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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元撫養費!民國四公子張伯駒的天價離婚官司

張伯駒生於1898年3月, 今年恰好是老先生誕辰120周年。

張伯駒

張伯駒是有名的文化奇人和收藏大家, 曾與張學良、袁克文、溥侗並稱為民國四公子。

20世紀50年代, 張伯駒和夫人潘素將他們畢生的收藏的西晉陸機《平復帖》、隋展子虔《遊春圖》、唐李白《上陽臺帖》、杜牧《贈張好好詩》、宋范仲淹《道服贊》等經典書畫捐給了國家。 這些絕世珍品都是張伯駒用金條和房產換來的, 新中國成立初期他與三夫人王韻緗離婚時, 王韻緗有分配這些書畫之意, 但張伯駒明確表示, 這些文物不屬於任何私人, 它們只屬於國家。

由時任文化部長沈雁冰(茅盾)簽署的褒獎狀

幾段鮮為人知的婚姻

潘素

人們都知道張伯駒夫人是著名畫家潘素, 其實在潘素之前,

張伯駒還有過幾段婚姻, 只不過不太為人所知罷了。

張伯駒出生于河南項城一個大家庭, 與袁世凱是同鄉親戚。 張伯駒父親張錦芳在家經營家庭, 伯父張鎮芳隨袁世凱在外為官, 民國初年曾擔任過河南都督, 袁世凱死後退出政壇, 投身實業。 張鎮芳膝下無子, 張伯駒從小過繼給伯父, 那時的大戶人家都有三妻四妾, 張伯駒也不例外。

張伯駒第一樁婚姻是標準的家庭包辦, 原配妻子姓李, 據說其父是清末民初高官, 和張家可謂是門當戶對。 關於李氏的資料目前存世很少, 張伯駒也從不提及她的情況, 後來張伯駒之子張柳溪這樣回憶說:“她生在清代高官的家庭裡, 從小纏足, 雖然後來放了, 但仍然是小腳, 她沒有受過多少教育,

從小受父母的寵愛, 總有人侍候, 然後受父母之命嫁給我父親。 她在嫁給我父親之前兩人並沒有什麼交往, 更談不上什麼感情, 在嫁給我父親之後雖然對婚姻抱著幸福的希望, 但事與願違。 我父親是在不願意、不甘心的情況下和她結合的, 她沒有讓父親欣賞、愛的條件, 也不能侍候、照顧我父親的生活, 所以她和我父親一直沒有建立起真正的感情, 而且結婚多年也沒有生兒育女。 ”

李氏一生憂鬱寡歡, 抗戰初期在天津病逝, 才40歲出頭。 當時張伯駒人在北京, 李氏去世他連家都沒回去。

張伯駒第二個妻子鄧韻綺是老北京的京韻大鼓藝人, 出身貧寒。 這種出身的人都很會照顧人, 張伯駒在北京時期的生活起居都由她安排,

張伯駒對此非常滿意, 到哪裡都帶著她。 後來鄧韻綺染上了抽大煙的惡習, 為張伯駒所不喜, 兩人於1948年離婚。

第三個妻子王韻緗是蘇州水鄉女子, 人生得漂亮, 父親在家行醫, 王韻緗隨親戚在北京居住。 張伯駒看上了王韻緗, 後經鹽業銀行副經理朱虞生介紹, 張伯駒給了王家一筆錢, 便把王韻緗娶回了家。 王韻緗很快生下了兒子張柳溪, 張家人丁不旺, 張鎮芳非常高興, 將王韻緗母子接回天津, 留在自己身邊。

20世紀20年代末, 張伯駒去上海擔任鹽業銀行總稽核, 王韻緗母子本欲同行, 但張鎮芳捨不得孫子, 沒有讓她跟著去上海。 後來張伯駒在滬上與潘素一見鍾情, 兩人相濡以沫, 相互陪伴度過了一生。

王韻緗將張伯駒告上法庭

張鎮芳去世後,王韻緗和張家其他家庭成員共同生活在天津張家老宅,此時她與張伯駒實際上已經分居,兩人的婚姻名存實亡。

1949年後,王韻緗來北京找張伯駒要錢養家。張伯駒讓她到北京同住,但王韻緗以感情不和為由推辭,並提出分配家產的問題。張伯駒沒有辦法,只好讓王韻緗找法庭去講。

1952年1月15日,王韻緗一紙訴狀將張伯駒告上法庭。王韻緗在訴狀中寫道:

原告王韻緗,年四十三歲,江蘇省蘇州縣人。現住天津十區大理道永和裡三號。

被告張伯駒,河南項城人,現年五十四歲,住在北京西郊海澱承澤園一號。

為受遺棄而生活無著,懇請票傳被告到庭,公斷生活費,及追還第三者贈與我子教育費事。

王韻緗在訴狀中回顧了與張伯駒結合的緣由及經過,以及和張伯駒之間的財產糾葛,說自己為張伯駒養育孩子,照顧老人,但張最終卻將自己遺棄,致使生活無著,因此懇請法庭主持公道。

張伯駒對王韻緗的起訴進行了答辯,據其在《身世自述》中回憶,王韻緗所說基本屬實,但張鎮芳去世後家產基本由王掌管,其生活無憂,自己也談不上遺棄;並且王韻緗染上鴉片癮,每天睡到下午四點才起床,已失去管理家庭的能力;兩人所生孩子已經成年並參加了工作,不再需要教育費用。

王韻緗最後提出分配家產,她知道張伯駒藏有無數珍貴字畫,價值連城。但張伯駒對此一口回絕,他說自己之所以散盡家私收藏書畫文物,目的是為了保存和研究,不是為了一己私利,況且這些書畫是和潘素共同所有,他自己說了也不算。

張伯駒所說都是事實,王韻緗對書畫文物一事也只好不提。最終王韻緗主要提出兩項訴求:一是要求張伯駒給予生活費用;二是要求張伯駒返還張鎮芳五姨太去世時留給張柳溪的教育費。但第二條實際已經不能成立,因為張柳溪已經成年,況且張伯駒對兒子也盡到了教育責任,所以問題主要集中到王韻緗的生活費上。

張伯駒提出了離婚

張伯駒同意支付王韻緗的生活費,但同時他向法庭提出了與王離婚的要求。張伯駒在答辯狀中這樣寫道:“一錯不能再錯,所以我同意王韻緗要撫養費的要求。但是,我既然是統一戰線上一個人民,我必須擁護政府婚姻法一夫一妻的制度,與王韻緗終止同居關係。”

張伯駒在答辯狀中說,自己與王韻緗分居已經近20年,兩人所生孩子也大學畢業且參加工作,離婚後王得到贍養費,也可去掉依賴,自食其力,自己也能專心致志研究學問,集中精力貢獻國家。

但王韻緗不同意離婚,只是要求張伯駒給予撫養費。最後經法庭調解,王同意離婚,張伯駒也同意一次性給予王韻緗養老費用,問題又集中到張伯駒的家產上面。

據法庭調查,張伯駒現有承澤園住房一處,房租月收入500斤小米,張本人月薪62萬元(舊幣,下同)。除此之外,張伯駒還收藏有多件古代字畫,總價值在20億元以上。王韻緗要求張伯駒、潘素和自己三人均分這些字畫文物,但張伯駒不同意,他說這是他與潘素私產,將來會無償捐給國家,至於王韻緗的撫養費用,自己完全聽從法庭判決。

經過兩次開庭,王韻緗提出了5億元的撫養費訴求,據王自述,她自己還有些欠款,並且身體不好,需要錢看病。張伯駒沒有這麼多錢,他在給法庭的呈文中寫道:“關於我與王韻緗離婚的贍養費,已努力分向朋友籌借款項,唯在三反運動之中,大多不易借到。房產出售已在房產交易所登記,何時售出及房價多少,不敢預定。我前曾提出五千萬元到一億元的贍養費,現在我的經濟情形沒有拿出一億元的力量,而且破法院離婚案的前例,影響社會,並容易使女方生活腐化,故再請求法院斟酌實際情形,予以低減。”

在兒子張柳溪勸說下,王韻緗同意降低撫養費,最後法院判定張伯駒給予王韻緗1億元,分三次結清,兩人幾十年的婚姻至此畫上了句號。

再說一句題外的話,當年王韻緗一再提及的那些書畫,後來果然被張伯駒和潘素無償捐獻給國家,“予所收藏,不必終予身,為予有。但使永存吾土,世傳有緒”,這便是張伯駒收藏的初衷和目的,只是這樣的人物和胸懷,如今已很少見到了。(王凱)

張鎮芳去世後,王韻緗和張家其他家庭成員共同生活在天津張家老宅,此時她與張伯駒實際上已經分居,兩人的婚姻名存實亡。

1949年後,王韻緗來北京找張伯駒要錢養家。張伯駒讓她到北京同住,但王韻緗以感情不和為由推辭,並提出分配家產的問題。張伯駒沒有辦法,只好讓王韻緗找法庭去講。

1952年1月15日,王韻緗一紙訴狀將張伯駒告上法庭。王韻緗在訴狀中寫道:

原告王韻緗,年四十三歲,江蘇省蘇州縣人。現住天津十區大理道永和裡三號。

被告張伯駒,河南項城人,現年五十四歲,住在北京西郊海澱承澤園一號。

為受遺棄而生活無著,懇請票傳被告到庭,公斷生活費,及追還第三者贈與我子教育費事。

王韻緗在訴狀中回顧了與張伯駒結合的緣由及經過,以及和張伯駒之間的財產糾葛,說自己為張伯駒養育孩子,照顧老人,但張最終卻將自己遺棄,致使生活無著,因此懇請法庭主持公道。

張伯駒對王韻緗的起訴進行了答辯,據其在《身世自述》中回憶,王韻緗所說基本屬實,但張鎮芳去世後家產基本由王掌管,其生活無憂,自己也談不上遺棄;並且王韻緗染上鴉片癮,每天睡到下午四點才起床,已失去管理家庭的能力;兩人所生孩子已經成年並參加了工作,不再需要教育費用。

王韻緗最後提出分配家產,她知道張伯駒藏有無數珍貴字畫,價值連城。但張伯駒對此一口回絕,他說自己之所以散盡家私收藏書畫文物,目的是為了保存和研究,不是為了一己私利,況且這些書畫是和潘素共同所有,他自己說了也不算。

張伯駒所說都是事實,王韻緗對書畫文物一事也只好不提。最終王韻緗主要提出兩項訴求:一是要求張伯駒給予生活費用;二是要求張伯駒返還張鎮芳五姨太去世時留給張柳溪的教育費。但第二條實際已經不能成立,因為張柳溪已經成年,況且張伯駒對兒子也盡到了教育責任,所以問題主要集中到王韻緗的生活費上。

張伯駒提出了離婚

張伯駒同意支付王韻緗的生活費,但同時他向法庭提出了與王離婚的要求。張伯駒在答辯狀中這樣寫道:“一錯不能再錯,所以我同意王韻緗要撫養費的要求。但是,我既然是統一戰線上一個人民,我必須擁護政府婚姻法一夫一妻的制度,與王韻緗終止同居關係。”

張伯駒在答辯狀中說,自己與王韻緗分居已經近20年,兩人所生孩子也大學畢業且參加工作,離婚後王得到贍養費,也可去掉依賴,自食其力,自己也能專心致志研究學問,集中精力貢獻國家。

但王韻緗不同意離婚,只是要求張伯駒給予撫養費。最後經法庭調解,王同意離婚,張伯駒也同意一次性給予王韻緗養老費用,問題又集中到張伯駒的家產上面。

據法庭調查,張伯駒現有承澤園住房一處,房租月收入500斤小米,張本人月薪62萬元(舊幣,下同)。除此之外,張伯駒還收藏有多件古代字畫,總價值在20億元以上。王韻緗要求張伯駒、潘素和自己三人均分這些字畫文物,但張伯駒不同意,他說這是他與潘素私產,將來會無償捐給國家,至於王韻緗的撫養費用,自己完全聽從法庭判決。

經過兩次開庭,王韻緗提出了5億元的撫養費訴求,據王自述,她自己還有些欠款,並且身體不好,需要錢看病。張伯駒沒有這麼多錢,他在給法庭的呈文中寫道:“關於我與王韻緗離婚的贍養費,已努力分向朋友籌借款項,唯在三反運動之中,大多不易借到。房產出售已在房產交易所登記,何時售出及房價多少,不敢預定。我前曾提出五千萬元到一億元的贍養費,現在我的經濟情形沒有拿出一億元的力量,而且破法院離婚案的前例,影響社會,並容易使女方生活腐化,故再請求法院斟酌實際情形,予以低減。”

在兒子張柳溪勸說下,王韻緗同意降低撫養費,最後法院判定張伯駒給予王韻緗1億元,分三次結清,兩人幾十年的婚姻至此畫上了句號。

再說一句題外的話,當年王韻緗一再提及的那些書畫,後來果然被張伯駒和潘素無償捐獻給國家,“予所收藏,不必終予身,為予有。但使永存吾土,世傳有緒”,這便是張伯駒收藏的初衷和目的,只是這樣的人物和胸懷,如今已很少見到了。(王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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