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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發佈公告今日起合併企業報關報檢資質

本報訊 4月16日, 海關總署發佈《關於企業報關報檢資質合併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明確了企業報關報檢資質合併範圍, 自2018年4月20日起, 企業在海關註冊登記或者備案後, 同時取得報關報檢資質。 沒有報關或者報檢資質的企業, 在2018年6月1日前需要辦理報關或者報檢業務的, 可以按照原有模式向海關申請辦理註冊登記或者備案手續。

為貫徹落實《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工作部署, 海關總署發佈了公告, 對企業報關報檢資質進行了優化整合, 明確了企業報關報檢資質合併範圍、新企業註冊登記或者備案業務辦理方式,

以及已辦理註冊登記或者備案企業處理方式。

《公告》明確, 將檢驗檢疫自理報檢企業備案與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 合併為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 企業備案後同時取得報關和報檢資質;將檢驗檢疫代理報檢企業備案與海關報關企業(包括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雙重身份企業)註冊登記或者報關企業分支機搆備案, 合併為海關報關企業註冊登記和報關企業分支機搆備案, 企業註冊登記或者企業分支機搆備案後, 同時取得報關和報檢資質;將檢驗檢疫報檢人員備案與海關報關人員備案, 合併為報關人員備案, 報關人員備案後同時取得報關和報檢資質。 具體辦理上述業務的現場(以下簡稱“業務現場”)相關資訊由各直屬海關對外進行公告。

企業向海關辦理其他註冊登記或者備案業務的, 暫時按照原有模式辦理。

《公告》明確了新企業註冊登記或者備案業務辦理方式。 企業在互聯網上辦理註冊登記或者備案的, 應當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視窗”標準版(以下簡稱“單一視窗”, 網址:http://www.singlewindow.cn/)“企業資質”子系統填寫相關資訊, 並向海關提交申請。 企業申請提交成功後, 可以到其所在地海關任一業務現場提交申請材料。 企業同時辦理報關人員備案的, 應當在“單一視窗”相關業務辦理中, 同時填寫報關人員備案資訊。 其中, 報關人員身份證件資訊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相關資訊, “單一視窗”暫時不支援使用其他身份證件辦理報關人員備案。

除在“單一視窗”辦理註冊登記或者備案申請外, 企業還可以攜帶書面申請材料到業務現場申請辦理相關業務。

企業按照申請經營類別(申請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申請報關企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雙重身份企業)註冊登記、申請報關企業分支機搆備案)情況, 向海關業務現場提交相應書面申請材料。 此外, 企業通過“單一視窗”還可向海關申請備案成為加工生產企業或者無報關權的其他企業, 企業需要提交營業執照影本。 企業備案後可以辦理報檢業務, 但不能辦理報關業務。 海關將審核結果通過“單一視窗”回饋企業, 企業登錄“單一視窗”可以查詢註冊登記或者備案辦理結果。

自2018年4月20日起, 海關向註冊登記或者備案企業同時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書》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企業備案表》, 相關證書或者備案表加蓋海關註冊備案專用章。 企業有需要的, 可以在業務現場領取;沒有領取的, 不影響企業辦理海關業務。 2018年4月20日前, 原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企業備案表》繼續有效。

對於已辦理註冊登記或者備案企業, 《公告》也明確了處理方式。 已在海關和原檢驗檢疫部門辦理了報關和報檢註冊登記或者備案的企業, 無需再到海關辦理相關手續, 原報關和報檢資質繼續有效。 只辦理了報關或者報檢註冊登記或者備案的企業, 海關將對現行報關和報檢企業管理作業系統資料庫及相關功能進行整合和修改,

共用相關資料。 自2018年6月1日起, 企業可以通過“單一視窗”補錄企業和報關人員註冊登記或者備案相關資訊。

《公告》強調, 只取得報關資質的企業或者只取得報檢資質的代理報檢企業, 在補錄資訊後, 將同時具有報關、報檢資質;只取得報檢資質的自理報檢企業, 在補錄資訊後, 還需向海關提交商務部門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回執、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回執)影本, 才能同時具有報關、報檢資質。 沒有報關或者報檢資質的企業, 在2018年6月1日前需要辦理報關或者報檢業務的, 可以按照原有模式向海關申請辦理註冊登記或者備案手續。

《中國國門時報》

《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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