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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違規改成“民宿” 房主面臨拘留罰款嚴懲

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360》報導:4月13號, 南京雨花臺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內的賓館、酒店進行治安檢查時, 接到居民舉報, 稱某社區內有多處民房擅自經營旅館,

人員出入繁雜, 嚴重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接警後, 民警迅速趕至現場, 發現紫荊廣場花漫裡社區內有4間複式結構的房屋被改造為旅館。 租客告訴民警, 他是通過網上的一個短租民宿預訂平臺訂了兩晚住宿, 對其合法與否並不知情。

南京市雨花臺派出所民警徐裕介紹, 房主陸某將自己的四間複式結構的房屋改造成賓館, 以388元、488元、588元的價格對外經營, 同時自己還在網上打廣告招攬顧客。

民警調查發現, 這四套房屋從今年2月份開始經營, 其中還有一套被人租住, 打造成一個攝影棚。

隨後, 民警通過房門上留下的電話聯繫上房主陸某, 陸某對沒有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 擅自經營旅館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民警表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 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按國家規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

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此外根據規定, 這些違規賓館也要被依法取締!

我國有明確規定, 凡要經營包括旅店業, 刻字印鑄業, 舊貨收購信託業和修理業等內容和性質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的行業,

都必須向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領取特種行業許可證, 並向工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 民警也提醒大家, 市民如果發現身邊有這樣的黑旅館存在, 可及時撥打110進行舉報。 同時, 一些短租民宿預訂平臺也應該擔負起應有的審核責任。

(本條新聞版權歸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所有,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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