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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搖、喊麥之流,遠遠算不上「中式朋克」

阿馬里洛, 位於美國德克薩斯州西南部的某個城市, 建市之初曾貢獻了德州88%的牛肉, 後來轉為工業化城市。 (以上資訊源自百度百科)

值得注意的是, 它也是美國核彈最後裝配的唯一中心。

在這裡曾有一批年輕人, 生長在這個城市, 腳踩著核武器工廠, 對社會、戰爭有著自己的理解, 將心中的不滿付諸於朋克搖滾樂中。

他們身上曾發生過一件令人唏噓的真實事件, 如今被拍成了電影送到我們眼前。

《炸彈之城》

Bomb City

影片的核心事件, 是兩夥“社會人”的紛爭。

這邊是一夥朋克青年, 理著誇張的髮型, 穿著帶釘的夾克, 抽著煙喝大酒, 在搖滾樂中縱情聲色。

那邊是一隊高中生, 出身富貴家庭, 根正苗紅, 愛好運動。

一家餐廳促成了他們宿命的相遇, 高中生小夥飆了幾句騷話, 對這些奇裝異服的年輕人進行了深刻地嘲諷。

初次交鋒在互相中指問候、喊若干次F開頭的單詞以後落下帷幕。

之後朋克青年“根據地”的窗戶被高中生打破, 上頭了的小青年隻身一人前去“包圍”了一群五大三粗的高中生。

結果被按在地上摩擦。

帶傷回去碼人, 兩夥人正式開啟了大決戰。

暴力衝突過程中, 一個愣頭青高中生開著他老爸的凱迪拉克, 把一個朋克青年活活撞死。

本是證據確鑿,卻偏偏被律師顛倒黑白。

針對朋克的定義,這群年輕人的行為,利用先入為主的概念,讓陪審團認為死去的朋克青年本就該死,是他過去幾年不當行為的正常結果。

兇手被判無罪。

影片說,他被殺死了兩次,鬥毆時一次,法庭上一次。

站在觀眾的上帝視角來看,小夥子死得實在是冤,僅是替朋友出頭就送上了性命。

矛盾最初也是由兇手一方挑起,他們是忍無可忍才選擇反擊。

他們的朋克精神也遠沒有律師說的那麼不堪。

在他們皮夾克上,你能清楚地看到“反戰”二字,雖然並不標準。

概念化的朋克精神,或者說具象化的朋克搖滾,其實只是對社會、暴力表示反抗的一種宣洩途徑。

伴隨而來的則是令主流人群難以接受的生活態度與方式,這也導致了片中少年的冤死,難免令人唏噓。

看罷此片後不由得開始反思:我們是不是也和片中的律師一樣,把屁股緊緊黏在那把叫做“主流”的椅子上,向小眾文化的弱勢群體毫無遮攔地揮灑偏見,甚至是迫害。

難道被封禁的“社會搖”、“喊麥”選手也是我們的受害者?

經過院長縝密的思考以後,長舒一口氣,答案是否定的。

將社會搖、喊麥之流定義為“中式朋克”,是一種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兩者或許在非主流程度上有些許類似,卻有著根源上的不同。

朋克風的裝扮,且說這個髮型,就難免讓人聯想到葬愛家族。

這股葬愛風在數年前,曾經吹遍了全國各地的城鄉結合部。

後來興起的社會搖、喊麥又扛起了非主流的大旗。

一群“精神小夥”,蓋頭,小T恤,緊腿九分褲是標配。

跟隨著很“嗨”的音樂,四肢進行著難以名狀的動作,就能收穫大批擁躉。

還有一群人,乘著直播的東風,在麥克風前就著很“嗨”的音樂,開始喊麥。

內容的關鍵字大多是:帝王、成仙、江湖、恩怨、女人、情愛等,不難看出這些詞與那些網路玄幻意淫文學有著相當高的重複度。

就這兩樣看起來不是很“高大上”的東西,卻偏偏能風靡一時,其中的佼佼者更是靠它發家致富。

快手的牌牌琦,靠著社會搖,買了塊勞力士綠水鬼。

MC天佑,當年翻唱了那個“一人我飲酒醉”,身價也能飆上九位數。

幸運的是,現在他們都涼了,不必糾結一刀切的封禁是否合理,他們的消失無疑是好事。

電影中朋克小青年的作風也許不值得效仿,但朋克精神中的叛逆與熱情卻是值得肯定的。

有不滿就要宣洩出來,有熱情才能放聲疾呼,年輕就該氣盛,不氣盛叫年輕人嗎?

而社會搖、喊麥之流,在他們表面的激情下,卻充滿了投機與冷漠。

土沒關係,嗨也沒有錯,有問題的是這種文化標榜的精神並不真誠。

鏡頭前的汗水,不過是為了帳面上的流水。

一旦有向主流靠近的機會,就會立刻拋棄自己先前的立場。

我們的腦容量並不小,也並非容不下自己無法接受的文化。

只是社會搖、喊麥的精神內核並不足以作為一種文化的支點,只是一種謀生、謀利的方式。

而它偏偏又會對缺乏是非分辨能力的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這樣下來豈有不涼的道理?

年輕人需要叛逆與熱情,才能敢於爭取和挑戰。

我們今天所享受的一切也正是老一輩人年輕時,靠著胸中的一團火拼下來的。

希望現在的年輕人也能捧著自己的熱與光去創造未來,而不是被一些烏煙瘴氣的東西蒙蔽雙眼。

本是證據確鑿,卻偏偏被律師顛倒黑白。

針對朋克的定義,這群年輕人的行為,利用先入為主的概念,讓陪審團認為死去的朋克青年本就該死,是他過去幾年不當行為的正常結果。

兇手被判無罪。

影片說,他被殺死了兩次,鬥毆時一次,法庭上一次。

站在觀眾的上帝視角來看,小夥子死得實在是冤,僅是替朋友出頭就送上了性命。

矛盾最初也是由兇手一方挑起,他們是忍無可忍才選擇反擊。

他們的朋克精神也遠沒有律師說的那麼不堪。

在他們皮夾克上,你能清楚地看到“反戰”二字,雖然並不標準。

概念化的朋克精神,或者說具象化的朋克搖滾,其實只是對社會、暴力表示反抗的一種宣洩途徑。

伴隨而來的則是令主流人群難以接受的生活態度與方式,這也導致了片中少年的冤死,難免令人唏噓。

看罷此片後不由得開始反思:我們是不是也和片中的律師一樣,把屁股緊緊黏在那把叫做“主流”的椅子上,向小眾文化的弱勢群體毫無遮攔地揮灑偏見,甚至是迫害。

難道被封禁的“社會搖”、“喊麥”選手也是我們的受害者?

經過院長縝密的思考以後,長舒一口氣,答案是否定的。

將社會搖、喊麥之流定義為“中式朋克”,是一種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兩者或許在非主流程度上有些許類似,卻有著根源上的不同。

朋克風的裝扮,且說這個髮型,就難免讓人聯想到葬愛家族。

這股葬愛風在數年前,曾經吹遍了全國各地的城鄉結合部。

後來興起的社會搖、喊麥又扛起了非主流的大旗。

一群“精神小夥”,蓋頭,小T恤,緊腿九分褲是標配。

跟隨著很“嗨”的音樂,四肢進行著難以名狀的動作,就能收穫大批擁躉。

還有一群人,乘著直播的東風,在麥克風前就著很“嗨”的音樂,開始喊麥。

內容的關鍵字大多是:帝王、成仙、江湖、恩怨、女人、情愛等,不難看出這些詞與那些網路玄幻意淫文學有著相當高的重複度。

就這兩樣看起來不是很“高大上”的東西,卻偏偏能風靡一時,其中的佼佼者更是靠它發家致富。

快手的牌牌琦,靠著社會搖,買了塊勞力士綠水鬼。

MC天佑,當年翻唱了那個“一人我飲酒醉”,身價也能飆上九位數。

幸運的是,現在他們都涼了,不必糾結一刀切的封禁是否合理,他們的消失無疑是好事。

電影中朋克小青年的作風也許不值得效仿,但朋克精神中的叛逆與熱情卻是值得肯定的。

有不滿就要宣洩出來,有熱情才能放聲疾呼,年輕就該氣盛,不氣盛叫年輕人嗎?

而社會搖、喊麥之流,在他們表面的激情下,卻充滿了投機與冷漠。

土沒關係,嗨也沒有錯,有問題的是這種文化標榜的精神並不真誠。

鏡頭前的汗水,不過是為了帳面上的流水。

一旦有向主流靠近的機會,就會立刻拋棄自己先前的立場。

我們的腦容量並不小,也並非容不下自己無法接受的文化。

只是社會搖、喊麥的精神內核並不足以作為一種文化的支點,只是一種謀生、謀利的方式。

而它偏偏又會對缺乏是非分辨能力的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這樣下來豈有不涼的道理?

年輕人需要叛逆與熱情,才能敢於爭取和挑戰。

我們今天所享受的一切也正是老一輩人年輕時,靠著胸中的一團火拼下來的。

希望現在的年輕人也能捧著自己的熱與光去創造未來,而不是被一些烏煙瘴氣的東西蒙蔽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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