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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多數銀行首套房貸款利率上浮15%

最新消息!

記者從合肥多家銀行瞭解到

首套房貸款利率4月起上浮15%

在房地產回歸居住功能的調控背景下, 銀行房貸利率再調整。

記者昨日從合肥各家銀行瞭解到, 4月多數銀行首套房貸款利率已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15%, 二套房貸款利率上浮25%。

“我們已經在4月初開始執行上浮15%的利率”, 某國有銀行安徽省分行個貸部工作人員在記者諮詢時答覆, 在去年首套房利率上浮10%的基礎上, 根據該行總行的通知, 從4月開始利率再上浮5%, 首付至少要達到30%以上, 有的購房者申請貸款還要看具體的資質, 如果資質稍差,

首付比例有可能提高至40%。

在記者瞭解的10餘家銀行中, 國有銀行基本上都已執行上浮15%的首套房貸利率, 商業銀行中有的執行15%~20%的上浮幅度。

以100萬商業貸款計算

去年上浮10%後

30年總計需還貸款本息合計201.93萬元

本月上浮15%後

30年需還貸款本息合計207.5萬元

多還5.57萬元

新聞多一點

據新華網消息, 近日, 國家發改委、央行等多部門聯合簽署了《關於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提出加大對婚姻登記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備忘錄》規定的聯合懲戒對象為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

今後那些偽造結婚證、離婚證等證件證明, 或者帶著偽造證件辦理結婚、離婚的當事人, 一旦被抓住, 並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話, 將會在應聘國家公職人員, 出任金融機構高管以及申請貸款、補貼等多方面受到嚴重限制!

多地已出臺限制措施

北京:離婚一年內

貸款按二套房執行

3月24日, 央行營管部、北京銀監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佈《關於加強北京地區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 對離婚一年內的貸款人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從嚴防控信貸風險。 即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 各商業銀行應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

成都:離婚未滿三年

不列入剛需優先搖號序列

又比如, 在3月末成都出臺的房產搖號新政當中要求:離婚未滿三年的, 不列入剛需優先搖號序列。

堵住“假離婚”的口子, 還有一些“技術手段”。 比如某家股份制銀行甚至將側面對離婚家庭進行諸如水、電、煤、電話、寬頻等出賬資訊的調查。 該行人士表示:

“事實離婚、夫妻分居的家庭, 帳單情況有可能會發生異動, 帳單戶主也有可能換人。 ”

此外銀行還可能會從申請人住所的社區物業、居委、鄰居那裡進行側面求證, 判斷“離婚”的夫婦是否還居住在一起, 感情是否融洽等等。

南京:有銀行規定

離婚6個月內禁止貸款買房

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營業部要求, 離婚的到三個月之後才能辦貸款, 離婚前若不符合貸款申請資格, 則即便其離婚, 也對其直接停貸。

而民生銀行南京分行出手更厲害, 離婚半年內不准貸款。 民生銀行南京分行個貸經理告訴記者:“我們銀行有6個月離婚不批貸款的限制, 現在是中國銀行和我們民生銀行有這個限制, 接下來很多家銀行都會這樣實施。 ”

假離婚還有這些法律風險!

不管夫妻感情有多好,在“假離婚買房”這件事情上,請三思!

1、法律不承認“假離婚”

有的夫妻為了規避限購政策選擇“假離婚”,但從法律上來說,並不存在所謂的假離婚。

夫妻雙方一旦辦理離婚登記,在法律上兩人的婚姻關係已經完全解除,婚姻法保護婚姻自由,另一方在離婚後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要求重婚。

2、離婚財產分割有風險

為了規避政策,假離婚買房的夫妻通常會在《離婚協議》上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並且直接將房產轉至一方名下,無房的一方就又有了買房資格。

這種做法的風險是非常大的,如果獲得房屋的一方反悔不重婚,無房的一方可能會面臨人房兩空的情況。

3、離婚後財產不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辦理離婚時,夫妻雙方應當按照簽署的離婚協定對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各自取得的財產將屬於個人財產,而不再是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已無權要求分割。

就算當事人重婚後,被分割後的財產同樣只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如出現再離婚,這部分財產不用作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本文源自江淮晨報

更多精彩資訊,請來金融界網站(www.jrj.com.cn)

假離婚還有這些法律風險!

不管夫妻感情有多好,在“假離婚買房”這件事情上,請三思!

1、法律不承認“假離婚”

有的夫妻為了規避限購政策選擇“假離婚”,但從法律上來說,並不存在所謂的假離婚。

夫妻雙方一旦辦理離婚登記,在法律上兩人的婚姻關係已經完全解除,婚姻法保護婚姻自由,另一方在離婚後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要求重婚。

2、離婚財產分割有風險

為了規避政策,假離婚買房的夫妻通常會在《離婚協議》上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並且直接將房產轉至一方名下,無房的一方就又有了買房資格。

這種做法的風險是非常大的,如果獲得房屋的一方反悔不重婚,無房的一方可能會面臨人房兩空的情況。

3、離婚後財產不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辦理離婚時,夫妻雙方應當按照簽署的離婚協定對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各自取得的財產將屬於個人財產,而不再是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已無權要求分割。

就算當事人重婚後,被分割後的財產同樣只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如出現再離婚,這部分財產不用作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本文源自江淮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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