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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548 證券簡稱:湖南投資 公告編號:2018-005

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4月19日召開的董事會2018年度第2次會議、監事會2018年度第1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情況如下:

一、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一)變更時間及原因

1. 財政部於2017年4月28日頒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財會〔2017〕13號), 自2017年5月28日起實施, 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 應當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2. 財政部於2017年5月10日修訂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 自2017年6月12日起實施, 對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補助應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對2017年1月1日至本準則施行日之間新增的政府補助也應依據本準則進行調整。

3. 財政部於2017年12月25日頒佈了《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 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該通知要求編制2017年度及以後期間的財務報表。

(二)變更前公司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 公司執行財政部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三) 變更後公司採用的會計政策

公司按照財政部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執行。 其他未修改部分, 仍按照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一)《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的實施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且本公司2017年度僅涉及損益科目間的調整, 不影響當期損益, 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

(二)《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執行僅涉及損益科目間的調整, 不影響當期損益, 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

(三)公司編制2017年度報表執行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 將原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的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和損失及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和損失變更為列報於“資產處置收益”。 此項會計政策變更採用追溯調整法, 調減2016年度營業外收入301,966.60元、營業外支出51,687.57元, 調增資產處置收益250,279.03元。

三、董事會關於公司變更會計政策的合理性說明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頒佈的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和調整, 能夠更加客觀公正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為投資者提供更可靠、更準確的會計資訊。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意見如下: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頒佈的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 符合《企業會計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 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的變更, 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相關決策程式符合有關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五、監事會對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公司實際情況, 能更準確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且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產生影響。 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1.公司董事會2018年度第2次會議決議;

2.公司監事會2018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意見;

4.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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