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辦理交易業務需提交資料
1、法院判決(調解)、仲裁委員會仲裁:生效的司法文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或調檔資料。
2、拍賣:生效的司法文書、拍賣成交確認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或調檔資料。
3、繼承:繼承公證(見證)書、繼承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4、贈與:贈與公證(見證)書、雙方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5、析產:析產協議、雙方身份證明、結(離)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6、互換:互換協議、雙方身份證明、雙方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7、單位產轉讓:上級批復或股東會決議、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明、買受人身份證明、轉讓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過戶流程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