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局長王信在一篇偏理論的文章中稱, 一部分互聯網積分已具有交易跨界、應用隱蔽、普遍接受、集中清算等特徵。 此外, 還存在網路遊戲類虛擬貨幣, 其主要在封閉環境中運行, 使用範圍及屬性與互聯網積分類似。
某些跨平臺運作、在局部範圍內被普遍接受的互聯網積分, 脫離實體經濟獨立產生, 借數字經濟、區塊鏈技術等名義, 為洗錢、恐怖融資、規避外匯管制提供便利, 甚至以“幣”之名、行非法集資及金融詐騙之實。 如果放任自流, 將對國家貨幣流通秩序、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乃至金融穩定造成較大危害。
國內一些互聯網積分表現為商家返利積分、折扣券、消費紅包等多種形態, 互聯網積分通常在互聯網社區等線上封閉平臺使用, 線下使用範圍極為有限, 互聯網積分幣值儘管穩定, 但容易出現多種積分同時對一種商品標價的問題, 互聯網積分通常具有時效限制, 標價混亂將導致交易成本上升。
互聯網積分成為非法集資、傳銷和詐騙的工具。 有一些社會人員打著區塊鏈等旗號, 故意混淆、以假亂真、招搖撞騙, 侵害消費者權益, 影響社會穩定。
互聯網積分往往由大型零售企業或互聯網平臺發行, 如果發行規模始終遵守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 以法定貨幣為“錨”不超發, 並且不跨企業行業進行補貼,
但發行方一旦突破財務制度的限定, 或者允許積分商戶之間流轉結算, 其對積分的管控能力將大幅降低, 導致虛發、超發的可能性極大。 當互聯網積分流通存量達到一定規模, 對實體經濟能夠產生重大影響時, 一旦出現支付風險事件, 積分兌換商很容易遭到擠兌, 對金融穩定造成較大衝擊。 目前, 市場上已經出現利用區塊鏈技術、去中心化發行的跨平臺互聯網積分, 發行方調節和財務約束機制進一步弱化, 產生風險並向其他平臺傳染的可能性進一步提高。
如果允許互聯網積分在客戶間大規模轉讓進而產生二級交易市場,
為維護國家貨幣發行權, 保障市場交易秩序和金融穩定, 我國貨幣當局應結合加密貨幣領域亂象頻發、投機盛行, 互聯網積分支付手段屬性日益顯著等實際問題, 採取有效措施, 切實強化對各類虛擬貨幣的監測監管。
鑒於此, 有關方面正積極研究建立管理框架, 開展監測監管工作。
第一, 明確互聯網積分管理的“三條底線”。 一是禁止掛鉤人民幣, 絕不能和人民幣進行雙向兌換;二是控制使用範圍, 互聯網積分的使用範圍須在平臺內部, 一些平臺上參與交易的不同法人主體之間不能通用,
第二, 建立持續監測框架。 對於互聯網積分產品, 相關部門應以“嚴密監測、鑒定屬性、分類指導、穿透監管”為原則, 密切跟蹤發展態勢, 對互聯網積分運行進行有效監控。 應在摸底調研基礎上, 合理設計監測指標, 制定動態監測方案, 建立監測管理體系。
第三, 探索制定管理規範。 相關部門應結合互聯網積分發放企業所屬行業特點, 建立監管指標, 對積分規模和使用範圍進行合理限定。 應明確互聯網積分的價值基礎和資金來源, 杜絕相關企業和互聯網平臺不以實有行銷費用為錨, 虛發、超發互聯網積分, 杜絕同一集團以跨企業補貼為手段發放互聯網積分。
央行行長易剛認為, 虛擬貨幣對實體經濟的服務比較少, 甚至還有一些洗錢行為, 所以人民銀行對虛擬貨幣一直比較謹慎。 整體來說, 中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是非常嚴格的, 同時也在研究如何發揮數位貨幣的正能量, 讓其更好的服務實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