:2比例置換安置社區地下倉房建築面積(置換後的每套房屋均綁定一個倉房);可用置換後的居住安置用房建築面積20平方米置換安置社區地下停車位一個。

居住安置用房的實際選房建築面積超出應置換居住安置用房建築面積的, 10平方米以內按4000元/m2補交房款, 10平方米以上的按實際銷售價格補交房款;實際選房面積小於應置換建築面積的, 剩餘面積按4000元/m2向被徵收人付款。

2.貨幣補償

(1)帶院平房或樓房根據產權調換方式計算出應置換居住安置用房建築面積, 再根據應置換居住安置用房建築面積按4000元/㎡進行貨幣補償。 房屋及附屬物由評估機構按照房屋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評估後予以貨幣補償。

(2)單元樓及商住樓住宅部分, 根據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按1:1比例置換居住安置用房建築面積,

再根據應置換居住安置用房建築面積按4000元/m2進行貨幣補償。 單元樓附屬倉房按市場價格評估後予以貨幣補償。

(二)商業門店

1.商業門店的認定原則

博陵街舊轉盤至勝利街城市主次幹道兩側涉及被徵收的房屋,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 認定為商業用房:

(1)規劃許可證、房產證登記為商業或商住樓的商業部分;

(2)1990年4月1日《城市規劃法》頒佈實施前, 房屋按經營性用途設計使用, 至今未翻建、擴建保持原狀的;

(3)房屋徵收公告發佈前的住宅房屋, 已經依法取得改變為商業用途的批准檔的;

(4)依據我市1994年舊城改造政策, 根據城市規劃、按照商住樓的結構佈局進行設計建設的, 當時雖未辦理規劃手續, 但領取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或一直進行商業經營活動的。

2.補償方式

根據被徵收商業門店建築面積按1:1的比例計算出商業安置用房建築面積後,按一層13000元/㎡,二層8000元/㎡,三層6000元/㎡進行貨幣補償。

(三)工業用地及劃撥土地

對地上附著物進行評估予以貨幣補償。土地由國土部門按照相關土地政策執行。

三、過渡方式

均為自行過渡。

四、安置用房

本著就近原則,由政府建造安置用房或通過政府採購的方式進行安置,並按簽訂徵收補償協定的先後順序在指定樓號挑選安置用房。

五、各種補助費發放標準及發放時限

根據被徵收房屋合法的建築面積一次性支付給被徵收人8元/m2搬遷補助費。選擇產權調換的住宅,根據被徵收房屋合法的建築面積按照每月10元/m2的標準,自簽訂房屋徵收協議之日起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給被徵收人至通知交房為止。

六、庭院經濟補償

依據經營場所面積計算住宅貨幣補償款,再按照補償款數額4%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綜合補償。

七、獎勵辦法

自評估結果公示期滿之日起20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按被徵收房屋合法的建築面積一次性給予150元/m2的獎勵資金,自21日至30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按被徵收房屋合法的建築面積一次性給予80元/m2的獎勵資金。

八、孤寡老人及特困家庭扶助辦法

無人贍養的孤寡老人,將其徵收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給民政部門,由民政部門按照有關政策優先安排在敬老院贍養,或由被徵收人自行選擇安置方式,並按有關政策給予照顧。

特困家庭依法按政策和法定程式給予安置(民政部門按照政策給予適當補助,或按規定和法定程式通過調劑保障性住房的方式解決住房問題)。

九、產權不清或有糾紛房屋的處理辦法

被徵收房屋存在租賃關係的,由租賃雙方自行解除租賃關係;已經抵押的,由產權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雙方通過法律程式或雙方協商解決。

在糾紛解決過程中,不影響徵收評估的進行,但需暫停支付徵收補償款,在採取證據保全(或公證)的基礎上,先予徵收。糾紛解決後,再按照生效判決或雙方協商結果支付徵收補償款和簽訂徵收補償協定。

或一直進行商業經營活動的。

2.補償方式

根據被徵收商業門店建築面積按1:1的比例計算出商業安置用房建築面積後,按一層13000元/㎡,二層8000元/㎡,三層6000元/㎡進行貨幣補償。

(三)工業用地及劃撥土地

對地上附著物進行評估予以貨幣補償。土地由國土部門按照相關土地政策執行。

三、過渡方式

均為自行過渡。

四、安置用房

本著就近原則,由政府建造安置用房或通過政府採購的方式進行安置,並按簽訂徵收補償協定的先後順序在指定樓號挑選安置用房。

五、各種補助費發放標準及發放時限

根據被徵收房屋合法的建築面積一次性支付給被徵收人8元/m2搬遷補助費。選擇產權調換的住宅,根據被徵收房屋合法的建築面積按照每月10元/m2的標準,自簽訂房屋徵收協議之日起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給被徵收人至通知交房為止。

六、庭院經濟補償

依據經營場所面積計算住宅貨幣補償款,再按照補償款數額4%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綜合補償。

七、獎勵辦法

自評估結果公示期滿之日起20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按被徵收房屋合法的建築面積一次性給予150元/m2的獎勵資金,自21日至30日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按被徵收房屋合法的建築面積一次性給予80元/m2的獎勵資金。

八、孤寡老人及特困家庭扶助辦法

無人贍養的孤寡老人,將其徵收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給民政部門,由民政部門按照有關政策優先安排在敬老院贍養,或由被徵收人自行選擇安置方式,並按有關政策給予照顧。

特困家庭依法按政策和法定程式給予安置(民政部門按照政策給予適當補助,或按規定和法定程式通過調劑保障性住房的方式解決住房問題)。

九、產權不清或有糾紛房屋的處理辦法

被徵收房屋存在租賃關係的,由租賃雙方自行解除租賃關係;已經抵押的,由產權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雙方通過法律程式或雙方協商解決。

在糾紛解決過程中,不影響徵收評估的進行,但需暫停支付徵收補償款,在採取證據保全(或公證)的基礎上,先予徵收。糾紛解決後,再按照生效判決或雙方協商結果支付徵收補償款和簽訂徵收補償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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