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金評社:互聯網積分已被央行盯上 應用隱蔽實為虛擬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局長王信在一篇偏理論的文章中稱, 一部分互聯網積分已具有交易跨界、應用隱蔽、普遍接受、集中清算等特徵。 此外, 還存在網路遊戲類虛擬貨幣, 其主要在封閉環境中運行, 使用範圍及屬性與互聯網積分類似。

某些跨平臺運作、在局部範圍內被普遍接受的互聯網積分, 脫離實體經濟獨立產生, 借數字經濟、區塊鏈技術等名義, 為洗錢、恐怖融資、規避外匯管制提供便利, 甚至以“幣”之名、行非法集資及金融詐騙之實。 如果放任自流, 將對國家貨幣流通秩序、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乃至金融穩定造成較大危害。

國內一些互聯網積分表現為商家返利積分、折扣券、消費紅包等多種形態, 互聯網積分通常在互聯網社區等線上封閉平臺使用, 線下使用範圍極為有限, 互聯網積分幣值儘管穩定, 但容易出現多種積分同時對一種商品標價的問題, 互聯網積分通常具有時效限制, 標價混亂將導致交易成本上升。

互聯網積分成為非法集資、傳銷和詐騙的工具。 有一些社會人員打著區塊鏈等旗號, 故意混淆、以假亂真、招搖撞騙, 侵害消費者權益, 影響社會穩定。

互聯網積分往往由大型零售企業或互聯網平臺發行, 如果發行規模始終遵守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 以法定貨幣為“錨”不超發, 並且不跨企業行業進行補貼,

商戶與發行方進行單向結算, 那麼作為局部範圍內的支付手段仍較為安全。

但發行方一旦突破財務制度的限定, 或者允許積分商戶之間流轉結算, 其對積分的管控能力將大幅降低, 導致虛發、超發的可能性極大。 當互聯網積分流通存量達到一定規模, 對實體經濟能夠產生重大影響時, 一旦出現支付風險事件, 積分兌換商很容易遭到擠兌, 對金融穩定造成較大衝擊。 目前, 市場上已經出現利用區塊鏈技術、去中心化發行的跨平臺互聯網積分, 發行方調節和財務約束機制進一步弱化, 產生風險並向其他平臺傳染的可能性進一步提高。

如果允許互聯網積分在客戶間大規模轉讓進而產生二級交易市場,

互聯網積分也將出現與比特幣等加密代幣相似的炒作過程, 可能出現泡沫並對企業和銀行經營產生較大影響, 甚至引起金融動盪。

為維護國家貨幣發行權, 保障市場交易秩序和金融穩定, 我國貨幣當局應結合加密貨幣領域亂象頻發、投機盛行, 互聯網積分支付手段屬性日益顯著等實際問題, 採取有效措施, 切實強化對各類虛擬貨幣的監測監管。

鑒於此, 有關方面正積極研究建立管理框架, 開展監測監管工作。

第一, 明確互聯網積分管理的“三條底線”。 一是禁止掛鉤人民幣, 絕不能和人民幣進行雙向兌換;二是控制使用範圍, 互聯網積分的使用範圍須在平臺內部, 一些平臺上參與交易的不同法人主體之間不能通用,

消費者之間不能相互轉讓;三是限制持有收益, 虛擬貨幣自身不可附加任何利息。

第二, 建立持續監測框架。 對於互聯網積分產品, 相關部門應以“嚴密監測、鑒定屬性、分類指導、穿透監管”為原則, 密切跟蹤發展態勢, 對互聯網積分運行進行有效監控。 應在摸底調研基礎上, 合理設計監測指標, 制定動態監測方案, 建立監測管理體系。

第三, 探索制定管理規範。 相關部門應結合互聯網積分發放企業所屬行業特點, 建立監管指標, 對積分規模和使用範圍進行合理限定。 應明確互聯網積分的價值基礎和資金來源, 杜絕相關企業和互聯網平臺不以實有行銷費用為錨, 虛發、超發互聯網積分, 杜絕同一集團以跨企業補貼為手段發放互聯網積分。

應明確互聯網積分的交易對象, 將其限定在客戶、商戶與平臺的單向交易當中, 避免商戶以互聯網積分結算, 限制客戶之間的互聯網積分轉讓行為。

央行行長易剛認為, 虛擬貨幣對實體經濟的服務比較少, 甚至還有一些洗錢行為, 所以人民銀行對虛擬貨幣一直比較謹慎。 整體來說, 中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是非常嚴格的, 同時也在研究如何發揮數位貨幣的正能量, 讓其更好的服務實體經濟。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