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葉春池
編輯|李春暉
十年前, 汶川大地震, 章子怡身陷“詐捐門”, 公眾形象一落千丈。 如今看來, 極可能成為跟隨她一生的污點;
十年後, 好不容易形象“洗白”了的楊冪也在慈善上栽了跟頭。 身陷“詐捐”疑團, 鬧哄哄你方唱罷我登場, 吃瓜這麼多天, 都沒個完結篇。 不管最終能不能鬧清事實真相, 對其個人形象的傷害都已經形成。
時間退回到2015年。 楊冪在宣傳電影《我是證人》期間, 其公司嘉行傳媒通過中間人李萌, 聯繫到了成都市特殊教育學校的盲人學生, 邀請盲人學生到現場一起配合宣傳。
路演現場, 楊冪表示, 因為自己飾演的角色是盲人, 開始瞭解盲人群體的種種困境, 要為成都市特殊教育學校的盲人學生捐獻100根盲杖、50台盲人打字機。 這一善舉被多家媒體報導, 也讓楊冪收穫了不少路人好感和粉絲愛戴。
豈料此事忽然在今年3月爆發。 成都市特殊教育學校主動聯繫媒體爆料,
隨後的時間裡, 楊冪及其團隊、中間人李萌、成都市特殊教育學校, 三方各執一詞, 你來我往;而楊冪粉和楊冪黑, 再加上雙方規模龐大的水軍,
關於楊冪到底是“有意詐捐”還是“慈善疏忽”, 目前還無定論。 硬糖君今天卻不想談慈善, 只談利益。 人心說不清, 利益, 卻是可以說清的。
“詐捐”羅生門之所以楊冪“詐捐”發酵大半個月還沒有定論, 是因為楊冪和李萌雙方都拿不出有力證據來自證清白。 接二連三的口水仗, 只能讓這件事情的負面影響愈演愈烈。
緊接著, 李萌接受媒體採訪, 表示從來沒有收到楊冪的一分錢, 聲稱自己吃了不該吃的虧, 還質疑楊冪做公益的初心。
最新進展是, 李萌將楊冪方告上法庭, 索賠一塊錢為自己討回公道。
迄今為止, 楊冪方並沒有拿出在事情曝光之前已經將50萬捐出的有力證據, 這也是最為網友詬病的一點。
但在硬糖君看來, 楊冪和嘉行真不至於心疼這50萬塊錢。 明星還是把慈善這件事看簡單了, 本以為站個台, 博個名的事兒, 最後卻背了大鍋。
明星慈善活動通過“中間人”完成幾方的協調,
中間人李萌
更何況,明星慈善,確實頗多可推敲之處。
首先,明星慈善可以避稅。這點本無可厚非,但關鍵是,這種捐贈金額往往意味著一定的可操作空間。如果捐10萬,開出一張100萬的發票,不就相當於買發票來抵稅了嗎?事實上,這樣的新聞,在前幾年確實屢次曝出。
同時,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硬性規定,企業必須通過公益性的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和部門來進行公益性捐贈,才可以用於抵扣企業所得稅。這也就夠一些中間人、中間機構兜售慈善生意的機會。
還有一種情況,很多慈善是借明星的名義宣傳,但實際上出錢的並不是明星本人,而是公益機構、合作的品牌商家代為捐贈。最終的執行情況,也難怪明星一頭霧水了。
道德時代,謹慎慈善坦白說,硬糖君非常不喜歡網上一些人的“勸捐”行為,以及衍生出的將名人慈善額度對比嘲諷的做法。一萬是情,十萬是愛,都比只敲敲鍵盤的人要強。
但對明星道德要求的一再飆升,已經是大勢所趨。一個好的明星,必須熱愛慈善、喜歡小動物、只和法定配偶睡覺。既然你當了日進鬥金的明星,就得做個感動中國的楷模。
楊冪“詐捐”事件發展到現在,其實已經變成一場粉黑大戰。雙方都扯著為“慈善”發言的大旗,背後真實的目的也不難猜。但糊塗捐款,糊塗背鍋,楊冪卻也不冤。畢竟,配合了精彩演出,卻全然沒拿到應得“報酬”的孩子們,那才是最冤的。
從章子怡、成龍、李連傑到趙麗穎、楊冪,眾多明星都逃不過這場“公益劫”。慈善捐贈本是善舉,然而其活動中程式、細節很多,一個差錯就容易引發紛爭。更何況明星的言行有這麼多人盯著,貧富差距懸殊的社會現實,也註定了慈善本身更會被求全責備。而被指責“詐捐”時,明星往往百口莫辯,因為慈善捐贈過程中的諸多細節他們並未參與,只是走個過場。
像章子怡,當年她為了汶川地震在坎城舉行慈善集會,為災區籌款。宣傳通稿上寫的是“章子怡在4天時間裡已經募集到了50萬美元”,但網友在紅十字基金會官網上並沒有查到此項捐款。後來章子怡澄清只籌集到了1300美金。
“楊冪詐捐”事件也暴露出部分明星捐贈、做慈善的時候,太過輕率,重口頭承諾而輕契約精神。高調做慈善沒有錯,一方面確實是可以幫助他人,另一方面則是給自己樹立一個良好的公共形象,有助於個人事業的發展,可慈善也是需要專業化的,交給更專業的機構,把帳單都擺在明面上,熟讀各項慈善法律,別好心辦了壞事兒。
其實慈善這件事,硬糖君倒真覺得,什麼“初心”並不重要。哪怕是“沽名釣譽”呢,那也是實實在在的錢,和實實在在的幫助。重要的是及時跟進,錢到位了,留好發票,明星們的“公益劫”就少一些。
千萬別頭腦一熱就不管後續了。弱勢群體格外經不起希望破滅,公益人設格外扛不住些許質疑。謹慎謹慎再謹慎,慈善不是街拍、熱搜一樣隨手可以拿起的噱頭。相信楊冪嘉行這一劫後,各家明星和公司都會重新斟酌自己的“慈善事業”。
中間人李萌
更何況,明星慈善,確實頗多可推敲之處。
首先,明星慈善可以避稅。這點本無可厚非,但關鍵是,這種捐贈金額往往意味著一定的可操作空間。如果捐10萬,開出一張100萬的發票,不就相當於買發票來抵稅了嗎?事實上,這樣的新聞,在前幾年確實屢次曝出。
同時,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硬性規定,企業必須通過公益性的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和部門來進行公益性捐贈,才可以用於抵扣企業所得稅。這也就夠一些中間人、中間機構兜售慈善生意的機會。
還有一種情況,很多慈善是借明星的名義宣傳,但實際上出錢的並不是明星本人,而是公益機構、合作的品牌商家代為捐贈。最終的執行情況,也難怪明星一頭霧水了。
道德時代,謹慎慈善坦白說,硬糖君非常不喜歡網上一些人的“勸捐”行為,以及衍生出的將名人慈善額度對比嘲諷的做法。一萬是情,十萬是愛,都比只敲敲鍵盤的人要強。
但對明星道德要求的一再飆升,已經是大勢所趨。一個好的明星,必須熱愛慈善、喜歡小動物、只和法定配偶睡覺。既然你當了日進鬥金的明星,就得做個感動中國的楷模。
楊冪“詐捐”事件發展到現在,其實已經變成一場粉黑大戰。雙方都扯著為“慈善”發言的大旗,背後真實的目的也不難猜。但糊塗捐款,糊塗背鍋,楊冪卻也不冤。畢竟,配合了精彩演出,卻全然沒拿到應得“報酬”的孩子們,那才是最冤的。
從章子怡、成龍、李連傑到趙麗穎、楊冪,眾多明星都逃不過這場“公益劫”。慈善捐贈本是善舉,然而其活動中程式、細節很多,一個差錯就容易引發紛爭。更何況明星的言行有這麼多人盯著,貧富差距懸殊的社會現實,也註定了慈善本身更會被求全責備。而被指責“詐捐”時,明星往往百口莫辯,因為慈善捐贈過程中的諸多細節他們並未參與,只是走個過場。
像章子怡,當年她為了汶川地震在坎城舉行慈善集會,為災區籌款。宣傳通稿上寫的是“章子怡在4天時間裡已經募集到了50萬美元”,但網友在紅十字基金會官網上並沒有查到此項捐款。後來章子怡澄清只籌集到了1300美金。
“楊冪詐捐”事件也暴露出部分明星捐贈、做慈善的時候,太過輕率,重口頭承諾而輕契約精神。高調做慈善沒有錯,一方面確實是可以幫助他人,另一方面則是給自己樹立一個良好的公共形象,有助於個人事業的發展,可慈善也是需要專業化的,交給更專業的機構,把帳單都擺在明面上,熟讀各項慈善法律,別好心辦了壞事兒。
其實慈善這件事,硬糖君倒真覺得,什麼“初心”並不重要。哪怕是“沽名釣譽”呢,那也是實實在在的錢,和實實在在的幫助。重要的是及時跟進,錢到位了,留好發票,明星們的“公益劫”就少一些。
千萬別頭腦一熱就不管後續了。弱勢群體格外經不起希望破滅,公益人設格外扛不住些許質疑。謹慎謹慎再謹慎,慈善不是街拍、熱搜一樣隨手可以拿起的噱頭。相信楊冪嘉行這一劫後,各家明星和公司都會重新斟酌自己的“慈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