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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推出多項社保“紅利”助企業運營

新疆自2016年起推出多項社會保險“紅利”, 通過社保緩繳、降費、補貼等政策措施, 兩年為企業減負逾78億元。

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瞭解到, 根據自治區的安排, 新疆從2016年5月1日起, 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元繳費比例, 單位繳費比例全部由20%降至18%;同時, 將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5%逐步調整為0.5%。 同時, 對於經營困難、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 則實施“緩繳”政策, 允許相關企業緩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5項社會保險費, 最長期限為1年。

此外, 對於鋼鐵、煤炭行業化解產能過剩內部退養人員,

新疆則實施企業和個人免繳納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費政策, 並規定企業不再為已滿最低繳費年限的退休、退職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幫助困難企業減輕運營困難。

兩年來, 一系列社保“紅利”為企業減負近78.61億元, 其中, 養老保險為企業減負36.08億元, 失業保險為單位減負24.48億元, 工傷保險為企業減負5.65億元, 生育保險為企業減負5.12億元, 醫療保險為企業減負7.28億元。

■新華社烏魯木齊4月1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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